[关键词]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科技创新
一、江西省科技贡献率的现状
2010年,江西省科技贡献率为28.55%,比北京市、广东省科技贡献率分别低14.77%、14.22%,比湖北省低4.89%,甚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21%。但是,江西省还是超过了西部不发达地区的科技贡献率(如表1所示)。
江西省科技贡献率偏低主要与其经济增长模式有关。江西省一直是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忽略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联系,还存在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速度偏慢、经济增长没有建立在可持续发展基础上等等。随着近年来江西经济不断发展,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在不断增加。根据江西省统计年鉴显示,仅2010年江西省科技创新费用就增长了43.3%。此外,江西省包括景德镇国家陶瓷科技城与南昌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等在内的5个部级高科技产业化建设正在稳步前进。这些都显示了江西省科学研究的进步与发展,科学技术贡献率的提高也指日可待。
江西省的教育工程建设比较薄弱,全省只有一所“211工程”大学——南昌大学。但是,近年来江西省有4所高校: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入围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此项工程旨在提高中西部地区的教育水平和软硬件教育设施建设,从整体上提高中西部地区的教育实力。通过国家对中西部教育的投入和支持,中西部地区的教育问题有望逐步解决,师资水平、教育质量、科学技术创新和进步都有望在现阶段基础上逐步提高。
二、江西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不能与经济发展联系起来,科学技术的创新不能有效促进经济的发展和壮大。2010年江西省的GNP位列全国第24名,工业总产值位列25名,人均GNP更是排在第27名,这些数据都显示着江西省薄弱的经济发展基础。科学研究费用增加和科学技术创新并没有改变江西省落后的经济发展基础,先进的科学技术并没有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转化为先进的生产力,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技促进经济的主观意识不强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江西省的经济发展却并不乐观,究其原因是缺乏对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之间联系的深刻认识。虽然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进步,但是人们缺乏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不能将其与经济发展、生产进步联系起来,缺乏将科学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和意识。这样就导致生产效率原地踏步,没有提高,生产过程中必然导致投入原材料、时间、精力等的浪费。投入原材料、时间、精力的增多必然引起生产成本的上升,运营利润的下降。这就使得江西省的经济发展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没有得到迅猛发展,导致科学技术发展与经济发展步调不一致。此外,由于江西省在企业发展时没有引入竞争机制,整个企业的发展没有完全市场化,没有发展成熟,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企业缺乏灵活应对、勇于面对挑战的能力,整个行业没有发展壮大,难以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机制。
(二)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措施
科学技术的有效持续发展需要一定的制度来保障。改革开放以后,在中国特殊国情和全球化发展的要求下,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制度保障应该以企业科学技术发展的制度建设为基础。企业应该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主力军。如今在我国,科学技术的改革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国家法律法规也明确规定科学技术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合理运用科学技术,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针对江西省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步调不一致的现状,经过长时间的实践和改革,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制度已经初步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江西省科学技术发展与经济发展步调不一致的问题。但是,这些制度的建立还不能够完全解决这两者之间步调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建立的制度本身也不完善,不符合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很多解决方案还存在着很大的漏洞等等。此外,江西省的科学技术发展很不均衡,不同的主体拥有的科技资源相差很大,比如:政府拥有的科研机构占江西省总数的绝大部分,而企业拥有的科研机构却很少。这样就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企业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主力军,却缺少科学技术资源,这必然导致江西省科学技术发展的落后和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可能性的降低。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而创新则是科技发展的源动力所在。江西省的科学技术发展保障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其科学技术创新机制却没有形成。近年来江西省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资金、原材料、时间、精力等的大量投入来获得发展,没有意识到创新对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意义,从而导致了江西省经济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相关研究表明:江西省的工业投入资金在上世纪80年代为98亿元,而在步入2l世纪以后增长了10倍;工业投入增长了10倍,但是工业产出却没有同步增长10倍。这种完全依靠资金、原料投入来拉动增长的方式可以认为是粗放型的增长方式,其完全忽略了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在推动工业发展中的作用。从江西省的工业发展历史中我们可以看出,其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对工业的发展和进步没有贡献。统计年鉴显示,江西省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期这10年间的科技贡献率只有20%左右。通过测算发现,如果这一数据提高40%,科学技术对工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将大大增强,江西省的工业总产值也会有质的飞跃。
(三)科技发展的经费投入不足
发展科学技术的经费不够是江西省科技发展与经济发展步调不一致的主要原因所在。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科技强国”的号召下,虽然逐步加大了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投入力度,但是这还远远不能满足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创新。此外,与同时达国家的经费投入也存在很大差距,这仍然是江西省科学进步的制约。江西省每年用于科技支出的费用只占全省GDP的0.13%,远远没有达到全国每年的平均水平,其科技支出的费用也只占全省财政支出费用的1.05%,离我国规定的3-5%的比重相差甚远。而且,用于支持研发新科技的费用更是少之又少,只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的50%。
(四)缺少有力的区域经济基础
科学技术创新会带来经济发展,同样科学技术的创新也需要强大的经济后盾。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互相发展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科技成果的问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工业生产效率和降低工业生产成本,最终为经济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但是,科学技术创新同样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科学研究、科学实验、科学创新等都需要投入大量的实验器材、劳动力等软硬件设施,而这些设施的投入都需要花费大量资金,经济不发达地区和省份根本没有可能完成这些科学技术的创新与进步。此外,由于经济上不发达,江西省工业增长模式一直是粗放型的,这种粗放型的发展模式不仅会带来资源的极大浪费和工业增长率的不足,而且会造成对科学技术进步的制约。在这种模式的指导下,人们缺乏对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淡薄科学技术对提高生产率的意识。所以,一定要加强人们对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发展之间联系的认识。只要有了对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就能加大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投入,这样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就会相应促进经济的进步,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五)实践科学所占比重不高
导致科学技术发展与经济发展步调不一致的原因还有科学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的比重比较小。如果科学技术的创新不能与实际的经济发展相联系,那么科学技术的进步也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价值。江西省的科学技术成果应用率较低,主要存在着以下问题:
首先,经济发展中指导思想上认识的不足。在经济发展中,指导者往往只重视经济发展项目的建设,譬如资源的投入、设施设备的引进、人员的调配等等,再加上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实践还存在一个很长的时间周期,指导者往往忽略科学技术转化对于发展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意义。
其次,公司作为科学技术创新的主力军,却没有规范的相关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其他利益的驱使,科学研究成果的应用往往被扭曲,没有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效用。
最后,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长期得不到重视,导致公司生产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下降,从而形成恶性循环,落后的生产设备、软硬件设施根本无法满足先进科学研究成果应用的需要。
三、江西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把握科技开发的创新理念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决定行动,要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经济的发展,在思想上就要重视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创新,还要意识到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必然联系。只有思想上认识这些问题,才能在实践中大力开发先进的、创新的科学理念和科学技术,转化科学研究成果,提高劳动生产效率,降低劳动生产成本,并最终促进经济快速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还要不断地与时俱进。只有准确把握时代的发展趋势和方向,才能在正确的观念指导下推出顺应时展的举措。
(二)建立科技创新的动力机制
要实现科学技术的持续创新,有了先进理念的指导之后,还需要充足的动力支持。过去科研机构的管理权主要在当地政府和相应的管理部门手上,管理程序复杂,沟通渠道不畅,人员冗余,容易出现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的现象。提高科学研究的创新效率必须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管理模式,加强科学研究机构的自主管理,扩大科研机构自。同时,建立健全科研机构的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机制;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和岗位匹配,精简机构;加强科研部门与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发挥科研带头人的领导作用。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可以让科研机构持续、良好地运行,为科学技术的创新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搭建科研经费的保障机制
科学技术的研发离不开费用的支持,无论是科学研究设备的引进、研发人员的聘任还是科学实验的检验与实践,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江西省近些年科学技术落后、科学研究停滞不前都与科研经费投入较少息息相关。此外,由于科学研究成果投入使用需要一个很长的时间周期,所以对科学研究的资金投入就得不到重视。综上所述,要改变科学研究经费长期不足的现状,就必须转变科研成果难以转化和应用于实践的观念,然后在此基础上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先导、公司投资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样化的科学研究投资体系。
首先,政府要增加对科学技术创新的投资。从以上事实我们可以看出,与其他省份相比较,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很低,甚至还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只略高于西部一些不发达地区。究其原因,除了江西省本身的历史、地理原因之外,政府对科学技术研究投资偏少也是很重要原因之一。相关研究表明,江西省对科学研究经费的投入只占国内生产总值的0.5%,并且这一比例没有上升趋势。相比较其他重视科学研究的国家和地区,一般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都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56%左右。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始终离不开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持,江西省要解决科学技术发展与经济进步之间的正相关问题,就必须增加对科学技术的投入和支持。
其次,充分发挥公司科学技术创新主力军的作用,加大科技投资。公司作为科学技术创新的主体,只有大幅度增加对科学技术的投入,才能从整体上改变科学技术投资偏少的现状。无规矩不成方圆,不同发展程度的公司应该按照自己的运营利润,抽取一定比例用于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比如:小型企业按照运营利润抽取0.5%,中型企业的比例为1%,地区重点建设企业的比例为2.5%,等等。
(四)提高资本投资的有效性
江西省的经济发展基础比较弱,一直采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不合理,劳动力素质低下,生产成本高,生产效率低下,其中产业结构不合理和体制不健全最为严重影响江西省经济发展。纵观西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工业的变革,无一不是建立在雄厚的物质积累之上的,经济发展和工业变革都离不开先进的生产机器和强硬的设施建设。因此,在经济腾飞过程中,物质资本积累是一条必经之路。首先,前期工业发展所积累的资金、经验、发展规模等都是下一阶段工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其次,本阶段工业发展的规模和积累的资金、经验等也都是未来一个阶段工业发展的基础。每一个工业发展阶段都是紧密相连、息息相关的。前一阶段总要为以后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因此,经济腾飞离不开物质资本的大量积累,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要经历“单靠生产要素的投资推动经济增长——依靠资本的不断累积推动经济增长”这样一个过程。近些年统计年鉴显示,虽然我国的资本投资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增长,但是江西省的资本投资效率却比较低下。因此,江西省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就是提高资本的投入效率和高质量的物质资本积累。只有建立在雄厚的物质资本积累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才能具有源源不断的动力。
(五)完善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
人才是一切科学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所以科学研究人员的选拔、调用、聘任和激励显得尤为重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面对国际上激烈的竞争,人才的重要性更加凸现。在21世纪,为了构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无论是国家、政府、企业都需要复合型的人才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了引进大量优秀的科学研究人员,为了实现江西省未来的经济发展前景,必须建立健全人才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管理机制,同时完善科研人员的激励措施。并且,为了促进科学技术创新,还可以建立科研创新的奖励办法、专项奖励基金、维护科研人员产权等等。同时,改革产权拥有制度,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制度,科研人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其是高级知识分子,自身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创造力,有渴望被人尊重的诉求等等,科学研究机构应该根据科研人员自身的特殊性,制定特殊的激励办法和管理措施。在分配方式上充分肯定科研人员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性和对科技创新成果的所有权,将其知识资本、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等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高校对人才的培育是满足江西省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主要途径。高校作为积聚人才、培养人才、输送人才的重要纽带,关系到整个经济的发展命脉。因此,应该建立以高校为基础、以地区投资为动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将知识资本与资金资源紧密相连,为经济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还存在劳动力质量低下、利用效率不高的现象。因此,加强劳动力在职培训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相关研究表明,江西省劳动力的增加并没有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因为劳动力素质的低下,所以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时不能很快地适应工作,不能体现工作应有的价值和实现工作应有的产值。这样不仅使劳动生产率下降,还造成了对软硬件设施的浪费和利用率降低。所以,强化现有劳动力的在职培训,是获取经济发展所需人才的一条重要途径。
同时,由于目前高校的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存在脱节现象,因此要为经济发展输送合格的人才,高校就必须改革自己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为了使经济快速发展,高校要加强对人才专业技能的培养,致力于增加人力资本存量和知识储备,为江西省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支持。
除了极力培养本土人才之外,吸引大批的外来人才也是重中之重。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国外发达国家的迅速发展值得我们学习,因此,吸纳海外留学人才对江西省的经济发展也至关重要。为了吸引外来人才,江西省应该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通过薪酬、个人发展空间、职称待遇、精神慰藉、优厚物质条件等等来吸引外来人才,坚持“请进来”的吸纳人才方针。与此同时,为了与时俱进,时刻紧跟经济发展潮流,加强本土人才的海外教育也是一项重要措施。接受海外教育的本土人才有其核心竞争力,不仅谙熟本土文化,还吸收了海外先进的经济发展理念和先进技术,这两者的结合就是实事求是,按照江西省的实际情况给出最合理的经济发展策略。
(六)健全科技发展的市场体系
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离不开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江西省的发展面临来自世界各地的竞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合理健康的竞争环境是必要的,它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闭关锁国带来的只能是一叶障目,落后挨打。所以,本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的原则,江西省要想获得经济大繁荣、大昌盛、就必须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空间。同时,当地政府要下放一定的权利给企业,企业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发展路径和发展目标,包括制定自己的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合作伙伴、未来前景、发展模式等等。但是,政府也要在一定的框架内制约企业的发展,也就是集权与分权相统一的战略方针。集权体现在政府要把握大的经济发展方向,比如:促进科学技术的创新,让企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带动科学技术的创新,在健康的竞争环境中,市场中一切有利于科技创新的资源都是共享的,可以在企业不同的需求中自动地优化配置,不仅合理利用每一份资源,还让企业各取所需,更有效地节约时间成本和内耗成本,促进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
关键词:财政科技投入;经济增长;研发资本
作者简介:朱春奎(1970―),河南温县人,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共经济与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6)06-0119―03
收稿日期.2006-08―16
一、引言
科学技术是对历史起推动作用的革命力量。关于科技进步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的研究,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开始考虑技术进步对产量的影响,但它无法解释科技进步的意义。在哈罗德―多马模型中,技术水平是假设不变的,而索洛―斯旺模型则将技术进步作为经济增长的外生因素。此后,以罗默为代表的新经济增长理论突破性地将技术进步内生化,提出在技术进步条件下,资本边际效益递减规律可以避免,经济增长的持续性也可以保持的观点。罗默认为,知识是非竞争性的产品,具有外部效应,这种效应不仅使其自身形成收益递增,而且也使物质资本和劳动要素具有收益递增特性,而这种收益递增会导致经济的长期增长。他在分析内生技术变化时,得出非竞争但具有部分可排他性的知识要素的积累可以促使经济增长。Park的模型,认为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政府研究也可以导致经济增长。Griliches、Coe和Moghadam的经验证据显示,国内研发积累是生产率的重要决定因素。Coe和Helpman利用以色列和21个OECD国家1971~1990年的数据,发现国内和国外研发资本对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重要影响,国外研发资本在进口比重大的国家对全要素生产率影响更大,而国内研发资本存量在工业7国集团比较重要。Sakurai、Papaconstantinou和Ioannidis利用10个主要OECD国家数据,也得出R&D是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重要来源的结论。
在中国,科学技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如何,一直是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长期以来,理论界采用生产函数的方法来测评这种贡献的程度,这种方法蕴含着科技投入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直接原因这样一个假设,但科技活动是否实质上对经济增长作出显著贡献并非一个简单的线性回归问题。中国长期以来科技事业以国家办为主,财政资金是科技支出的重要来源。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科技经费筹集总额中,财政资金约占30%,财政是中国科研和科技发展的基础力量。本文根据时间序列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技术,对中国财政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
二、时间序列变量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技术
在回归分析中,回归能够度量变量之间的联系程度,但不能证实因果关系,识别因果关系是在以检验为依据的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技术的基本思想如下:如果变量X有助于预测变量Y,即根据Y的过去值对Y进行自回归时,如果再加上X的过去值,能显著地增强回归的解释能力,则称X是Y的格兰杰原因;否则,称为非格兰杰原因。变量X,Y之间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的过程如下:首先,检验“X不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的原假设,对下列两个回归模型进行估计:
用各回归的残差平方和计算F统计值,检验系数b1,b2,…,bm。是否同时显著不为零。如果是,就拒绝“X不是引起r变化的原因”原假设。然后检验“Y不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的原假设,进行同样的回归估计,但是交换X与Y,检验r的滞后项是否显著地不为零。如果是,就拒绝“Y不是引起X变化的原因”原假设。
三、财政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财政科学研究支出是中国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研究费支出一般是指财政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专项支出。根据其资金来源和我国财政的事权分工,它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的多元结构组成。根据我国财政对科技支出的划分标准,它包括科技三项费用、科学事业费、科研基建费及其他科研事业费等。其中,科技三项费用是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科学事业费是指预算支出中由科技部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以及中国科学院系统的科学事业费,包括自然科学事业费、科协事业费、高技术研究专项经费以及社会科学事业费四类。其中,自然科学事业费由技术开发研究经费、基础研究经费、社会公益和农业研究经费、行业技术开发基金、科研管理机构经费、自然科学基金、专项奖励经费、研究生院经费、国际学术交流经费、干部培训费及其他经费组成,前者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等;后者则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费、修缮费等。科研基建费则指科研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工程及设备更新费。
本文采用财政科学研究费支出(ST,亿元)、科技三项费用(STPF,亿元)、科学事业费(OES,亿元)、科研基建费(CCSR,亿元)及其他科研事业费(OSRE,亿元)反映财政科技投入的人规模与结构状况,通过宏观经济总量指标国内生产总值(GDP,亿元)反映经济增长,样本数据取1978年到2000年的年度数据(见表1)。分别对财政科学研究经费支出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名义值经物价指数(P)调整后,得到实际值PST、PSTPF、POES、PCCSR、POSRE和PGDP,再对实际科研经费投入和国内生产总值取自然对数,并对其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表2、表3、表4、表5和表6所示。表2至表6中第一列是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零假设,其它各列的第一行数据为F统计量的数值,第二行括号内的数据为F统计量在零假设成立时的概率显著性水平。
从表2所示的检验结果可以得出结论:在滞后期为2、3、4年时,财政科技投入构成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在滞后期为2年时,国民经济增长构成财政科技投入变化的Granger原因;而在滞后期为1、3、4年时,国民经济增长构成财政科技投入变化的Granger原因并不显著。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1978年~2000年中国财政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因果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从总体上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财政科技投入是经济增长的充分而非必要条件,即财政科技投入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原因,而经济增长对财政科技投入的贡献作用并不显著,仅在滞后期为2年时,经济增长构成财政科技投入变化的Granger原因。中国财政科技三项费用是经济增长的充分而非必要条件,即财政科技三项费用是经济增长的原因,而经济增长对财政科技三项费用投入的贡献作用并不显著,仅在滞后期为2年时,经济增长构成财政科技三项费用变化的Granger原因。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经济增长构成财政
科学事业费、科研基建费及其他科学事业费变化的Granger原因,但财政科学事业费、科研基建费及其他科学事业费构成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并不显著。
有关研究表明,根据中国的历史经验,财政的科技投入不应该低于GDP的0.8%,否则没有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增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从1978年的4.71%下降到2000年的3.62%。财政科技投入占GDP的比例虽然是递减的,但在1988年前还不低于最优规模,其后财政科技支出再下降已明显偏低,特别是1994年-1998年财政科研支出不足GDP的0.6%,1999年和2000年财政科技支出也仅占GDP的0.66%和0.64%。而美国和德国1997年仅政府的R&D经费拨款就分别达GDP的0.86%和0.84%。增加财政对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必然选择。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加大财政科学研究经费投入的同时,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财政科技投入结构,通过有效制度创新提高财政科技投入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财政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依然是一项十分迫切而重要的课题。
通过公共财政制度改革,调整科技投入结构,首先要按照公共产品和重大外部性原则,决定财政的供应范围。科学研究中的基础性理论部分,不能产生具体的直接应用产品,没有明确的受益对象;公益性研究虽然有可应用的成果,但是社会的公共需要,例如气象预报等,它们都具有正外部性是纯公共产品。另外,某些国际前沿的高新技术研究,对强占技术制高点和发展知识经济,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不可替代作用或巨大的外部性,也可通过财政机制调节和供给。其他应用性研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是私人产品由市场调节。另外,财政在安排各项科研经费时,要统筹安排,避免资金管理分割和重复研究问题。对科研水平较低、社会效益不高和重复设置的单位,停止增拨经费。
误区之一:强调科技法调整方法的特殊性而忽视了科技法作为法律的普遍性的要求和特点。法律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程序性的外在特征。我国现有的科技法律在强调调整方法主要是肯定、鼓励、倡导的同时,忽视了法律的国家强制性和普遍性的特征。以《科学技术进步法》为例,三十多条应为模式中只有二条有对应的违法后果,致使大多数应为模式得不到法律约束力的保障,对于应为模式不作为的行为得不到国家强制力的干涉。任何事物都是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有机统一。一方面,矛盾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矛盾的特殊性包含表现着普遍性。矛盾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离开普遍性的特殊性就会丧失它原有的共同性质而具有另一类事物的共性。笔者认为,科技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不同于一般的调整方法,侧重于鼓励、引导、倡导,等等,但是不能因此而忽视法律的普遍的调整方法,即检查、强制、制裁等法律手段。也就是说,科技法调整方法的特殊性离不开法律的普遍性特征,离开了法律的普遍性特征,科技法也就不是法律了。
科技法律之所以要体现强制性的特征,不仅因为作为法律的普遍性要求应这样做,而且在于科技发展规律都表现出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即具有一种由客观规律的不可抗拒性所决定的非遵守不可的强制性。科技法律失去了强制性的特征,也违背了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
误区之二:在借鉴外国科技立法经验的同时忽视了科技法的中国特色。中国的国情是: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总体上还没有改变。具体到科技方面的国情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和科教兴国的战略思想尚未得到全面落实,在体制、机制以及思想观念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阻碍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不利因素,多数企业还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全社会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还未形成,科技投入过低的状况尚未改观,科技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较低,高新技术产业化程度低等等。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和外国不一样,市场经济的完善程度和外国不一样;干部的管理体制、机制和外国不一样;人们尤其是为数不少的地方官员和国企领导在对于科技投入、科技人才、科技政策和创新的制度环境等问题的认识上还有待提高,观念上还有待更新;我们要实现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还必须实行“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应的国家在科技进步的措施上还急需强化:对于国家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必须有科技进步的法律规范;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有科技投入的法律规范;所有的法律规范都必须有明确的违法后果。
误区之三:在注重科技规划的同时忽视了科技行政法建设,放弃了依法行政和科技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早在1999年就撰文指出:推动技术发展的主要力量,不是技术自身的演进,而是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数十年来我们制定了许多科技规划,其中不少规划存在就技术谈技术的偏向,……而没有在作出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上下功夫。……如果我们热心于发展中国的高技术产业,就首先应当热心于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建立起有利于高新技术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制度。有了这样的制度安排,才会产生推进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吴先生所讲的“制度”,实际上是指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他认为我国科技规划不少且存在问题,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滞后。我国现有的科技法律确实存在这个问题,《科学技术进步法》中的大量篇章是科技规划和布局,而科技进步的法律措施却过于笼统和简单,甚至没有地方科技执法的主体——在《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都没有明确地方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法律地位。
笔者认为,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安排不仅要体现在法律条文中,更重要的是能够实施和落实,达到构建科技创新的社会经济环境之目的。因此,科技行政执法必须作为法律措施之一在科技立法中予以重视。美国奥多比公司中国区总经理皮卓丁最近讲,两年前韩国签发总统令打击盗版,是亚洲国家中打得最凶的,由此净化、清理了软件环境,打出了两万家软件公司来做电子商务软件,使韩国的软件技术接近……美国。我国国务院发文鼓励发展软件,但更多的是注重降低税收,而对于光盘盗版给软件业每年造成几十亿元的损失打击不力。难怪国内软件企业的老总们说,我们宁可不要政府降低税收,而是更盼望政府创造一个保护正版软件的环境。由此可见,科技行政执法多么必要!
科技行政执法的重要性还在于:《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都赋予了各级政府科技管理的职能,“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要求科技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政。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工作者,都认为《科学技术进步法》就是科技行政法,但该法却缺乏科技行政管理的手段、方法和程序等内容,致使科技行政管理无法依据法律来操作,也使科技行政立法成为“夹生饭”。
误区之四:就科技论科技,见物不见人,未能体现“以科技人员为本”的科技立法原则。江总书记在今年“七一”讲话中指出,“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科技立法要体现这一思想,就应把科技人员的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重要原则。一方面,科技人员是先进生产力的开拓者和科技知识的传播者,科技人才资源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处于战略地位的最重要的资源,推进科技进步首先要抓住人才这个关键。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的发展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当然也包括科技人员的需要。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社会关系和个体素质诸方面的自由而又充分的发展。对于推进科技人员的全面发展来说,不仅要关心他们的物质生活和政治生活状态,而且要关心他们的精神生活状态。因此,满足科技人员的生活条件、工作条件、学习和发展条件的需要既是科技进步的前提,又是包括在社会发展目的中的科技进步的目标。也就是说,不能把科技人员当作“工具”、资本或异己力量来利用,而要把科技人员作为资源和骨干力量来保护,从而把科技进步和科技人员的发展并列作为目标。事实上,科技人员在利用科学技术开发自然的同时也在开发自己,全面发展自己的潜能。可见,科技人员的全面发展和科技进步是互为目标和条件的。
科技法律是调整科技社会关系的,“以人为本”应是原本之意,理所当然地应把推进科技人员的全面发展作为重要目标。现有的科技法律没有体现这一要求,重视“事”的发展而忽视人的发展,或者说没有把人的发展作为重要目标,对于诸如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终身教育问题,科技交流和人员流动问题,价值衡量和权益保护问题都没有涉及或缺乏实质性内容。
误区之五:法律之间缺乏衔接,系统性不强。一是科技法律体系不完善。《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六十一条要求制定实施办法,可至今没有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也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至今在国务院的科技立法中没有“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科技法律的“母法”,应该是其他科技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的立法依据,但事实上没有起到这个作用。二是其他法律和科技法律不配套。由于科技法律的立法层次低,其法律效力低于《预算法》、《工业企业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在涉及科技投入方面没有硬约束力。三是科技法律的空白点不少。比如没有科学技术普及法,信息网络法,科技投入法,科技人员权益法等等。
误区之六:未能适应科技的社会化的发展趋势要求,科技立法中群众参与不够,专家研讨不够,舆论宣传不够,致使科技立法缺乏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成为曲高和寡的“阳春白雪”。综观我国科技立法的效果,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科技法律的知名度太低,有关司法实践中不会把《科学技术进步法》作为法律依据;不少企业的科技人员不知道有《科学技术进步法》;书店里有很多法律单行本,惟独没有科技法律的;即使有也无人问津,因为这些科技法律不实用。尽管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笔者认为主要与我们科技管理部门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有关。我们往往局限于“小”科技圈子里研究问题,而不善于在大科技背景下组织“公关”;我们在做“事”方面不辞劳苦,而在对外协调、做人的工作方面却过于简单;我们习惯与科技专家打交道,而较少与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和法律学家联系……只有社会各界对于科技进步和创新、科技管理和科技法律的认识符合科技的社会化的发展趋势要求时,科技法律建设才能取得新的进展。
关键词:城市科技驱动力时序全局因子分析空间分异
中图分类号:F224文献标识码:A
TheEvaluationResearchofDrivingForceofScienceandTechnologyofCoastalCitiesinChina
ShenLiwen(Zhoushanmiddleschool,Zhoushan316000,China)
Abstract:Thedrivingforceofurbanscienceandtechnologyisthedrivingfactorofurbanscientificandtechnologicalprogress,whichisthereasonofthedifferenceofregionalscienceandtechnology.Inthispaper,17indicatorsareselectedfromthefiveaspectsofscienceandtechnologymanpowersupport,scienceandtechnologymaterialsupport,cityinnovationpreference,citydemanddrivingandcity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Byusingthetimeseriesglobalfactoranalysismethod,Thispaperanalyzesthedrivingforcesofscienceandtechnologyin16citiesalongthecoastofChinafrom2007to2012,andanalyzesthedynamicchangesofurbanscienceandtechnologydrivingforce.Byusingthemethodofsystemclustering,thecityisdividedintothreelevels.Thegradientanalysisisusedtoclassifythecityintothreegradientfromlowtohigh.Theanalysisshowsthatthespatialdifferentiationofurbanscienceandtechnologydrivingforceliesinurbaninnovationpreferenceandurbanscienceandtechnologyservice.
Keywords:UrbanThedrivingforceofscienceandtechnologyTimingGlobalfactoranalysisSpacialdifferentiation
科技进步和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力量,只有正确把握科技进步的驱动因素,才能找到促进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
当前,尽管我国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实力和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比较明显,但各城市都呈现出“标兵越来越远、追兵越来越近”的紧迫态势,亟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经济进一步发展。
本文研究城市科技l展的驱动因素,应用时序全局因子分析法对沿海开放城市科技驱动力进行动态评价,并研究其空间分异规律,为城市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借鉴,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城市科技驱动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城市科技驱动力研究现状及概念内涵
目前研究企业创新动力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文献较多[1]-[5],关于区域科技驱动力方面的研究较少。
关于区域创新系统的动力机制方面,王焕祥、孙斐(2009)认为区域创新系统的动力机制是竞争合作、网络效应和知识外溢[6]。
赵黎明、李振华(2003)、张省、顾新(2012)等应用系统动力学的方法研究了城市创新系统的动力机制[7]-[8]。
对创新驱动力的评价有一定研究的是李柏洲、朱晓霞(2007)、朱晓霞(2008),从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中小企业的角色、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学研联系四个方面衡量创新驱动力[9][10]。
腾向丽、王义娜(2014)从科技进步、创新投入和创新突破三个方面建立了创新驱动力的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模型对华东六省一市创新驱动力进行评价[11]。
创新驱动力的评价指标选取欠缺科学性,部分反映了科技驱动力的评价指标。因此,有必要对区域科技驱动力研究进行进一步展开,补充现有的研究。
科技驱动力迄今并没有明确的概念界定,从字面意义理解,驱动力是动力的来源,是一种作用效果的合力,科技驱动力是区域科技表现存在差异的原因。城市科技驱动力应包括城市科技投入支持(人力支持、物质支持)、城市创新偏好、城市需求拉动、城市科技服务等四个方面。城市科技投入反映了政府、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相关组织对科技进行的人力和物质投入支持,城市创新偏好反映了政府及企业等主体对创新的偏好程度,城市需求拉动反映了城市经济及产业发展对科技进步的需求,城市科技服务反映了金融、科技中介组织等对科技进步的促进性。
(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根据上述城市科技驱动力的概念与内涵,并确保评价的可比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等原则,构建城市科技驱动力的评价指标体系(见下表1),包括5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
二、数据来源与评价模型
(一)数据来源
数据来源于各地市统计年鉴2008-2013年、各省科技统计年鉴2008-2013年以及国研网数据库2008-2013年数据。
(二)时序全局因子分析模型
因子分析中主成分分析方法作为一种广泛使用的综合评价方法,主要用于即时性多维平面数据做降维处理及分析,但是多维动态数据的综合简化,需要采用时序全局因子分析来进行分析[11]。对于时序立体数据表,不能简单进行主成分分析,会形成完全不同的主成分,无法保证时序区间内系统分析的统一性、可比性和整体性。城市科技驱动力是具有显著动态特性的复杂多维系统,随着时间的推移,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样一种按时间顺序排放的数据表序列就像一个数据匣,即为时序立体数据表。针对城市科技驱动力的动态性特征,运用时序全局因子分析方法,得到各年份统一的主成分公因子,便于对各年份的科技驱动力进行分析,把握各城市科技驱动力演变的规律。
三、沿海开放城市科技驱动力时空分异规律
(一)城市科技驱动力时序变化规律
应用上述的时序全局因子分析模型,计算得到我国沿海开放城市科技驱动力2003年至2012年各一级指标得分和综合得分,其中综合得分值(见表2)两表表明,11个城市的科技驱动力综合得分均在增加,城市科技进步的驱动作用明显增强。
(1)16个沿海开放城市的科技驱动力均有所提升
16个地级城市的科技驱动力的综合水平均有所提升,其中大连增加幅度最大,从2007年的0.329增加至2012年的0.533,驱动力得分增加0.204,表明大连的科技发展潜力巨大;增加值排在第二位的是宁波,驱动力得分增加0.181;随后是烟台,增加值为0.152。驱动力得分增加最小的城市为福州,增加0.005,表明福州科技发展动力不足。
(2)16个沿海开放城市科技驱动力呈现明显的分级特征
从2007年到2012年,上海一直处于第一层次,占据第一位,广州与上海的差距在逐渐缩小,显现出广州较强劲的科技动力;北海、温州、湛江处于较低水平,其中湛江六年间始终处于末位。梯度水平上,16个沿海城市在2007-2012年间科技驱动力改善明显,高梯度城市增多,低梯度城市减少,中间城市增多。
(3)城市创新偏好是科技驱动力的短板
从2007年到2012年,城市创新偏好占科技驱动力的比重平均值为18.9%,城市科技服务占科技驱动力的比重平均值为6.6%,而科技人力支持占的比重平均值为24.4%,科技物质支持的比重平均值为19.8%,城市需求拉动占的比重平均值为30.3%。
(二)城市科技驱动力的系统聚类分析
为了更好地研究沿海城市科技驱动力的分级特征,将16城市各个一级指标和综合得分进行系统聚类分析,运用组间平均数联结法生成聚类树状族谱(见图1、图2)。2007年,将16城市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上海,第二层次为福州、广州、大连、天津,第三层次为威海、青岛、宁波、南通,第四层次为其他7个沿海城市。舟山处于第四层次,与秦皇岛、北海、连云港的驱动力水平最接近。2012年,16个城市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天津、上海,第二层次为大连、广州,第三层次为宁波、青岛、南通、威海、烟台,第四层次为其余7个城市。舟山处于第四层次与福州相当。
(三)城市科技驱动力的空间梯度分析
根据系统聚类结果,将0-0.3表示为科技驱动力低梯度,0.3-0.5为中梯度,0.5以上为高梯度。
2007年,上海、V州、天津、福州、青岛、大连竞争力为中梯度,其他十个城市均为低梯度。2012年,上海、广州、大连为高梯度,天津、宁波、青岛、威海、南通、福州、连云港、烟台、舟山为中梯度,秦皇岛、北海、温州和湛江为低梯度。16个沿海城市在2007-2012年间科技驱动力改善明显,高梯度城市增多,低梯度城市减少,中间城市增多。
四、结论与建议
(一)沿海开放城市科技驱动力稳步提升
城市科技驱动力是城市科技进步的综合驱动因素,城市科技驱动力的水平越高,则城市科技未来的表现会越好。动态评价的结果表明2003-2012年沿海开放城市科技驱动力每年都在提升,这与沿海城市稳步提升的科技水平相符合,城市科技人力支持、物质支持、创新偏好、需求拉动和科技服务等一级指标的得分均在增加,表明沿海城市科技驱动力的提升是五项因素综合改善的结果。
(二)沿海开放城市科技驱动力呈现出空间分异
系统聚类和梯度分析的结果表明,沿海城市科技驱动力呈现出空间分异,科技发展不均衡,其中杭州、宁波科技发展潜力最大,绍兴、嘉兴、舟山、湖州、台州、金华次之,衢州、丽水、温州最差,科技驱动力较差的城市应注重借鉴杭州、宁波等先进城市的经验。
杭州在科技人力支持、科技物质支持、城市需求拉动、城市科技服务等均处于极高水平,2012年其R&D人员全时当量占总人口的比例为每万人88.96人年,R&D投入占GDP的比例为2.92%,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为663.6元,均为浙江城市最高水平。宁波市突出表现在创新偏好高,2012年科研与综合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与全社会平均工资比例系数为1.61,为浙江城市最高水平,这与该市实施强化创新驱动战略,出台大量政策促进高层次人才引进,给予人才物质激励有极大关系。
(三)沿海开放城市科技驱动力空间分异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科技服务、创新偏好
变异分析的结果表明,城市科技驱动力空间分异的主要原因在于城市科技服务和创新偏好的差异较大,这说明沿海城市当前的科技驱动突出表现为投入驱动和需求驱动,各城市必须针对自身的产业和科技基础,建立相应的科技扶持政策,激励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人创新,促进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夯实特色产业的科技基础。
由于数据搜集的限制,科技驱动力的指标选取还有待深入。对科技驱动力的评价仅采用了时序全局因子分析方法,可采用更多其他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可靠性。
⒖嘉南祝
[1]项保华.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研究[J].科研管理,1994(01):44-49.
[2]徐维祥.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系统研究[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2(01):70-73.
[3]欧阳新年.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与利益激励机制[J].科学管理研究,2004(03):21-25.
[4]孙冰,李柏洲.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评价指标体系[J].改革,2005(08):83-87.
[5]葛红岩,刘晨书洋.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未来与发展,2010(06):59-62.
[6]王焕祥,孙斐.区域创新系统的动力机制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09(01):36-40.
[7]赵黎明,李振华.城市创新系统的动力学机制研究[J].科学学研究,200(01):97-100.
[8]张省,顾新.城市创新系统动力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05):35-39.
[9]李柏洲,朱晓霞.区域创新系统(RIS)创新驱动力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7(08):93-99.
关键词:科技;科技惠民;太原市
[基金项目]太原市科技成果惠及民生及“十二五”重点解决的问题研究(ZB0901—06)科技惠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将科技成果应用到百姓现实生活中,不仅提高了百姓的生活质量,同时也促进了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太原市作为中部省份中的能源大市,其科技惠民工作中表现出来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1太原市科技惠民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太原市百姓科技知识的调查,一方面可以了解和掌握太原市目前科技知识普及的状况,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中发现科技惠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只有及时认识到存在的不足,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更好地将科技惠民工作开展到位。
1.1太原市市民整体科学文化素养偏低
通过统计计算,约有78.5%的市民在对“科学”与“技术”两者概念的界定上存在认识上的错误。另一项调查中,认为“科学”直接改变生活的有9.81%,认为“技术”改变生活的有36.12%,“二者都有”的占52.87%,“二者都没有”的占1.20%。
可以看出,太原市市民对科学技术的认识还停留在较为直观的感性阶段。
科学技术的认识水平直接影响着市民对科技惠民的认识,通过调查,反映出太原市市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普遍偏低。百姓科学文化素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百姓参与科技活动的广度和深度。
在科技惠民过程中,百姓的参与互动至关重要,只有公众接受并不断提出新的要求,才能使科技不断进步,更好地服务于百姓生活。从这个层面上可以认为,通过多渠道提高太原市市民的科学文化素养是科技惠及民生的必要条件。
1)科技成果惠民效果与收益不明显影响科技惠民工作的开展。科技惠民工作的开展必然要以百姓科技收益为目标,如果市民不能从科技惠民中获益,那么科技惠民的工作就不能真正落到实处。从图1可以看出,科技惠民效果与科技惠民收益的数据分布基本一致,表明太原市科技成果惠民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从两方面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太原市市民整体科学素养不高,而产生的科技惠民的收益也就不高,由此在得不到实际收益的情况下影响了科技成果的再次传播;二是不同科技成果在发挥作用的同时需要相关科技部门的协助,还需要多方合作,由于科技成果惠民效果与科技惠民收益效果不明显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将直接关科技创新与生产力2010年10月总第201期系到太原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同时会导致保守思想的滋生。
2)衣食住行用的民生科技发展最为紧迫。衣食住行用五大领域关系到民生的实际生活,其中最为关注的是食品、住房、交通等方面,以食品安全为例,最近发生的一系列食品卫生问题,使百姓把解决这些问题的目光聚焦到科技上来。
据有关数据调查表明,市民最为关注的领域是衣食住行领域中的民生科技问题,占到调查人数的58.22%,生态环境领域和公共安全领域位列第二位和第三位,分别占到调查人数的25.10%和16.68%。
建立和完善食品领域的科技检测手段和信息公告机制是当前食品方面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民生科技既有实用性,同时也是一种技能服务,通过民生科技知识来提高个人能力成为当前太原市民生科技需求中的又一重要领域[1-2]。
3)市民参与科技活动的途径不完备。据有关数据表明,53.61%的市民愿意“参与”到科技惠民的活动中,32.69%的市民表示“非常积极地参与”。
在对市民是否愿意通过科技中介服务来获取科技成果时,52.15%的市民表示“愿意”。由此表明,调查发现市民有较高的参与科技活动的愿望,但是缺乏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引导。
对科技中介信任度不高是造成科技不能有效惠及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科技服务中介承担着科技信息传播和科技指导的职能,但太原市在科技服务中介方面的工作表现出的不足制约了科技传播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导致科技成果收益不明显的原因之一。市民希望通过社会公益性质的方式向民众传递民生科技,建立政府与企业相结合的科技传播中介,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对太原市今后开展科技惠民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4)市民获取科技信息途径较为传统。市民可以通过媒体、公共设施、互相交流等方式获取科技信息资源,但是更多的市民选择报刊、电视等传统方式。报刊、杂志、电视属于单向信息传播,参与信息互动性较差,计算机网络属于双向信息,信息参与程度较高。通过调查对太原市整体分析,目前太原市市民获取科技信息的途径较为传统,这与市民整体科学素养有着直接关系[3]。
5)太原市民生科技发展迅速,社会需求量大。
目前,太原市民生科技产品授权率高,说明民生科技的社会需求量大,技术转化快。但是太原市整体民生科研水平偏低,科技惠民程度偏低,主要原因为:一是民生科技产品的推广力度不够,大多数市民对科技产品不了解;二是太原市市民的科技整体接受能力不高;三是太原市民生科技研发方向与百姓生活的融合度不够,即很多产品的研发偏离百姓的实际生活;四是太原市市民的整体科学认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科技金融;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贷款波动;大连
中图分类号:F832;F276.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3890(2013)10-0082-04
一、引言
科技与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与生产力进步的重要因素,金融与科技的紧密结合成了当今的时代课题。从国际科技发展历程上看,金融发展都显示出了对科技创新的巨大推动力。中小型高科技企业是依靠高科技及其研发成果进行生产和服务的部门(Allen,1992)[1],如通信、IT、计算机、生物技术、电力和医药生物等企业,是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和经济增长的主体。科技企业其科技项目的培育到产业化发展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不断放大的金融支持,否则将失去竞争优势。而金融由于具有价值创造、流动性创造、风险分散、价格发现、信息生产和公司治理等功能(Allen&Gale,2000)[2],因此,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与再分配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推动企业成长与产业的发展。科技和金融的融合是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创新建设的重要动力。
二、文献综述
从现有文献看,国外由于市场发达,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较好,并没有“科技金融”一词,较为接近的概念是“技术资本”,主要集中于金融对技术进步作用的相关研究。较早的如Schumpeter(1911)论证了货币、信贷和利息等金融变量对自主创新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影响,金融机构可以提供给那些经过甄别的最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从而促进科技创新[3]。Hicks(1996)指出工业革命时期,非流动长期资本是新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前提,而金融市场是长期资本的来源[4]。Carlota(2002)认为风险投资者为获取高额利润,会在新技术早期崛起时期,就迅速进行投资,从而引起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高度耦合,带动技术创新的繁荣和金融资产的几何级数增长[5]。Calderón&Liu(2003)通过多国数据验证了金融发展可以通过促进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6]。此外,如Demirgü?觭-Kunt&Maksimovic(1998,2002)[7-8]以跨国数据证明了在金融市场发达的条件下,金融机构贷款等外部融资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和行业的成长性,这一观点得到了Claessens&Laeven(2003)[9]的认同。
在国内,关于“科技金融”词汇的使用源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通过后,赵昌文等(2009)将其定义为促进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制度、政策与服务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并认为科技金融是由为科学和技术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政府、企业、市场、社会中介机构等各种主体及其在科技创新融资过程中的行为活动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0]。房汉廷(2010)认为科技金融是金融工作的深化,金融市场是科技融资的场所,能够为高成长期的科技企业提供融资安排[11]。从文献上看,研究以定性分析为主,如段世德、徐璇(2010)认为科技金融促进了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并探讨了发展的模式[12];束兰根(2011)指出可以探索在商业银行组织架构中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现银企多方共赢[13]。实证研究主要以生产函数模型进行分析,如李兵、王铮、李刚强(2009)[14]。直接的研究成果如王卫彬、俞杰龙、朴基成(2012)实证分析了科技金融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促进作用,但并没有采用时间序列数据或面板数据进行分析[15]。
由于科技金融的研究是近年才兴起的,直接相关的研究成果并不是很多,但这些研究成果在研究范式上为本文提供了重要的启示。本文通过构建科技金融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影响的分析模型,实证分析二者的协整关系和因果关系,这是与以往相关研究的不同。对于二者关系的探讨,有利于为科技金融促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三、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经典的经济学理论证明了科技、金融、劳动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构成。在任何时刻,经济拥有一定量的资本、劳动和技术,并将这些因素结合起来生产产品,根据科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构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产出模型:
其中,hy表示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产出变量,sf表示科技金融投入量,sl表示科技劳动力投入量,ε为随机动项。a,α和β表示待估计系数。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产出变量(hy):以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产值/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表示,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产值以(高新技术企业总产值-规上高新技术企业产值)计算。
科技金融变量(sf):从筹融资来源上看,源于经营收入等的企业科技资金、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财政拨款等政策性资金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是科技金融的主要构成。相比较而言,政府和金融机构拨款筹融资效率较高,因此,这里分别以政策性科技金融指标(pf)和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指标(ff)表示①。其中pf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增长率计算。由于银行等机构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惜贷”(Cui,Zha&Zhang,2010)[16],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的贷款并不是很稳定,因此,这里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科技贷款波动率衡量ff,具体参考Jeanneney&Kpodar(2005,2008)[17-18]的计算方法,以相关变量增长率的标准差计算。
科技劳动力变量(sl):以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科学家与工程师数/科技活动人员总数计算。
考虑我国的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中很少提供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统计数据,因此,对于个别年份缺少的数据,参考刘降斌和李艳梅(2008)做法[19],以统计年鉴中私营企业、个人企业和乡镇企业数据之和近似的替代高新技术相关数据。为降低变量的内生性以及数据的变动幅度,相关变量均取自然对数。
四、数据的估计结果
虽然我国在1999年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正式的界定,但此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地区经济增长方面已起着重要的作用。大连作为我国首批设置高新产业园的地区之一,高新技术企业产值逐年增长,由1999年的345亿元增加至2011年的6530亿元,科技型中小企业产值也增加至2010亿元。作为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等五部门确定的首批16家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城市之一,大连市组建了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科技融资平台和服务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器以及科技银行等,支持科技企业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与技术创新的进步。
鉴于以上实际,样本区间确定为1999—2011年。原始数据来源于各年《大连统计年鉴》、《辽宁省统计年鉴》、大连统计公报以及辽宁省统计公报,并进行整理计算。变量基本统计特征如表1所示。
(一)单位根检验
在对二者关系估计前,必须要对变量的平稳性进行判断,否则将出现伪回归现象,导致错误的结果。常用的数据平稳性检验方法包括ADF检验法,但在样本偏小的情况下,这种检验方法的功效较低②。因此,本文同时使用PP检验[20]、KPSS检验[21]以及DF-GLS检验[22]对样本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从检验结果可知,尽管各变量没有都表现为I(0)序列,但经过一阶差分后表现为I(1)序列,在1%或5%或10%的显著性水平下是平稳的,可以进行协整关系检验。
(二)协整关系判断
这里采用传统的OLS估计,Stock(1987)证明,对存在协整关系的时间序列,OLS回归的估计量不仅是一致的,而且快于平稳时间序列OLS估计量的收敛速度。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1是以hy为因变量,pf和sl为自变量的分析模型,模型2以hy为因变量,ff和sl为自变量的分析模型,模型3是以hy为因变量,pf、ff和sl为自变量的综合分析模型。
从检验结果上,三个模型的参数均通过了检验,但科技金融和科技劳动力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影响不同。
(1)政策性科技金融指标,其系数在模型1中为0.26,模型3中的系数为0.134,并且是以20%的水平通过检验,也就是说政策性科技金融有利于促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政策性金融是促进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弥补基础研究阶段资金不足的重要外源融资方式,可以带动整个创新研发的投入,从而提高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值。
(2)模型2中,金融机构科技贷款的回归系数是-0.244,而模型3的系数为-0.212,且高度显著。这说明科技贷款的波动严重影响中小型高科技企业的发展,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本身风险性很大,再加上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往往很难获得银行信贷。从统计数据上看,1999—2011年,中小型科技企业信贷额波动很大,除了2001—2003年外,中小型科技企业信贷占总科技信贷比率不足7%,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获得稳定的科技信贷,对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存在着一定的制约。
(3)科技劳动力这一指标系数,在模型1中是0.607、模型2中是0.541、模型3中是0.559,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均具有高度显著的正向关系。也就是说,高层次研发人员的投入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因果关系分析
协整关系检验仅说明了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而对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须进一步以Granger因果检验判断。对于原假设pf不是hy的Granger原因、hy不是pf的Granger原因和ff不是hy的Granger原因,其F统计量分别是1.121、2.369和4.493,p值分别是0.464、0.249和0.187,因此均接受原假设。对于原假设hy不是ff的Granger原因、sl不是hy的Granger原因和hy不是sl的Granger原因,相应的F统计量分别是28.618、24.225和7.588,p值分别是0.034、0.013和0.065,均拒绝原假设。从检验结果可知,政策性科技金融(pf)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之间没有Granger因果关系,但与金融机构科技贷款(ff)存在单方向Granger因果关系,与科技劳动力投入(sl)存在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
五、结论与对策建议
分别选取政策性科技金融和金融机构科技贷款表示科技金融指标,构建生产函数为基础检验模型,并以1999—2011年大连相关数据进行协整关系和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表明,科技金融和科技劳动力投入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约13%可以归因于政策性科技金融,约56%归于高层次科技人员的投入,但是金融机构科技贷款的波动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显著负相关,波动越严重越不利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在因果关系上,存在金融机构科技贷款与中小型高科技企业发展的单方向Granger因果关系,以及与科技劳动力的双向Granger因果关系。
因此,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完善相关的科技财政支持政策,除税收优惠外,如提供财政贴息、采购担保等方式加大财政拨款对科技的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科技金融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成立如科技银行等专业科技金融机构,完善监督管理,避免科技贷款过度投放,优化科技贷款投向;引进和培育高层次科技人才,开发高科技人才库,为中小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知识储备库。此外,随着风险投资的发展,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创业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注释:
①这里暂不考虑资本市场这一筹融资来源。
②Phillips和Perron(1988)和Schwert(1989)等通过蒙特卡洛模拟试验发现,在小样本情况下ADF检验的功效较低。
参考文献:
[1]Allen,J.C.StartingaTechnologyBusiness[M].Pitman,London,1992.
[2]Allen,F.andGale,D.FinancialContagion[J].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2000,108:1-33.
[3]Schumpeter,J.A.TheTheoryofEconomicDevelopment[M].Cambridge,MA:HarvardUniversityPress,1911.
[4]Hicks,J.ATheoryofEconomicHistory[M].Oxford:ClarendonPress,1969.
[5]Carlota,P.TechnologicalRevolutionsandFinancialCapital:TheDynamicsofBubblesandGoldenAges[M].London:Elgar,2002.
[6]Calderón,C.andLiuL.TheDirectionofCausalitybetweenFinancialDevelopmentandEconomicGrowth[J].JournalofDevelopmentEconomics,2003,72(1):321-334.
[7]Demirgü?觭-Kunt,A.andMaksimovic,V.Law,Finance,andFirmGrowth[J].TheJournalofFinance,1998,53(6):2107-2137.
[8]Demirgü?觭-Kunt,A.andMaksimovic,V.FundingGrowthinBank-basedandMarket-basedFinancialSystems:EvidencefromFirm-LevelData[J].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2002,65(3):337-363.
[9]Claessens,S.andLaeven,L.FinancialDevelopment,PropertyRights,andGrowth[J].TheJournalofFinance,2003,58(6):2401-2436.
[10]赵昌文.科技金融[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11]房汉廷.关于科技金融理论、实践与政策的思考[J].中国科技论坛,2010,(11):5-10.
[12]段世德,徐璇.科技金融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7):66-69.
[13]束兰根.科技金融融合模式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研究[J].新金融,2011,(6):22-26.
[14]李兵,王铮,李刚强,等.我国科技投入对经济增长贡献的实证研究[J].科学学研究,2009,(2):56-58
[15]王卫彬,俞杰龙,朴基成.科技金融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证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2,(4):117-122.
[16]Cui,Y.J.,Zha,Z.andZhang,F.H.FinancialSupportSystemandStrategyofSMEsintheIncubationBasedonBusinessLifeCycle[J].InternationalBusinessResearch,2010,10:119-123.
[17]Jeanneney,G..S.andKpodar,K.FinancialDevelopment,FinancialInstabilityandPoverty[R].WorkingPaperCSAEWPS/2005-09,2005.
[18]Jeanneney,G.S.andKpodar,K.FinancialDevelopmentandPovertyReduction:CantherebeaBenefitwithoutaCost[R].IMFWorkingPaperWP/08/62,2008.
[19]刘降斌,李艳梅.区域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研究——基于面板数据单位根和协整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8,(4):193-204.
[20]Phillips,P.C.B.andPerron,P.TestingforaUnitRootinTimeSeriesRegression[J].Biometrika,1988,75(2):335-346.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律作为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的上层建筑,同样要接受实践的检验。《科学技术进步法》施行8年来,地(市)、县(区)科委在贯彻实施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法律实效和法律效果不太明显,普遍反映有四难。
一是和党的方针政策结合难。本来,法律以政策为指导,政策依靠法律贯彻实施,而《科学技术进步法》没有把适应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党的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技进步的动力作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科技体制用法律形式确定下来,造成了事实上的法律和政策的脱节。这就带来了宣传贯彻科技法律和党的科技方针政策的矛盾: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时没有科教兴国、以科技创新为动力等内容;宣传党的科技方针政策时不能从法律角度强制人们去执行;尤其是在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拿不出法律依据很不利于党的科技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总书记在《大力加强科技法制建设》中关于“把国家的重大科技政策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可以大大推进科技进步。”的指示,指出了当前科技法制建设的首要任务,引起了基层科委的强烈共鸣,迫切希望有关部门加快科技立法步伐。
二是具体执行操作难。首先是谁来操作不落实。对于基层,《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只提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科委作为事实上的当地政府科技管理的职能部门,在《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没有提到,亦没有规定其职责。科技行政主体是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组织保证。基层科委没有被法律赋予科技行政主体的资格,其负面作用是相当大的。山西省之所以发生撤消县(市)科委的问题,这是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不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这在其他部门的行政法中是不存在的,惟独《科学技术进步法》是个例外。这不仅使基层科委感到委屈,而且难以开展工作。
其次是如何操作不明确。法律后果是任何法律规则(法律规范)都不可缺少的要素,《科学技术进步法》也不例外,不仅要有肯定式的法律后果,而且要有否定式的法律后果,即违法后果。由于违法的后果是规定人们违反法律所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故其必须在立法上予以明文规定。也就是说,任何一种行为模式,尤其是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都应有其相应的违法后果的规定。否则,该项法律规则(法律规范)就是不完整的,是模糊不清的,最终将使人们无所适从。《科学技术进步法》从第一章至第八章设定了三十多条应为模式,而只有二条应为模式有对应的法律后果,致使众多的应为模式没有违法后果,即没有裁判规则或保护性规则。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则(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要求,失去了作为法律的基本特点。基层科委在贯彻《科学技术进步法》时,只能倡导、引导和鼓励,对于不执行《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行为无能为力,无法操作。
三是组织实施协调难。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实行。在对《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条文作了以上粗略的分析之后,必须检验其实施后的法律实效和法律效果,看其是否实现了立法目的,也就是说,看其是否能够解决推进科技进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众所周知,影响我国科技进步快慢的主要问题是体制不顺、投入不足、人才不稳、环境不优等。这些问题在基层表现得更为明显,而《科学技术进步法》却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单就基层科技管理体制来说,由于科技进步覆盖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科技兴工、科技兴农、科技兴贸等等,涉及经委、农委、外经委等等部门;又由于科技工作包括各种要素的投入和各个环节的衔接,离不开财政、企业(含投资公司)、银行的资金投入,教育、人事和企业的人才投入;需要国税、地税、工商、土地、规划等部门的政策兑现和优质服务……这一切说明:社会的科技化和科技的社会化要求大科技的管理体制;在目前《科学技术进步法》没有理顺科技和其他部门关系的情况下,基层科委协调工作量相当大且难以奏效。
在科技投入方面,《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法律效力层次低是协调难的重要原因。由于《科学技术进步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其法律效力低于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而《预算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工业企业法》均由全国人大通过,是《科学技术进步法》的上位法,因此其不可能就政府科技投入、银行信贷投入和企业科技投入设定法律规则(法律规范)要上位法落实。在目前这些上位法没有就科技投入提出法律规则(法律规范)的情况下,直接负责科技投入的机构和组织不存在违法的问题,科技投入也就很难落实。
在创造科技进步的环境方面,《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其它同一位阶的法律缺乏衔接是协调难的重要原因。对于属于同一位阶的法律,新法优于旧法,而《科学技术进步法》出台较早,对后出台的同一位阶的法律无约束力。当科技进步工作中需要国税、地税、工商、土地、规划等部门的政策兑现和优质服务时,往往因为《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其它同一位阶的法律不统一而受阻。例如基层在协调兑现税收优惠政策时,由于《税收征收管理法》是1995年通过的,其法律效力优于《科学技术进步法》。在《税收征收管理法》未涉及科技进步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规则(法律规范)的情况下,兑现难可想而知。
四是监督检查执法难。基层科委作为地方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部门,具有科技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可以就当地科技进步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由于《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没有执法检查的要求,没有行政强制监督检查和行政强制履行的法律措施,致使这种检查没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科技行政相对人在配合检查、履行义务方面选择余地很大。基层科委在这种随意性很大的情况下要创造科技进步的环境条件确实有困难,加之《科学技术进步法》中没有关于科技投入、人才政策和创新政策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规定,执法难的问题成为基层科委落实科技进步的一大障碍。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樊市科委
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科技发展状况,有助于更好地了解我们人类自身的发展。所以,本文重点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原始社会时期、古代农业社会时期、近现代社会科技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重点分析了三次科技革命以来科技科技为人们所带来的益处及与人类的关系。
【关键词】
科技发展;人类历史;马克思主义
科技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变化而变化,人类区别于其它动物主要标准就在于人类的活动称之为劳动,劳动也是推动人类进化和发展的关键。劳动之所以称之为劳动是因为由科技贯穿于劳动的全部过程,并一直推动人类、手、脑、思维、意识、实践的进一步升华,从打造旧石器开始到钻木取火、直到三次科技革命后的今天,人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都充斥着科技的踪影。人们不仅能造出如自行车、汽车、火车等路上交通工具,还能造出飞机作为空中交通工具,用马克思的话来说:“自然界不能制造出任何机器,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结果”,也就是说这些都是人类的独创,也是人之所以是人和区别与其它动物的主要标志。科技在其运用过程中看似不是人的直接力量,却是人类脑力和体力的体现及延续。科技不仅实现了人类的产生、进化、解放,还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人类的文明和发展。为了对科技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必须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来分析。
一、科技的萌芽时期
我们把原始社会称作为科技产生的萌芽阶段,因为这个时期人类还不能对自然规律作出科学的认识和解释。此时的人类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人类,并且原始人在很大程度还保留着猿的生活习性,可以把原始时期的人类看作是从猿转变到人的过渡期。这一时期的人类,也就是原始人对各种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根本不理解,更不能作出科学的认识和研究。原始人的生存完全依赖自然资源来生活,正如恩格斯所说“启蒙时代是获得天然产物的时期”,在整个原始时期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完全依赖于自然,这一时期的人类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像牲畜一样屈服于自然,只有利用自然界现有的产物来维持生存。”正因为如此,对自然没有上升到一定高度的认识,对自然的认识处于一个知其然,不知所以然的阶段。原始时期,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过着“采集———狩猎”的群居生活,以采集野果、围捕猎物、树叶果体、挖穴而居。对雷、电、风、雨等自然现象还处于幼稚认识之中,甚至对这些自然现象是一种害怕的状态,更不可能加以利用。随着活动经验的积累和自身意识提高,逐步掌握了打造木质工具和石制工具,来提高捕捉食物的技能。后来又经过长期发展懂得了钻木取火,用火来取暖、烧烤食物、驱赶野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身的生活方式。因此,摩擦取火的现实意义不亚于人类发展史上的任何一种科技发明。对此恩格斯曾高度评价说:“就世界性的解放作用而言摩擦生火还是超过了蒸汽机,因为摩擦生火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把人与动物分开”,并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人类自身的进化和发展。这一阶段可谓是科技的新生阶段,每一点进步都是一种艰难的跨越,不像现代科技进步那样突飞猛进,每一步都会经历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的时间。
二、科技的发展时期
在古代农业时期,随人口数量的增多和人们思维意识的提高,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水平和能力也进一步提高。人们已经认识到一个主要的问题,就是“改变自然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如何利用自然规律,如何制造技术工具来改进自身的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此阶段人们在对生活和劳动的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并开始制造出各种简单的技术工具及生产用品,如辕犁、水车、铁锨、铁锹、锄头等。这些产品的制造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人们的劳动方式,也提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后来逐步掌握了冶炼、制陶、建筑、耕种等等相关技术的能力,随着历史的发展在农业、医学、工艺学、天文学、地理学等领域都有所成就。如人们用畜力代替人力,不仅大大减轻了人们劳动过程中的体力付出,也能够使土地深耕细作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纺织业的兴起,使人们走向用布取代树叶和兽皮做衣服,不仅防寒保暖;很大程度上使人们迈向了文明。这时期人们对各种自然规律认识还不能上升到科学的认识,对像曲辕犁、水车、水渠等,只是结合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来实现,是对自然规律的自发认识,对其中的原理还不能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加以解释,即便是这样仍对整个人类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如中国的四大发明、酿造、冶金等,不仅极大地提高了人类的生产效率;还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类的文明程度,更为以后的科技进步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三、科技的飞跃时期
在人类社会的近代时期随人口数量的增加,相应的人类各种需求也不断增加,传统的生产工具和劳动方式,很难满足人类总体增长所带来的各种需要,再加上人们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上升到科学阶段。人们通过对自然科学的不断研究来创造出各种科技产品,并运用到改造自然的实践中,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类的各种需求问题。对此恩格斯也强调过:“一切科学产生的原因是人们的需要”。
马克思强调科技不仅解放了人类的劳动方式,还把人类推向更高层次的文明之中。18世纪,以蒸汽机为代表的第一次科技革命,便是人类史上的一大飞跃。不仅大大解放、还进一步促进了产业的发展。但是以蒸汽机为代表的第一次技术革命,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在当时基本上并没有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仅限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使主要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产业上都起到革命性的作用,为此被马克思评价为:“资本主义国家在不到100年的统治之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的还要多,还要大”,也使资本主义国家进入新的文明。以电力为代表的第二次科技革命,实际上是第一次科技革命的延续和发展。因为蒸汽机只能够把热能转化为机械能,而第二次科技革命所带来的电力技术,能够使能量之间的转化更进一步提高,实现了热能、机械能、电能等各种能量之间的相互转化。这是人类对自然规律和自然科学认识进一步提高的结果,正如马克思所说:“科学只有从自然界中出发才是现实的科学”,也体现了人类对自我认识和自然实践的显著进步。以电力为代表的第二次科技革命虽然产生在欧洲,却能够普及和推广到全世界,使全世界每一个国家都能够受益。不仅标志着人类进入了电力时代,也标志着人类进入新的和更高的文明。
以计算机和核能为代表的第三次科技革命使人类进入新纪元,人类由此进入一个现代化和科技化的新时代。展现在人类生活和工作领域的科技产品琳琅满目、无所不有,小到衣服拉链、大到飞机上天、潜艇入海、甚至是人类登月。人们可以通过科技的作用,轻而易举地把人从地球的这边送到地球的另一边,甚至还可以把人类送入太空和其它星球,不难看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充斥着科技的踪影。因此,这个时代被一些科学家评价为科技爆炸的时代。各种技术产品层出不穷,人们无论是生活、工作、交通、通讯、工业、农业、教育、军事等,科学技术的影响可以说涉及到各行各业的每一个角落,科技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取代人的作用。人类历史进入20世纪之后,每隔不到3年就会研制出一种新的科技产品,如1903年飞机的问世;1923年电视机和电冰箱的研制成功;1926年第一颗火箭和1957年第一颗卫星的研制成功。所有这些都是人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利益创造出来的,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着人类历史的发展和进步,就像马克思强调的那样:“科技是一种革命的力量在推动人类历史的发展”,不仅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人类的自身。这一时期科技的作用迅速扩展到国家的经济生产和国防等领域,被邓小平定性为:“第一生产力”,也成为决定国家综合实力和竞争实力的关键性因素。从人类发展的整个历史来看,科技的发展已经经历了三次变革,并且还会不断地继续变革着。
在人类的发展历史中,科技对我们人类来说的的确确起到了不小和无法替代的作用。但这个作用既包括了正面的积极作用,也包含了负面的不利作用,特别是到了近代以来表现的越发突出和明显。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看科学技术也同样具有二重性,也就是正反两面的作用,科技的这种二重作用被控制论的创始人维纳称之为具有“双刃剑性质”,在为人类的生活、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危害着人类和自然。如:臭氧层空洞、工业排放的三废物所造成的污染、各种农药污染及核污染等等各种因环境问题而导致人的死亡,都在表明是自然对人类的报负。虽然表面看是对环境的污染,实际上也在威胁着人类自己。马克思就曾指出:“人们同自然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的关系一样”,受制于自然和依赖于自然,因为我们人类也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么科技的发展必须有利于自然的发展,也就是必须朝着有利于人类自身发展。对此,爱因斯坦在研制核武器之后也曾担忧地说:“只懂得应用技术本身是不够的,关心人的本身应当始终成为科技上奋斗的目标”。也就是说人类作为科技的主体,必须使科技的发展方向朝着有利于人类自身和自然的可持续方向发展。因为在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任何时期,无论是之前、现在、还是将来人们都不可能离开科技而生存下去的,正像陈多闻教授所说:“离开了科技,人类就荡然无存于弱肉强食的动物世界中去了”,从中不难看出科技是统一于人类发展的全部过程,也不难看出人类与科技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98:102,第31卷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95:24,329,第4卷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95:82,277,第1卷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72:55,456,467,第3卷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2001:597,第25卷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出版,1994:87,第2卷
[7]陈昌曙.技术哲学引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198
[8]许英良.爱因斯坦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第3卷
关键词:经济增长;科技进步;贡献率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11月5日
一、理论模型
(一)C-D生产函数。本文采用C-D生产函数模型Y=AKαLβ。其中,Y代表总产值,A代表综合技术水平;K代表资本投入,一般指固定资产投资;L代表劳动投入,一般用就业人员数表示;?琢和?茁分别表示资本和劳动的投入弹性系数。该函数模型表示在既定的科技水平下,一定时期内资本和劳动生产要素组合的最大产值。在此假定辽宁省的规模报酬不变,即α+β=1。
(二)索洛余值法。美国经济学家R.M.索洛提出的增长速度方程:y=a+αk+βl,其中,y,a,k,l分别表示地区生产总值、科技进步、资本投入、劳动投入的增长率,即y=Y/Y,a=A/A,k=K/K,l=L/L,故科技进步增长率a=y-αk-βl。这是增长核算的关键方程,它确定并且让我们可以衡量增长的三个源泉:资本量的变动、劳动量的变动和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动。A/A是不能用投入变动来解释的产出变动,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是作为一个余量计算出来的,即通常所说的索洛余量。
(三)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方法和步骤。通过对C-D生产函数模型两边取对数和等式α+β=1得到ln=lnA+αln,对等式两边进行微分就得到索洛的增长速度方程y=a+αk+βl,再对等式两边同时除以y,则有+α+β=1。Ea=×100%;Ek=α×100%;El=β×100%分别表示科技进步、资本、劳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然Ea+Ek+El=1。
二、辽宁省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测算
(一)变量的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选取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Y为被解释变量,辽宁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K和年底从业人员L为解释变量,利用GDP指数和固定投资额指数将所有年份的GDP和固定资产投资额换算为1993年为基期的真实GDP和真实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速度:y=(-1)×100%,k=(-1)×100%,l=(-1)×100%,其中,Yt、Kt、Lt分别是产出量、资本投入量和劳动力投入量的期末值,Y0、K0、L0分别是相应指标计算期的期初值。表1是已消除价格指数的相关数据,其原始数据来自1993~2012年《辽宁省统计年鉴》。(表1)
(二)模型的参数估计。通过Eviews软件对表1数据进行回归计算得到模型(1):
ln=0.93+0.62ln
t值:(25.45734)(19.30916)
R2=0.953946,Adjusted-R2=0.951387,F=372.8438,S.E.=0.159331,D.W.=0.223707。可以看出,模型(1)在α=0.05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了t检验和F检验。通过查杜宾-沃森检验临界值表(5%的上下界),0<D.W.=0.223707<dL=1.20,存在正的序列相关性。现通过Eviews来消除此序列相关性,加入AR(1)、AR(2)得到模型(2):
ln=1.03+0.54ln
t值:(20.74695)(16.02663)
R2=0.9963,Adjusted-R2=0.995507,F=1256.453,S.E.=0.042601,D.W.=2.141711。此时,dU=1.41<D.W.=2.141711<4-dU=2.59,这说明加入AR(1),AR(2)后模型不存在序列相关性,而且通过了t检验和F检验。
由模型(2)可知,α=0.54,β=1-α=0.46,即资本投入每增加1%,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54%;劳动投入每增加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0.46%。可以看出,辽宁省资本投入对GDP的影响很大,该省是资本密集型的产业结构。
综上所述,辽宁省的C-D生产函数是:Y=e1.03K0.54L0.46。
(三)辽宁省科技进步贡献率测算结果。(表2)
三、结论
表2中显示辽宁省的个别年份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呈现负值或数据较相近年份出现较大波动,这并不是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产生了负面影响,可能存在以下几个原因:第一,这些异常数据可能是由于测算出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受到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还有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以及生产要素投入周期性的影响,从而导致个别年份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情况。第二,国家统计局的原始数据统计口径不一致。
此外,从分析测算结果可以看出:
第一,1994~2002年辽宁省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投入和科技进步来驱动,2005~2012年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投入。而劳动力在所有调查年份中对辽宁省经济增长的贡献是最小的。
第二,1994~2012年间劳动对辽宁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最低,除了个别年份因为上述原因为负值外,其他年份均在0~20%间波动。1994~1996年保持在0.98%的平均水平,在1997年骤然下降。1997~2000年逐渐攀升至12.69%,2000~2002年急剧回落至低点。2005~2012年,资本贡献率维持在5%的平均水平。劳动投入的增长不仅要包括劳动数量,还要包括劳动质量,两者综合才是对劳动投入最准确的测定。这说明劳动力对辽宁省的经济增长止步不前正处于一个瓶颈期,如果不能提高劳动力质量,劳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会很大。
第三,辽宁经济增长对资本投入增长的依赖很大,1994~2012年资本平均增长率为20.97%,可见经济增长的资本推动型特征十分明显。从表2可以看出资本增长率与GDP增长率存在正相关关系,尤其是1998~2010年,两者波动趋势基本相同。在一段时期内,资本因素必然是促进辽宁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资本增长率在2003年以前的平均值为12.72%,2003以后为30.13%,这直接使得劳动投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2003年以前的0.92%增加到2003年以后的6.6%。因此,保持资本投入的增长对辽宁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今后推动该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第四,辽宁的科技进步贡献率有逐渐下降的趋势,科技进步和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呈现此消彼长的关系,这是由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所致,比如为了刺激某些年份的经济过热,地方政府为缓解经济过热和限制经济增长而进行宏观调控,减少资本投入,而这一“抵消”作用很可能就反映在科技进步这一测算指标上。
实证结果表明:辽宁省的科技进步贡献率存在较大波动,同时充分肯定了辽宁省利用现代科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成果。值得注意的是,科技进步贡献率是一个相对指标,取决于科技进步速度和经济增长速度之间的关系,并非越大越好。对于同样的科技进步速度,科技进步贡献率和经济增长速度呈负相关关系,即经济增长速度越慢,科技进步贡献率越大,而当经济增长速度越快,科技进步的贡献率就会变小。
主要参考文献:
[1]RiddelMP.KSchweRegionalinnovationcapacitywithendogenousemployment:EmpiricalevidencefromtheU.S.[J].TheReviewofRegionalStudies,2003.33.1.4.
[2]N.格里高利.曼昆.卢远瞩译.宏观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3]RobertM.Solow.“TechnicalChangeandtheAggregateProductionFunction,”ReviewofEconomicsandStatistics,39.1957.
(一)中道思维蕴含的决策思想
“中道”在东方文化中有明确记载和论述,有适度、合理、和谐的意思。中道强调考察矛盾的两个极端,倡导凡事要适可而止,努力追求整个系统的协调均衡、机动灵活和统一一致,强调要在坚守中正协同之道时注重权变,亦即要“执经达权”,采用灵活多变但又有延续性的策略,使之实行最新的形式变化。受中道思想的影响,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会以其作为决策的原则和标准。因此,可以在战略决策和方案选择的过程中得到较好体现。技术创新及其管理模式得到高层管理的关注,这正是本文以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的主要原因。中道思维是东方文化中个人与他人在互动过程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一种思维方式,它不仅隐含了个人的自我感受,也隐含了他人所给予的外在要求,最重要的是此思维特质还包括了人际互动的情境网络。[1]准确的说,它是在动态复杂的情境中,个体通过挖掘自身和外部需求,综合内外部环境各项因素(如相关利益者的感受等),力求找到措施方法来调和内外部落差,追求协调平衡状态的思维过程。中道思维以“保合太和”作为决策的终极目标,以“权变管理、人为为人、刚柔相济”为决策原则。大陆学者水和台湾学者曾仕强对中道思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将其引入管理学领域。本文借鉴他们的研究成果,将中道思维定义为企业高层管理者在企业的战略决策过程中,为达到“保合太和”的目标,依据“权变管理、人为为人、刚柔相济”的原则,整合企业所在的外在条件与其内在的各项需求,所采取的适当行为和方案的思维方式。
(二)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研究
技术能力演化轨迹模式是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该模式从本质上阐明了企业技术能力成长的基本过程。在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的选择上,不仅受到外部环境及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还受到高层管理者决策思考思维的影响。中道思维的提出,不仅充实了决策理论,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基于中道思维的技术创新管理决策是一种以技能为基础的决策模式,是基于经验及心理活动规律与认知的结果。在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的研究上,揭筱纹和徐彬通过对全国各地农业科技企业的研究,结合地域、行业及企业特征,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出了三个维度:外源协同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勾勒出了技术创新能力的基本结构。基于技术创新能力的三种组合(弱能力组合、类型能力组合及综合能力组合),结合农业科技企业的特征和运作机制,提出了基础型、类能力组合型、战略规划型三种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如图1所示。弱能力组合对应基础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类型能力组合对应类能力组合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而综合能力组合对应战略规划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基础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企业内部重点考虑制定相关的制度,以制度为指导,规范完成企业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企业外部依靠政府的正确引导,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服务体系,使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提供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撑。该模式的特征为:自主创新能力弱,外源协同能力弱,成果转化能力弱。技术突破型管理模式:本身的技术能力强,需要借助其他的企业来合作开拓市场。该模式的特征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外源协同能力弱,成果转化能力强。市场引导型管理模式:借助外源科研院所和大学提高自身的技术创新与资源的高效利用。该模式的特征为:自主创新能力弱,外源协同能力强,成果转化能力强。战略规划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产品技术逐步进入成熟化,农业科技企业的产品以相同或相似的资源技术优势逐步进入市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以战略调整、战略的重新定位作为实施管理的主导方向。该模式的特征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外源协同强,成果转化强。
二、中道思维下的决策模式分析
2004年,lisaSayegh,WilliamP.AnthonyandPamelaL,Perrwe在《危机下管理决策:情感在知觉决策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受制于可供决策时间及信息量的多收,决策者在这类资源相对稀少的情况下,更加倾向于依靠个人经验与习惯思维进行思考决断,而不是依靠传统的理性决策。[3]本文借鉴其理论研究成果,提炼了中道思维下的管理决策模型(如图2所示),并对其中的决策过程进行延伸,分析了其决策过程。中道思维通过作用于决策者的经验(包括二手经验和直接经验),改变了其显性知识及认知模式,并影响决策效力和情感记忆能力,进而通过隐性知识作用信息收集与决策过程,情感反馈作用决策过程,显性知识与决策环境一起作用于信息收集的方式影响决策结果的达成。系统科学的决策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建立决策框架
建立相对系统的决策框架至少具有两方面的意义:有利于全面完整的把握决策方向并管控实施,进而实现既定目标;制订科学的决策框架,对于避免上述弊端也不可或缺。根据西蒙的现代决策理论,人的理性具有有限性,决策团队其认识和能力对于所面对的决策问题也存在一定的有限性。
(二)采集与分析信息
采集、分析与应用新兴的能力是现代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决策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这一步骤主要包括如下几个环节:选择信息的采集渠道与方式、获取并核实信息、对信息进行预处理、分析与检验信息。信息的充分、准确和实时是进行正确决策的前提与保证。其中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方法的选择,以及与此相关的专门人才和技术处理系统的匹配与应用是这一步骤的关键要素。
(三)拟定并选择方案
可供选择方案的数量及方案的设计质量往往决定了决策方案的最优化程度。因而如何最大化的获取较多数目且质量较高的方案是高层管理者必须重点思考的问题之一,如充分交流和激发成员的创造性思维,依据某种评估准则从其可行性、可接受性与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筛选。
(四)反馈与改进
一般情况下,高层管理者的决策通常是一次性的。但对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验收评估,可以极大地促进决策过程的优化,进而提升决策质量。特别是对于一些较为繁琐复杂的问题,通常要采取渐进式决策方式(“反馈-改进-反馈”的过程),从而形成更加有效和满意的最终方案。[4]
三、中道思维对管理者决策过程的作用机制研究
(一)决策框架
通过对中道思维的决策模型及程序等研究总结,在对现有决策模式和战略决策过程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本文对基于中道思维的战略决策过程和模式进行提炼,提出了中道思维在技术创新管理模式中的选择框架。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主要有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是以对决策结果与绩效的影响程度进行划分的。第一个层次是模式的基本决策过程,即图4中的最下一层。这个层次是中道思维决策的基础,象征“地”。第二个层次是高层领导团队,处于中间位置,是模式的核心和关键,对整个决策过程起关键作用。高层领导团队的决策是以第一层次的决策过程为基础,并受到更高层次的制约,象征“人”。第三个层次是保合太和,是中道思维决策的最高原则和最高决策目标,象征“天”。根据中道思想,农业科技企业要实现决策的最高目标“保合太和”,必须充分发挥“人”顶天立地的作用,通过人的不断努力,来确保战略决策过程的顺利进行。“保合太和”是一个理想目标,它的实现需要人的不断努力,一方面,决策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的决策素质,另一方面应该遵循科学决策程序的基本规律。同时,与图1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框架图结合,找到适合自己的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决策过程是一个主观反映客观的动态认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阶段都互相影响着,并时常产生反馈。[5]因此,在上述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中,决策过程的每一步骤都是相互联系、交错重叠的,在决策的时候,不能将决策的各个步骤截然分开,而且每一步都不可缺少。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的决策过程,依旧沿用传统的决策程序,因此其决策过程与传统的战略决策模式没有很大区别。它的创新之处在于将中道思维的管理内涵做为战略决策的原则并以保合太和做为最高决策原则和最高管理目标,将中道思维的管理精髓运用到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的决策管理之中,即分析问题、制定决策和执行决策三个过程以中道思维的管理内涵为决策原则。归根结底,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是从人性角度完善了传统的科学决策程序,将人性因素加入到企业的战略决策之中,因此其决策不单纯是理性和知识性的,也是智慧性和整体性的。
(二)决策程序
虽然众多学者对决策程序都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观点,然而这些不同的观点背后也有相似的地方。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保留了传统决策模式的决策流程,吸收其简洁、易于决策主体理解和使用的优点,也肯定了原决策流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的决策要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同样必须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
第一阶段:发现问题,分析归纳。问题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主客观矛盾的外在表现,决策问题是人们能清楚表达的问题。决策者素质的高低、决策思维的内容及其遵循的决策原则直接决定了能否及时准确的发现客观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理解认识、表达梳理。首先表现在对问题的认识上,同样的问题,决策素质高的人会发现,决策素质低的可能不会发现。同样,不同的决策思维方式也会造成对同一问题不同的认知结果。发现、分析、归纳、研究问题,开发出问题的实质,把它变为明确清晰能够表达的决策问题。在决策问题提出以后,还需提炼概括问题的本质,按照决策原则来制定决策目标。
第二阶段:综合研究,拟定方案。首先,评估可行性,即通过对人力、物力、资金、技术水平等因素的评估,全面深入的分析决策目标的约束因素,以此来判定检查目标是否现实、合理并能够实现。其次,评估必要性,亦即依据目标论证和评估有无拟定方案的必要性,明确可供选择的方案数目(两个及两个以上)。在方案能够达成目标的前提下,还需继续考证其是否具有替代条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与企业是否相宜,与环境是否协调,是否还具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再次,进行方案设计,对于相对简单的决策,方案设计通过大脑想象或经验判断即可当场做出决策;对于繁琐复杂的决策,则要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逐步完成决策。最后,择优改进,亦即要对最优方案中的各项关系进行分析比较,实现方案的内部优化,使该方案在约束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能够取得相对满意的结果,有效达成既定目标。应该说明的是,对基于中道思维的战略决策方案形成,首先,保合太和是需要考虑的核心约束条件;其次,要以保合太和为核心,在企业信息、高层领导团队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集成优化,以制定符合中道思维要求的战略决策方案。
第三阶段:审校方案,择优执行。中道思维下,决策者对方案的审校和择优就成了关键的步骤。它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要点一,严格检验已有方案是否符合科学和谐的准则,有无客观依据以及依据是否充分合理,筛选剔除不合科学原理和客观实际的方案。要点二,重新审定方案设计时的决策原则,再次检查确认,以免出现源头的错误,并为择优提供依据。要点三,重新审定目标,明确既定目标的可行性、现实性和必要性,并将其纳入方案抉择的考虑要素。要点四,综合考虑各项方案,比较利弊,做出决策决定。如有必要,还要进一步进行方案的小样本试验实证。但是,在考虑社会绩效、人性因素后,决策目标和决策的原则都有了新的变化,方案择优是相当复杂的,仅仅依靠现有的现代决策技术和决策理论是难以实现的,它还依赖于决策者的综合素质,对客观条件和组织条件的准确把握,有时还需要强调决策者的非理性因素。第四阶段:实施反馈,修正决策。当方案一旦被决策,就进入了执行实施阶段。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科学的进行考评管控,并根据最新的信息,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修正决策,尽可能的预先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新的问题超出了应变措施的范围,则要进入新一轮决策,或者为重新决策,或者为追踪决策。
关键词:科技实力;综合评价;安徽省
近年来,安徽省在科技资源投入和科技成果产出方面都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是,与中部其他地区相比,安徽省科技资源在中部六省中尚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为了促进安徽科技的发展,积极发挥省内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工作,并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来推动地区科技进步。然而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的过程中都面临着同样的困惑:本地区的科技实力究竟如何?哪些方面是科技工作的弱项?制约地区科技实力提高的根本原因在哪里?本文的研究试图通过对省内各个地市的科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研究来回答这些问题,从而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一、研究方法综述
在科技实力评价的早期研究中,主要为公式法,例如“国力方程”和“科技知识储备量”法等,该方法主要是通过构造评价模型,从而选取较少的指标,但是由于公式法的相关局限性使其并不适用于科技综合实力的评价。因此,在科技综合实力评价的后期研究中,国内外学者采用较多的是指标体系法,即通过建立与科技实力相关的指标体系,采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进行综合,从而得出评价对象的综合指数,以反映子系统的全面状况。关于科技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众多,但是国内外较为权威的科技评价指标体系往往偏向于宏观层面科学技术综合实力的评价,并不适用于在同一国家不同地区之间的评价。为增强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原则,国内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如刘建党构建了区域科技实力评估体系,[4]王鸣涛设计了一套可行的河南省地级城市科技实力评价指标体系。赵国杰,邢小强首次运用网络层次分析法(ANP)对指标进行赋权。
二、指标体系的建立与评价方法分析
(一)指标体系的建立
指标体系是综合评价问题中的重要内容,科学适用的指标体系是做好评价工作的基础,这就需要在遵循指标体系构建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一套科学完整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参考了国内外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根据《中国科技发展研究报告》提出的科技实力评价指标,依据科学性、合理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并力求较完善、全面、真实地反映各城市的科技综合实力,兼顾统计年鉴所能提供的统计指标,以安徽省17个地市为样本,选取了能反映城市科技综合实力的21项统计指标,建立城市科技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如表1。
(二)相关指标的解释
根据科技实力的涵义及其影响因素,科技实力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科技投入、科技成果以及高新技术与经济发展三方面内容。以这三个方面为一级指标,依据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原则选取了21个具有代表性的二级指标:
科技投入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知识创造和技术支撑能力。这里的科技投入主要包括人员与经费投入,其中科技人员投入主要包括科技活动人员和R&D人员。科技经费投入则主要由地方财政拨款和R&D经费支出两部分构成。
科技成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主创新能力,这种能力主要体现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品的比重和质量方面。专利是衡量一国或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明创造活动及其产出等。此外,科学技术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也反映了科技活动的产出状况,是测度研究与发展活动成果的依据之一。
高新技术及经济发展指标属于地区技术绩效性指标,它反映了企业引进和利用技术创新的产出能力和效果,从技术发展水平来看,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状况不仅可以反映出一个地区科学技术发展的增长态势,还可以反映出当地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从技术使用的效果看,由于科技实力实际上是一种动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力,因此地方GDP以及人均GDP指标的选取可以折射出一个地区科技活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程度。
(三)基于因子分析法的科技综合实力评价模型
基于客观赋权法确定的权重具有较强的数学理论依据,加上在客观赋权法中较之于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因其旋转使得因子变量更具有可解释性。因此,在综合评价模型中因子分析法的精密性以及解释性更强,基于此,本文选择运用因子分析法对安徽省各城市科技综合实力进行评估和排序。具体的,因子分析法的基本步骤包括:
1.确认待分析的原指标是否适合作因子分析。用于因子分析的变量必须是相关的,如果原始变量都是独立的,意味着每个变量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则无法降维。这主要是通过对原指标先进行标准化处理,消除量纲对评价结果的影响,并求出标准化后的指标间的相关系数矩阵实现的。
2.确定因子数量,计算相关系数矩阵的特征值,并根据特征根大于1的原则,找出主因子及其贡献率;
3.对因子载荷矩阵进行正交旋转,使每个原始变量在主因子上载荷向0和1分化,从而可以对每个主因子的实际意义做出明确的解释;
4.计算因子得分。因子得分是每个因子在每个样本上的具体取值,此时,在各个指标数值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的前提下,评价对象的平均水平均为零分,因子得分为正说明高出平均水平,反之,则低于平均水平。
5.计算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由每个主因子的得分加权求和而得,其中权数由各个主因子的贡献率在累计贡献率中所占的比例确定。
虽然因子分析的计算过程比较复杂,但是借助SPSS16.0统计软件中的因子分析(FACTOR)模块可以高效快捷的完成上述运算,为实证分析提供了有力的运算支持。
三、安徽省各地市科技实力实证分析
新科学、新技术[1]的迅速进步正在引发社会伦理观念的巨大危机。尤其是二十世纪后半叶发展起来的生物技术、生命科学,计算机技术,天文科学、宇航科学等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最直接地冲击着社会诸多重要伦理规范。这些重要伦理规范主要包括:人与人之间诸如辈分、性关系等伦理关系,人与环境之间的伦理关系,人与动物之间的伦理关系、人与神之间的伦理关系。上述重要伦理规范都受到了新科学、新技术发展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重大挑战。
例如,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克隆(生物复制)技术是目前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由于克隆人直接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规范,直接影响人作为人的尊严,因此,尽管克隆人甚至克隆其他动物的技术还远谈不上成熟,但反对克隆人技术的呼声已经是甚嚣尘上。虽然目前从实定法角度来看,各国对于克隆人的行为还没有法律规定,但在美国、日本等国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禁止了对人进行复制的行为。
那么,针对新技术和新科学的发展对人的伦理观念的冲击,作为调整科学和技术发展的科技立法究竟应采取什么态度呢?是否应禁止伤害人的伦理情感或引起人的厌恶的科学实验呢?对于上述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行为所采取的立法态度必然直接影响科技发展的方向和脚步,同时也必然影响人们的态度的转化和演进,因此,这一问题十分值得思考。笔者以为,确定科技立法的立场,首先应该确定立法所追求的核心价值,而后,以从人类历史进程来认识科技发展、法律规制和伦理道德的关系为基础,在逻辑地分析法律在科技和社会发展中的客观地位的过程中得出结论。
二、对科学技术与伦理关系的历史分析
从科技[2]发展史和人类文明史的发展来看,科学和伦理之间的关系是(哲学意义上的)矛盾关系。
首先,科学研究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总是冲击人的伦理观念,并且引起伦理观念的改变。人类基本伦理价值之一——宗教伦理的发展历程表明,科技的发展促使宗教伦理发生了巨大变化。“宗教本身是一个广泛的现象,包含着许多的信仰和表现形式。”[3]在古代,图腾崇拜和多神教是宗教的主要表现形式。而正是随着人类对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化,图腾崇拜和多神教演变成了现代一神教的。图腾崇拜的对象是某种动物、植物甚至是石头、山等无生命之物。而人对自己上述崇拜对象的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的不断认识,这些崇拜对象逐步失去了作为人类心灵寄托的权威性。中世纪时期,作为一神教主要表现形式的基督教中的核心价值——上帝,在客观世界中也拥有自己的位置,也就是“天堂”。这一时期的天堂不仅是抽象的,不仅是人类心灵的归宿地,同时也是具体的,具有客观实在性。人类赋予了“天堂”以客观认识上的地理位置,事实上,人和上帝及“天堂”间是有可循的物理通道的。而随着天文学研究的进展,人对宇宙的认识逐步深化,使上帝和“天堂”失去了在天上的存身之处,逐步演化为纯抽象意义上的人类心灵的归宿地。按照基督教代言人自己的看法,这一过程就是:“正如这个世界承认教会是一个社会实体和历史的一个推动力量,教会也明白它自己从人类的历史和发展中得到益处。教会从以往世代的经验中,从科学的进步中,从隐藏在各种文化中的财富中得到益处,由此更强烈的光芒将照耀人性,通往真理的新的大道展现出来。”[4]
从人类基本伦理之一的人人关系角度来考察,我们会得出同样的结论。传统上,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以生理关系为依据的,即父母之间的两性关系决定了父子、母子关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子女才是伦理道德所认可的,同时也是法律所接受的。而主要是在人工授精技术发展起来以后,这一伦理规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采用人工授精技术后出生的子女与其母亲的丈夫如何确定关系?这是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养育父亲”与“遗传父亲”之间,“哪一个是对他具有道德上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美国为例,“人工授精技术刚在美国开展时,该国法院对这类(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的出生裁定为非法。”而到了1967年,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的法律则规定,凡由指定的开业医师进行的异源人工授精并且附有夫妻两人同意书的,子女出生即具有婚生子女身份,并且这一规定已被列邦法律。[5]事实上,许多国家是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仅仅具有生物学意义上关系的所谓“父亲”,不再与其所谓“子女”有任何关系和权利义务。
其次,历史也表明,人类伦理规范的有效性总是限制科学的发展。还以宗教伦理来考察,中世纪的西方有着著名的以宗教伦理的规范借助法律的力量制约科学研究的事例。欧洲被广泛接受的人神伦理的代表——罗马教皇及基督教会,为了维护上帝造人和人是上帝之子等基督教核心教义(也就是中世纪的核心宗教伦理)得以成立的“客观物质基础”,对于在认识领域提出进化论和日心说的科学家进行了残酷的迫害。对科学家们进行了臭名昭著的审判,企图利用法律的力量阻止科学的发展。
经验的历史表明,以伦理规范限制科学研究是没有道理的、也是没有可行性的,只有打破旧的伦理界限,科学研究才能发展,社会才能进步。事实上,尽管伦理规范在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过程中扮演了卫道士的角色,但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发展最终会改变伦理规范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伦理规范随着科技成果被接受的范围扩大而不断演变。应该看到,科学和伦理规范的矛盾只是暂时的、可变的,法律与伦理规范的一致性也必然是暂时的,而科学的发展是稳定的,具有恒常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讲,法律在科学和伦理规范的矛盾关系中应扮演科学卫士的角色,保护科学研究的权利。
三、科学技术与伦理的概念和逻辑关系的分析。
学者认为,“人是那种必须有某种善的标准的生灵。人如果不以自己所处的这种境况为前提,即不首先断定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善“的,那么就不可能从这种境况中解脱出来。”[6]伦理就是这样一种作为人的“善”的标准的社会规范。在“我们喜爱或选择一个东西——物质客体、行为方式、观念或理想、个人而不是选择另一个东西时,价值评价就出现了。”而“价值是既能令人满意又能使人完善的经验。”[7]可以说,正是基于伦理的规范,人们得以对自己的行动作出预期,并在预期中获得安全感和情感上的满足感。
但是,伦理一旦成为既定的社会规范,它同时也必然是对人和社会发展的一种束缚和制约。理由是,人类既有的伦理的规范都是基于经验、习惯和惯例形成的,具有独特性、稳定性和渐进性。学者认为,“许多负责任的思想家都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主观主义的倾向。在他们看来,道德价值起源于人,其基础正是人的智慧和习惯。不存在可普遍使适用的道德标准。道德标准的效用依赖于历史的、文化的或其他条件。”[8]从社会表现形式上讲,虽然人们参与伦理观念的创造,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讲,伦理价值只是其既定的生活环境,是其不得不接受的环境因素,其主动性往往只是选择,人们的伦理观念是选择的结果,被动接受的结果,而非理性思考的结果。诺兰等认为,“当我们研究历史的时候,我们惊骇地发现人民群众是多么容易接受堕落的宗教、残忍的政府、偏执的家族以及自称的道德代言人所宣扬的价值标准。”“许多人事实上并没有认识到自己正在受别人价值观的影响与左右。”事实上,在新的社会现象面前,“人们所习以为常的价值观,仍在受到不厌其烦的反复宣讲。”[9]既定社会架构中的传统强势阶层往往通过制造推销自己的伦理观来保存自己的地位、抵抗社会革新的力量。
而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则是理性思考的结果。人们基于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对世界进行认识和改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是人解放自己的一种手段和途径。尽管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同样要继承前人的成果,但由于科学技术的规律是统一的,因此,前人的科学成果不具有稳定的权威性,科学技术真理才具有稳定的权威性,因此,一方面,科技进步具有相当的统一性;另一方面,只有独立的理性思考才是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主要途径;同时,科技史表明,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具有加速发展的特征。科学研究的深入和技术进步是随着科技总量的增加而不断加快前进的步伐的,尽管不是每个科技成果都是划时代的,但我们可以说,科技的发展具有革命性的特点,因此,科学技术的发展相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另外,尽管人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具有一定的主观判断和对方向的一定程度的把握,但由于世界规律的复杂性和多层次性,人的思维的复杂性和发散性,以复杂发散的人类思维来认识复杂繁复的世界规律,科学发现和技术进步往往就带有强烈的偶然性。在人类的未知世界面前,人的主观预测具有不稳定性,稳定的认识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并不具有决定的意义。
分析表明,科学技术和伦理的关系是矛盾的。以稳定的、被动的、可预测的伦理为基础指导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是不符和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本身的客观规律的。从这个角度讲,如果法律以伦理为基础来确定立法的方向,其必然结果是制约科技发展。
四、科技和伦理的矛盾统一
如果我们把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伦理道德的关系放到人性角度去看,我们就会发现,事实上,二者矛盾的本质是人理智的一面和情感的一面的冲突造成的。作为心灵和智慧的统一体的人类,既有对未知世界无尽追求的渴望,又有无法把握命运时心灵寄托的需求。智慧的一面往往体现为科技的发展和进步以及对哲学、历史以及社会现象的思考,体现为不懈的追求对自己命运的把握。而作为心灵的一面,人类又往往承认既定的现实,以求得把握自己的命运,在可预期的时间、空间,按照可预知的规范以可预知的方式活动,从而获得心灵的安慰和对自己命运的预测。从这一角度来看,科技发展和伦理变化是人自身两面性的重要表现之一。人类作为矛盾的统一体,他的心灵随着他的智慧的增长而不断调整其归宿之地。对自然界一无所知的原始人类把动物、石头作为自己的来源和寄托,而随着人类认识的深化,人又把自己的心灵寄托给了上帝、佛祖和真主,一旦上帝、佛祖和真主被科技发展赶出了天堂,人类又发现了现代的唯物主义,以自己为自己的上帝。这些都表明,科技的发展和伦理的发展是在人类心智的统一体中矛盾地存在着的。
如果我们从社会学角度看,二者矛盾的实质是社会革命力量和社会保守力量的冲突的体现。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科技的发展必然带来新的生产方式。恩格斯认为:“这种技术装备,照我们的观点看来,同时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以及分配方式,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律等等。”[10]相对于伦理规范来讲,科技不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而是活的生产力的表现,因此,科技发展不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相反,科技进步是被统治阶级的福音。科技进步能够改变生产方式,从而必然改变被统治者的地位。而伦理规范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它必然主要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并往往以法律的形式成为被统治阶级的枷锁。事实上,我国古代的礼法制度对既有秩序的维护和对新科技的压迫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社会的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讲,“奇技淫巧”的伦理判断不知断送了多少次中华民族的腾飞机会!
而如果我们从哲学角度看,科技发展和伦理发展二者的矛盾是量的积累和质的界限的冲突。如前所述,既然科技发展是生产力进步的表现,而伦理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那么,同样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上层建筑的变化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引起的,科技的发展必然最终会引起上层建筑的变化,从而也必然导致伦理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科技的变化是恒常的,是生产力发展的量的积累,而伦理的变化则是生产力发展引起上层建筑质的变化的表现。
简而言之,科技发展和伦理发展二者统一性的基础是科学研究引起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引起上层建筑的改变,从而引起伦理的变革。在新的伦理基础上,科技和伦理二者会达到暂时的统一。因此,科学技术是人的社会伦理规范形成过程中的革命因素之一,也是社会伦理规范渐进过程中的变化的重要因素,在这个意义上说,是科学技术的发展引起了社会伦理的螺旋式上升。二者的矛盾和冲突会在新的社会伦理规范中达到统一。
五、立法的价值取向、可行性和具体态度
法学家一般认为,法律同其他社会秩序一样,有自己追求的价值。这些价值一般包括自由、平等、社会福利等。尽管道德标准也是法律追求的目标之一,但是,作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法律规定的道德标准比道德标准要低得多。彼得。斯坦和约翰。香德分析基督教道德标准——“爱”与法律的关系时认为,“耶稣——表明,法律规定的道德标准,比起他(耶稣)所要求的低得多。”[11]由于科技发展本身不具有意识形态上的价值,因此,如果我们站在科技立法的角度来考虑法律追求的价值的话,作为立法者制定规范科技行为的法律,其主要的价值取向应是加速科技发展,从而增加社会福利。我们应该也只能把社会福利作为科技立法的核心价值。
以法律手段促进科技发展的可行性在于,与伦理相比,法律更具备理性思考结果的特点,因此,法律比伦理更具有导向性和超前性的一面,从而立法采取和社会伦理不同的态度,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进而促进社会伦理的革新和社会的进步具有可行性和现实性。
基于前文对立法价值取向、可行性以及科技与伦理的矛盾统一关系的论
述,笔者以为,科技立法应采取辨证统一而又有所侧重的的立法态度。针对引发伦理观念危机的科学进步和技术开发行为,立法者首先应采取的立法态度是:法律应重点保护科学研究的权利,不对科学研究进行干涉。当然,尽管法律和道德伦理不同,道德也不是法律追求的主要价值目标,但人性尽管复杂,道德伦理在某种程度上仍然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同时,不可否认的是,伦理情感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尊重人的伦理情感的行为是不人道的。并且,由于伦理情感是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对社会行为和社会规范必然进行伦理价值判断,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如果“不合俗”,完全不顾及伦理道德,其有效性是有限的,也不利于法律的施行。因此,法律的制定也要体现对人的伦理情感的尊重。
那么,我们从上述两个大原则应该引申出什么样的具体原则呢?
笔者以为,具体来讲,要体现以下几个具体原则:
一:保障科学研究权利是科技立法的首要原则。我们应保障公民从事科研可技术改造的权利,但对于伤害人的伦理情感的科学研究不能用政府资金予以支持。理由是:政府资金来自民间,是税收,人民群众不支持的科研当然不能用人民群众的钱来支付。同样基于这一理由,我们对民间资金只能采取采取不干涉主义。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不可预测性),某一领域的科研尽管现时可能伤害人们的伦理情感,但最终也有可能成为科学新成果,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同时,对一种科研成果往往会有不同看法,作为国家机构应采自由主义,而不是横加干涉。就拿克隆人来讲,尽管许多人反对,但也有人认为,克隆人可以解决夫妻双方不育或有遗传性疾病或不愿意自己的后代有别人基因的问题。[12]
二:信息对称原则。对于作为产品的科技成果来讲,笔者认为,应该采取必要的手段将产品的形成和形状在市场范围内公诸于众,从而真正形成公众的选择权,保护其情感。由于知识产权是消极权利,是将科研成果公布和开发者收回投资的最佳途径。而人们既然有基于伦理价值判断的权利,因此,应该把作为产品的科技成果通过知识产权渠道公之于众,让人们通过货币投票来进行自主选择,在选择的过程中或淘汰伤及情感的产品或形成新的伦理规范。同时,对于投入市场的科研产品应进行明确的生产方法、形状、后果的标注,以利人们进行判断,进行自主选择。
三:限制范围、消除后果和恶意承担责任原则。所谓限制范围、消除后果
原则是指为了尊重人的伦理情感,对于那些可能对环境和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实验应该严格限制在实验室范围内进行,而且要对环境污染等后果承担消除责任。对于无法消除的影响应采取恶意承担责任的原则。
——
「注释
[1]新技术、新科学当然是相对于已有技术、已有科学知识而言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新技术、新科学是有特定内涵的。但同时,技术的进步是以不断的技术淘汰而实现的,科学的发展也是以不断的深化认识来实现的,从这个角度讲,新技术、新科学事实上就是“技术”和“科学”,二者的内涵是一致的。这里之所以强调“新”字,是从历史和人的心理角度而言的,因为所谓对于人观念的冲击事实上是有着上述内涵的“新事物对人演变相对滞后的既有的”旧“观念的冲击。
[2]这里“科技”一词的内涵同注1.
[3]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48页。
[4]《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签署。转引自王晓朝《基督教与帝国文化》,288页,东方出版社,1997年9月版。
[5]王志毅、姜展红,“人工授精技术的相关法律问题”。
[6]爱德蒙德。拉。B.彻波尼亚,《冷酷的心》(纽约花园城:达布而迪,1955年),28页。转引自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3页。
[7]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6页。
[8]诺兰等:《伦理学与现实生活》,14页。一般来讲,道德是伦理的同义词。
[9]同上注。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5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