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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专员述职报告范例(3篇)

时间: 2024-01-01 栏目:公文范文

数据专员述职报告范文

述职报告主题一般是明晰的,但是,比起一般的事务性公文写作来说主题要集中、新颖、深刻得多,要概括全文内容即对社会组织公务情况的深刻认识及办事意向。下面就让小编带你去看看出纳会计的年终工作述职报告范文5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出纳会计述职报告1一年来,我基本上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履行了会计岗位职责,现就我一年来履行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请予以评议:

回顾既紧张而又充实的一年时间,感觉到这是我个人工作、学习和生活上收获最大的一年,企业财务工作是一项专业相当强的工作,作为财务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借助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才能搞好企业财务核算工作,这也是一名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至此,我遵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学习了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财务知识、管理制度等,有压力才有动力,紧张而又充实的工作氛围给予我积极向上的工作动力。

每当工作中遇到棘手的问题,我都虚心向师傅和身边的同事请教,取别人之长、补自己之短,我深知财务工作始终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角落,对于企业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从原始凭证的审核、记帐凭证的填列、会计帐簿的登记,到最终生成准确无误的财务会计报表,为相关领导部门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并据以做出经济决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数据信息,当然,作为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每个月末及时收取各项目部工程量报表、材料明细帐、登记资金回收台帐、按时发放职工生活费、坚持填报各项目部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每个季度末统一装订记帐凭证、材料盘点表,做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尽职尽责,认真完成自己份内的事情,此外协助各个项目部尽我所能去做工作,不仅锻炼了我的责任心,也锻炼了我的耐性。我以热情的工作态度来增强素质,以优质高效的工作成效来树立形象。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回顾自己这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围绕自身职责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公司要求、同事们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尤其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决心以这次述职评议为契机,虚心接受评议意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以更饱满的热情、端正的工作姿态,认真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及业务素质,争取来年实现自己工作和生活中的美好理想。谢谢大家!

述职人:____

年月日

出纳会计述职报告2我从20____年__月调入____,迄今为止任职半年多时间,主要负责出纳工作。现就任职以来的具体情况述职如下:

在单位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刻苦努力,勤奋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方面。

一年来,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进一步加深了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保证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在工作中,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政策观念,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做好每件工作,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财务工作繁杂、琐碎,整天与数字打交道,容不得半点马虎,细心是最基本的要求,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一丝不苟的作风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只有认真履行职责,才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

三、出纳工作责任重大,而且有不少学问和政策技术问题,需要好好学习才能掌握。

出纳工作是会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它是经济工作的第一线,因此,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作为一个合格的出纳,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要求:

1、学习、了解和掌握政策法规和公司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

2、出纳工作需要很强的操作技巧。

打算盘、用电脑、填支票等都需要深厚的基本功。作为专职的出纳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物的财务会计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

3、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4、出纳人员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各种印鉴,既要有内部的保管分工,各负其责,并相互牵制;

也要有对外的保安措施,维护个人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5、出纳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要热爱本职工作,精业、敬业,要竭力为本单位中心工作,为单位的总体利益、为全体职工服务,牢固的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以上是我一年以来的一些体会和认识,也是我不断在工作中将理论转化为实践的一个过程。在工作中学习和努力提高业务技能,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得到了迅速提高,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还将不懈的努力和拼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任职一年来的述职报告,不妥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述职人:____

年月日

出纳会计述职报告3本人自调到____信用社工作以来,在社领导和同事的关心支持下,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一年来,本人能够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各项金融政策法规与联社下发的文件精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职业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够加强自身爱岗敬业意识的培养,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心、事业心,以主人翁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牢固树立“社兴我兴、社衰我衰”的工作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能够牢固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时刻把文明优质服务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广大客户监督,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力求做一名合格的信合人;能够积极参加信用社举行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运用;在业余时间,自学本科课程,参加远程教育考试,为更好地适应各岗位的需要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恪守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在担任出纳工作时,能够坚持“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的要求,做到“自觉、自律、自制”。每日营业终了认真轧计现金收入、付出登记簿发生额,并与现金库存核对一致,确保现金库存簿与实际库存现金、总账余额相符,做到帐实相符、账款相符。能够认真办理人民币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业务,整点时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能够及时勾对流水账目和现金收付登记簿。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做到库匙分管、同进同出。

三、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

安全保卫方面。一年来,本人能够不断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守库期间能够严格按照“三防一保”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做好“三门”反锁检查工作。经常检查电路、电话是否正常,防范器械性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当出现异常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能主动上上级汇报等等,能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并确保值班守库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四、团结奋进,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中学校长述职报告·教师个人述职报告·园长述职报告·总经理述职报告·护士长述职报告·教师年度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报告·公务员转正述职报告

“团结他人,与人为善”一直是我待人的准则。在工作中,能够团结同事,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在生活中,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共同创造和谐的氛围。同时,不断地进行自我定位,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水平。

总之,一年来,在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我的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业务能力也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虽然在某此方面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如对金融财会知识了解不够,对信用社改革有待作进一步的了解等,但我相信,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同事的热情帮助下,我必定会把工作做得更稳更好,争取在新的一年中会有更好的成绩。

出纳会计述职报告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回首过往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迄今为止任职一年多时间,我主要负责出纳工作。

出纳工作职责是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货币资金的核算和现金及各种有价证券的保管等重要任务。出纳工作责任重大,而且有不少学问和政策技术题目,需要好好学习才能把握。因此,工作的效率很一般,对工作形成了难度,如何办理货币资金和各种票据的收进,保证自己经手的货币资金和票据的安全与完整,如何填制和审核很多原始凭证,以及如何进行帐务处理等题目,通过实践,业务技能得到了很快的提升和锻炼,工作水平得以迅速的进步。

现将我在____年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出汇报:

1.____、____年1-11月收进情况:____年16558409.30元,____年12917304.10元,较____年增长28,其中药品收进较____年增长41。

2.____年1-12月用度19270198.80元,____年1-11月用度23107672.30元

3.合作单位4-11月______生门诊和住院用度219832.58元,已收回217635.31元,余2197.27元未收回

4.医保住院患者______生110笔用度946291.58元,已收回107笔用度940726.57元,余3笔用度5565.01元未收回

5.咨询后来院检查情况:8-10月门诊用度4135.94元,8-10月住院用度47404.68元;

医疗服务部业绩情况:10-11月门诊用度4006.02元,10-11月住院用度17539.48元。

6.2月份迎接审计部分对我院的账务检查工作,做好前期自查自纠工作,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题目做好统计。

7.及时发放职工工资和职工工作餐券。

8.10月份大兴区社保中心来我院检查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情况,目前我院签定劳动合同人数为11人并为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9.自8月份开始我和倪志鹏共同完成了职工基础奖的发放工作,每次我们都是核算几遍,由于这是关系到个人的利益。

8-11月共计提26029.2元,发放

16734元。

10.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假如本月有职员减少,应在本月25日之前到社保办理,否则下月将发生用度,根据医院职员的增减及时做好社会保险的变更。

11.自6月份-至今我参与收费处的倒班工作,使我了解很多关于医疗方面的知识,如何查看处方,如何收费,从物价方面了解医院的收费情况。

12.12月18日与开户银行办理了免费单位账户结算证,这样可以在网上实时查询账户的每笔交易情况,不用再电话查询。

出纳工作实在就是不断的在工作理论转化为实践的一个过程。只有通过在工作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够使业务技能进步,使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得到迅速进步,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还将不懈的努力和拼搏,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____年的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

1.日常工作中有些做的不够细致、深化,往往只局限于格式,停留在表面,没有起到真正的作用,针对这种情况以后如何将工作做细作深,应是今后工作中的又一重点。

2.财务工作是对医院经营活动的反映、监视,需要从医院的整体来考虑数字所反映出来的题目,这不仅要了解医院的财务状况,还要结合院内其他部分的信息综合考虑。

出纳工作是会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它是经济工作的第一线,因此,它要求出纳员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练高超的业务技能,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作为一个合格的出纳,必须具备以下的基本要求:

1.学习、了解和把握会计法规和医院制度,不断进步自己的业务水平。

2.出纳工作需要很强的操纵技巧。

作为专职的出纳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物的财务会计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务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

3.做好出纳工作首先要热爱出纳工作,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职业道德。

4.出纳职员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各种印鉴,既要有内部的保管分工,各负其责,并相互牵制;

也要有对外的保安措施,维护个人安全和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失。

5.出纳职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要热爱本职工作,精业、敬业,要竭力为本单位中心工作,为单位的总体利益、为全体职工服务,牢固的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____年工作计划:

1.做好基础工作,加强与科室间的联系

在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上,还要积极参与到医院的经营活动中往,做到事前了解,事后分析,只有把握了第一手资料,才能够加强猜测、分析工作,按照医院要求,做出的工作计划和数据分析。在日常工作中按照财务计划,监视医院对资金进行公道、有效地使用,使医院效益化。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发生与计划数较大差异时,及时与院内沟通,分析查找原因,根据差异及其产生原因采取行动或纠正偏差,或调整已有计划,同时也为日后的计划安排积累经验。

2.力求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好财务工作分析的基础工作,才能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具有参考价值的财务分析及决策依据

3.做深、做细日常财务工作

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计划多花一些时间,多研究研究财务软件的功能模块,尽可能使现有的功能得到充分利用,让医院的财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起到真正的治理、控制作用。

4.不断吸取新的知识,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进步业务水平

在平时的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外,同时要多向其他部分的同事请教,尤其在工作中碰到非财务专业的业务事项时,要在彻底了解清楚之后,进行处理,保证数据的公道性。

5.加强内、外部的沟通,搜集有关信息

在新的一年中,对内需要财务和各部分之间经常进行沟通,形成一种联动效应,对企业的各种信息作一个动态的把握,对不同时期的各种信息资料不断更新,把握每一项目的进展、最新的信息。对外加强与地方财税部分之间的联系,及时把握有关政策信息,为医院的经营发展提出自己的意见。

6.让每月的报表更加公道化

结合医院经营状况从统计方面每月做出相应的报表,给院内提供第一手的数据来把握医院的治理经营。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出发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相信竞争更加激烈的一年,机遇和挑战共存将进一步激发我的斗志和工作热情,请领导和同事们多为我提出宝贵意见,我决心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我们医院美好的明天增砖添瓦,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述职人:____

年月日

出纳会计述职报告5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日月如梭、时光飞逝,转眼间又到了新的一年,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历程,在各位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下,使我在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思想修养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进步,比较圆满的完成自己应负担的各项工作。现将我的述职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和同事们审议。

一、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作为一名中层干部,要想作好本职工作,首先必须在思想上与公司保持高度的一致。为此在履行日常财务核算及监督职能的同时,不断地进行政治理论、时政要闻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认真领会中央“两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一年来的学习,极大的提高了我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增强了分析问题、把握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二、以身作则,廉政勤政

作为一名财务工作者,深知廉洁自律的重要。为此,平时一方面工作,一方面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廉洁自律规定,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使我在思想认识上不断

提高,与时俱进,增强了拒腐防变的意识。另一方面,在行动上,我坚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此,我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切实保持艰苦奋斗和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工作作风。

三、年度主要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及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的情况

在财务部工作的这几年,自己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公司保持一致,严于律己、团结同志、尽职守则、勤奋工作。________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公司领导大力支持下,工作重点是成本控制,服务于各生产单位,为此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基建、生产财务计划,正确履行财务职能。

________年各单位责任成本严格控制在计划之内。

2、积极推进了核算、定额管理及科目负责制,与各单位一道制定了班组考核及科目负责制管理办法,定期会同各部门对公司所属单位进行全面考核。

3、按月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对主要指标进行深层次的细化分析。

总结成本控制方面的经验,查找生产经营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控制成本的具体措施。

4、响应公司“双增双节”活动,在做好本部门的双增双节的同时,按部就班地落实公司百条项目任务的完成。

5、推动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做好日常固定资产检查工作。

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保证在用低值易耗品账、卡、物相符。

6、加强存货购入的监管,扩大存货招标采购的范围,在保证存货质量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降低存货的采购成本。

按照规定不定期会同物资部对存货结存情况进行全面盘点。加强对各单位废旧料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公司报废物资的管理,进行拍卖。

数据专员述职报告范文篇2

职业教育在德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向来是德国民族引以为豪的教育财富,每年所有青年人中约有三分之二的在就业前接受过正规的职业培训,以学校和企业双向结合的培训造就了德国出色的技术水平,使德国的工业及工艺技术一直处于世界经济发展前沿。就是在如此良好社会背景及发展水平之上形成的体制,由于在本世纪7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其地位发生了动摇,出现了职业教育与培训位置间的危机,具体表现为需要培训人员的增加与企业提供培训位置的减少。这种矛盾的出现是由于当时企业的经济结构与劳动组织的相应调整与变化,使得一直以和谐发展的职业培训市场出现了供大于求的危机,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间的关系出现矛盾与不协调。当时德国尚缺少对培训位置的数据统计,国家在职业教育发展问题上缺乏足够的规划与预测。对此,德国的教育科学部部长HelmutROHDE认为,职业教育政策的最重要任务就是提供良好的培训,为我们的青年一代能够在职业培训市场上找到一个合适的、高质量的培训位置。如何解决此问题,德国政府将目光对准了职业教育的研究,希望通过对职业培训市场数据的统计与分析,以研究报告的形式,对所存在的问题与矛盾能够防患于未然,实现对职业教育的科学规划与管理。事实证明,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可行之路。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是法律的健全与完善,保证了此报告的顺利实施与完成。1976年,鉴于对培训位置供求数据的统计与对培训位置的规划和预测的需要,《培训岗位促进法》生效。其中第一次明确联邦政府将职业教育报告作为每年对职业教育现状和发展的综述性报告,包含关于职业教育的统计数据和职业教育计划的制定。1977年,形成了第一本职业教育报告。其后,1981年颁布的《职业教育促进法》又将职业教育的研究与职业教育的管理与规划相联系,明确了职业教育研究在国家职教政策制定中的作用及任务,并就为完成报告所应有的研究组织与机构、相应承担的责任及义务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二、德国《职业教育报告》的地位及作用

1.《职业教育报告》是联邦教育与科学部每年出版的职教政策性报告它是联邦政府在制定职业教育政策时所依据的纲领性文件。是所有职业教育政策制定、规划和实施人员制定工作计划的基础,称之为德国政府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白皮书。

2.《职业教育报告》由联邦教育与科学部联邦职教所研究、起草它对整个联邦职业培训的质和量统计基础数据进行研究以及对各地区、各行业的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完成此报告的宗旨是将全社会的职业教育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协助联邦政府解决职业教育事业发展上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问题。

3.《职业教育报告》自1977年开始研究,已有20余年了它对教育政策及社会产生的作用主要体现为:一是此报告所形成的历年对培训市场供需关系的分析与研究,一直是德国政府职业教育政策制定的依据;二是它对社会、企业培训岗位的设立,家庭、个人职业岗位的选择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三、德国《职业教育报告》的结构与内容

德国职业教育报告内容大致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职业教育发展政策报告。以1997年内容为例,主要有以下方面:对过去职业教育发展形势的总结与评价;现实发展对职业教育提出的挑战与要求;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政府对出现的问题采取的政策与措施及前景展望。

这一部分内容主要体现出了德国政府对过去职业教育发展所持的态度与意见,国家对整个职业教育发展的宏观性的预测,代表了国家的教育意志与思想;但同时不排除社会各界不同的看法,也反映工业界、社会少数派代表的意见。

第二部分为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状况及数据统计。以1997年为例,主要有:职业培训的量的发展;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与趋势;职业教育的内容形式及其结构问题;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职业继续教育;职业教育的国际比较等。

两部分的内容特点:

第二部分侧重于研究方面,通过对大量的统计数据的分析及前沿性的课题研究,体现出教育决策所具有的科学性及可行性”。同时,对职业教育发展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也进行了论述。其中包含有职业教育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与个人发展、职业教育与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内部发展、职业教育师资、职业咨询与指导、促进与支持妇女及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新的职业及对职业教育的改革要求、不同领域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差异及教育政策诸方面的内容,其全面与详实是任何一类研究报告所不能比拟和涵盖的。

四、德国《职业教育报告》的内容特点分析

德国职业教育年度报告,之所以能在德国教育界与经济界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报告将职业教育研究与国家的教育及就业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在《职业教育促进法》中指出,职业教育规划是协调职业教育发展的基础,通过教育规划使职业教育的发展尽可能符合技术、经济和社会的需要,这种职业教育规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职业培训单位提供的从性质、数量、规模和地域的培训名额的统计与分析,预测并提供职业培训位置。因此,要求联邦主部门对职业培训名额在地域和行业方面的供求发展进行经常的观察,具体的内容即为年度报告,报告中须说明下一个年度可能提供的职业培训名额的情况,若应提供的培训名额不能得到保证,则必须在报告中提出克服困难的建议。

鉴于此,对职业培训位置的分析与预测构成了整个报告的主体,是整个报告的主要任务之一。这种研究内容与时展需要相结合的思路,使职业教育研究一开始就纳入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综合研究,为社会发展服务的轨道。通过以分析职业培训市场供求关系入手,实现了职业教育研究与教育实践的统一,这也从某种方面体现出了德国民族务实、求真的民族个性

这种对职业培训位置的分析预测,所具有的深远意义还在于,明确了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通过系统的对职业教育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企业界、行业组织、工会团体、公开的社会组织开展培训提供了广泛的信息,从而实现了研究为社会服务的目的;同时,一个最有意义的特征是,这份报告为广大青年及适合培训者所利用,成为其选择培训位置,确定将来的就业机会与可能的重要工具。

2.国家对职业教育研究的重视,将教育决策、规划与管理紧密与教育研究相连突出的特征就是联邦职教所的建立,同时赋予它的法律地位及任务。根据《职业教育促进法》,联邦职教所是一个法人团体,主要任务有:①协助准备国家的培训条例和其他法则、职业教育报告及进行职业教育统计;②促进模式试验;③就职业教育问题向联邦政府提供咨询,进行并促进职业教育研究;④编制获承认的培训职业目录;⑤审核、批准并赞助职业培训函授课程。联邦职教所属于联邦教育科学部的一个重要的研究与决策机构,同时,在法律基础上建立了主管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监督保证了各项研究工作的完成及研究内容的专业水平。

3.职业报告除大量的统计数据外,还反映出大量的研究课题、典型试验,代表着较高的专业和学术水平,其观点与内容在德国职教界具有广泛的影响作为国家最高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联邦职教所除完成历年的政府报告外,还承担有大量的研究与试验任务,至今进行了约125个专项典型试验课题,它以不同的时间周期来运作,在每年的报告中将不同的研究成果反映于其中。目前包含在此报告中的研究共有以下四类,即重点研究课题、一般性研究课题、超前研究课题及国际资金资助课题。其中超前研究课题具有特别的意义,这是自1995年起为适应职业教育出现的新形势与新情况而设立的,迄今为止进行了三方面内容的专项研究,即职业资格和能力与职业的升迁;新的职业与新的就业领域;通过教育改革体现职业教育课程的个性化与差异性。

典型试验及其成果反映出德国职教研究的特色及价值取向。1978年以来,联邦职教所利用联邦教育与科学部的资金资助校外职业教育典型实验,以开发和实验职教实践的新举措。这类试验内容与问题来自于职业教育实践,具有较强的应用性,试验的结果同时也能够在相应的领域推广与应用,从而实现了研究的社会价值。如“学习岛”的研究,新职业与就业领域的研究。这种兼顾了职业教育制度与就业制度双重需要的研究,在德国职教界具有广泛的影响,研究的内容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将来的职业教育发展;同时,所形成的职业教育思想与职业教育概念丰富了职业教育理论。

4.研究数据的全面与可靠,保证了报告内容的科学性与教育决策服务的价值根据《职业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报告所涉及的数据主要有两部分组成:①上一年度截止到9月30日登记入册的培训合同签订数及由联邦劳动局介绍但未被利用的培训位置数和在联邦劳动局登记寻找培训位置的人数;②预测该年度的寻找培训位置的人数和可提供的培训位置数额。历年报告就上一年职业教育形势与培训位置的供给进行总结与评价,尽可能对劳动力市场的供需进行客观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今后的供需进行有针对性的预测与展望。

为了保障此数据统计的收集与整理,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数据统计归口及管理制度。其中联邦统计局主要管理各级各类职业教育的基本统计数据,保证此数据的共同利用价值;具体有关职业教育数据内容的调查设计、数据的登记整理及培训合同签订数由联邦职教所管理进行。此数据与各级地方劳动部门登记的需培训人数构成培训位置分析与预测的基本数据。各州统计局负责本州职业学校的有关数据的管理;劳动就业人口数和参加职业咨询与职业指导数则来自联邦劳动部。

5.报告中反映出研究者的科学的务实精神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贯穿此报告体现出的是研究计划的周密性,准备工作的充分性、研究人员的高水平、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内容的实用性。每年的4~5月份将下一年的报告在研讨的基础上进行人员及内容分工,这种分工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作为年度报告的任务承担者,必须在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所要求的内容。从事此报告的研究及工作人员约有80余人,相当于全所人员的五分之一,从而保证了此报告的质量与水平;此外,这种分工表现为内容的细化与具体,作为研究人员能够深入了解此方面的内容,达到报告内容的准确与实用。

五、中国职业教育报告情况及其发展思考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教育研究领域为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一直将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科学的研究方法与本国的具体研究需求相结合作为努力方向,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推动了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

但是,目前我们的研究报告,还仅仅停留在作为一份数据汇总与资料整理基础上的研究报告,与德国职业教育报告相比,存在着几个不够明确的问题。第一,报告的属性问题,即此报告属于研究性的课题还是同时具有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服务的功能,这决定着报告的写作方向与具体内容的制定,正因为对此问题界定不够明确,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此报告内容与结构问题的反复争论。第二,报告的特色问题,即什么是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报告。从内容上讲,我们的报告在目前不可能对劳动力培训市场进行调查与预测的前提下,其主要内容仅仅停留在对历年职业教育发展基本状况的数据统计,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但由于对构成中国职教报告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形式诸方面的认识与理解存在着不一致,从而使报告成了年复一年的统计资料,长此以往,将逐渐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第三,报告的结构问题,即在对我国职业教育进行全面描述的基础上,就数据分析与宏观决策研究的结合,整体描述与地方特色的兼顾问题。根据我国国情及因地制宜的发展原则,在报告中如何体现此类问题也是一个难点。第四,对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及教育教学改革的宣传与推广问题,作为报告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加以考虑。

德国职业教育报告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与完善,为我们的报告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范例,在总结我们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具体研究情况,为完成我们的报告,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1.完成报告所应有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如果历年的职教报告是我们今后的一项常规工作,且作为政府决策的参考与咨询工具,而我国现行的法律还没有对教育科研做出具体化的规定时,我们的报告迫切需要进行管理部门的参与支持。对完成研究所应有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责、人员经费、时间进度等方面,应做出一系列的规定,通过制度化的管理完成报告的任务。

2.对现行报告进行认真研究,确定其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就其形式、结构、篇幅等具体事项做出原则规定,使报告的完成具有可操作性特别是就报告所涉及的数据统计、文献资料,应建立一套稳定、可靠的信息源。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及我国的地域差距大的特点,作为一份政策性的参考资料,发挥地方研究部门的积极性,扩大地方的研究内容,充分利用地方的研究特色,使报告成为各地经验利用与推广的工具,将是一个发展方向。

3.科学研究方法的应用,提高了报告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特别是报告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以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主导,除需要对现实的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外,就问题本身需要进行大量的分析与研究,并能够提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为此提高从事研究报告人员的科研水平,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数据专员述职报告范文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功能,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正当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此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1.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分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分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分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分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实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分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职员的资格证书。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进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分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或上市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职员,违反本法第三十九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的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摘要:“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职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分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职员的资格证证书”《股票发行和交易治理暂行条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的,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2.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四个司法解释,即法函[199656号、法释[199710号、法释[199813号和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新题目的通知》。前三个司法解释文件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赔偿责任而下达的,对如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金额进行了说明,这三个文件是针对所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新题目的通知》是对《证券法》中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承担规定的落实,但规定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后,法院方依法受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必然受到这个司法解释的约束。

3.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如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摘要:“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职员故意提供虚假证实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罚金;前款规定职员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职员假如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实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01年4月《最高人民***公安部有关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介组织职员提供虚假证实文件案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职员故意提供虚假证实文件涉嫌如下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摘要:(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实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实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该案件追诉标准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出具证实文件重大失实案也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职员严重不负责,出具的证实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摘要:(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法律条款具体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将被追诉刑事责任。

二。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新题目

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如下新题目摘要:

1.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夸大的工作程序和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公司法》、《刑法》以及《股票发行和交易治理暂行条例》等法律中夸大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和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联系。按《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地和实际情况不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和实际情况来判定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法律的不同规定,而相关的司法解释又不一致,使实际司法判决不一。因此协调各法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较为重要的新题目。

2.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新题目的通知》的疑问。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都明确阐明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却一纸通知,将由最高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执行范围压缩,而且还设置了条件条例。法院不仅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还将皮球踢给证监会,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方依据方可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规定不仅对证券市场的欺诈案件判决不利,也不利于对注册会计师的监管。

3.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新题目。

《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仅就自身的“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中也明确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要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目前却无如何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和“故意”等的专业判定标准。

另外《最高人民***公安部有关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追诉规定仅有损失数额的尽对数摘要:故意提供虚假证实文件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重大失实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都应被追诉。这些规定没有损失的相对百分数,这就没有考虑到相同的损失数额在不同的经营规模的公司中所占的重要性是不同的,这不利于在刑事判决中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4.《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新题目。

《独立审计准则》是根据《注册会计法》的规定,由财政部批准实施的,应属于部分规章。《独立审计准则》应该是目前判定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或过失的唯一技术标准。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独立审计准则》阐述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公道保证等概念,对于注册会计师有一定的保护功能。但是在实际中法官很少将《独立审计准则》作为判决依据,一方面是由于法官们不了解《独立审计准则》,另一方面是由于《独立审计准则》究竟是部分规章委等级的,不能同《刑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相提并论。

5.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新题目。

固然法律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但是目前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了什么是虚假的财务报告。由于会计行业内外对虚假财务报告的熟悉是不同的。会计行业外的人士以为只要财务报告和事实及结果不符,就是虚假的财务报告。会计行业职员以为,只要按会计核算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得出的财务报告就不应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即使这个财务会计报告和事实、结果不符,由于企业中出现的很多舞弊,并不是会计职员及注册会计师所能发现的。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对所有的虚假财务报告负责,应明确注册会计师应负责的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标准。

三。相应的解决思路

为了更有效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保护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权益,同时也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应采取如下办法摘要:

1.完善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

(1)协调《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同规定,尽量使之趋同。

(2)为使注册会计师公道承担刑事责任,应建议最高***和公安部修改《最高人民***公安部有关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在损失尽对数额的基础上增加相对比例数,损失的相对比例数应考虑企业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进等数据。

(3)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将《独立审计准则》中所阐述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公道保证等概念列进《注册会计师法》等更高等级的法律中。

(4)建立“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故意”和什么是“虚假财务报告”等认定标准。

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主管部分财政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尽量协调、反映,使我国目前的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完善,以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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