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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例(12篇)

时间: 2024-04-21 栏目:公文范文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篇1

我国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还存在诸多问题:1)实施控制方法缺乏系统的法律体系依据。在我国城市规划法律框架下,城市设计没有法定的地位和设计内容、编制阶段规定,这对城市设计实施控制形成了法律障碍。在我国1989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和2007年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中都未提及城市设计。1993年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虽然提到城市设计,但对城市设计编制的内容、层次、深度等均无明确规定,其成果本身不具备法定规划的资格,更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使之成为公共政策法令。2)实施控制的内容表述缺乏专业化。城市设计成果要得到有效管控,其表述要“到位”,必须严谨,应有专业化,标准化,法律化的表述。只有这样,在实施阶段才不会出现“扯皮”或“多重理解”而背离城市设计目的现象。目前,我国城市设计成果中抽象原则表述多,专业化、标准化、法律化的严谨表述少。审查人员也缺乏起码可操作性的裁决依据。只有经过实地调查与细心分析,用专业化、标准化、法律化的语言表述城市设计实时控制的内容,提出切实的实施控制性引导,具体规定严格明确,指导性标准清晰有序。这样城市设计实施过程中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3)实施控制的手段比较局限。我国城市设计主要是政府推动型的模式。虽然有一些市场化的方式,但是市场作用有限,主要起到辅助作用,调控手段也比较初级,主要还是政府主导下的城市设计实施控制。

1美国现代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发展

1.2.1美国城市设计发展概况美国现代城市设计强调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美国颁布实施的区划法为城市设计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强调设计者、管理人员和发展商三者合作,政府应该通过行政手段来促进城市设计的目标实现。美国注重利用各种政策、标准和审查制度来管理较大地区的城市空间建设,城市设计实践主要通过与城市经济发展、控制城区开发、保持城市特征等内容相结合,进而解决城市的环境空间特征等问题。

1.2.2美国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美国现代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弹性控制,在确保城市空间整体效果与导则可行性操作的前提下,减少城市设计实施控制内容、增加管控弹性,关注各个体建筑设计的创造发挥,弱化“时过境迁”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干扰。导则采用了整体着眼分层控制的方法,不孤立地针对设计范围内的每个个体或元素逐一作出明确的要求,将研究对象看成是处于一定联系中的整体,找出影响设计的关键部分加以限制。美国城市设计实施控制内容选择上并不强调覆盖的全面性,而是侧重针对的有效性,对于影响设计整体效果的关键内容作出充分限定,其他非重点因素则由设计师自行把握。

2美国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可借鉴分析

2.1中美城市设计发展处于不同阶段中国城市设计真正在城市空间形体环境实施控制过程中起作用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城市设计理论原创研究较少,主要是介绍国外城市设计理论和方法,还处在学习西方先进经验的阶段。而美国城市设计在二战后城市建设中就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特别是1960年以来,更是突飞猛进,城市设计理论研究就更早。现在世界上很多城市设计理论和实施控制方法都来自美国城市设计的研究和实践。

2.2对城市设计实施控制的需求不一样中国城市化水平低,大部分城市处在快速增长的阶段,城市化还没有达到相对稳定的阶段。现阶段我国城市发展的一个特征就是城市物质建设量巨大,还有很多基础设施需要建设完善,而人文、美学等精神层次的较高需求相对较弱。这也是我国城市实施控制相对滞后的一个宏观方面的原因。美国城市发展建设长期处在比较稳定的阶段,相对我国不需要太多的基础物质建设,根据马斯洛需求理论分析,美国的城市物质建设需求较少,对空间审美的追求就多一些。所以城市设计在美国城市化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获得发展,这是宏观环境决定的。

2.3中美城市设计发展的政治、经济体系不一样中美两国政治经济体系不一样。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虽然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中市场调控的作用加强了,但是宏观经济调控的力度还是比较大,计划的成分比较多。政府是城市建设和城市设计的主要推动力量。美国是资本主义社会,是完全自由的市场模式,城市设计发展研究历史较长,有丰富的城市设计实践经验,城市设计管控方法多样有效,有很多市场化城市设计实施控制的方法:建筑协定制度,奖励分区制度,特定区制度开发权转移制度,广场奖金制度与综合设计制度,社区参与制度等等。自由是城市设计主要推动力量。

2.4中美城市设计实施控制的管控方式有差异由于政治经济体系不同,城市发展阶段不同,城市实施管控的方式也有很大差异。中国城市设计管控主要由政府部门负责推动。美国市场经济发展比较完善,财产制度健全,城市设计实施控制主要是由政府组织,市场主导,社区参与实现的模式。

3总结与反思

中美两国历史发展阶段、文化背景、价值认同、具体国情等各个层面都有巨大差异,城市设计实施控制的方法自然也存在差异。美国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是美国城市重建和城市化过程中积累的历史经验体现,有很多值得称道的地方。目前中国正在高速推进城市化,城市CBD空间重构过程中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等诸多方面,中美还是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虽然美国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在中国并不一定很“灵”,但这些泊来的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却能作为我们政策制定的参考,值得我们借鉴和深深思考,并为我国城市设计实施控制方法未来发展提供启示。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篇2

关键词:配电网规划;电力负荷预测;配电网自动化;改进措施

0引言

配网的改造及建设投资更加科学合理、经济可行,进而达到完善现代化电网的总体目标,加大了对配网规划的审核力度,组建了专家审核小组.经过深入实地调杏了解,对配网规划进行了审核,审核发现现有配电网的规划中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强调并重申配电网规划的方法、内容.分析以往规划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城市配电网规划工作的改进意见。

1配电网规划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

1.1配电网现状分析不全面

大部分地区对配电网现状的分析不透彻.不能按照配电网规划内容要求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存在文字表述不清、基础数据收集不全、数据不准确、前后数据不对应、容载比与负载率概念混淆的等问题,不能切合实际地反映出配电网存在的问题。对低压配电网的现状也没有进行深人细致分析。如:有的地区只是简单的介绍存在无功缺乏电压偏低问题,但没有具体的数值计算分析;有些地区对线路负载率及联络方式分析简单.不能反映出线路的薄弱环节等问题。

1.2设备选型不合理

普遍存住电缆、导线、变压器、电容器、TA、开关、断路器等主设备选型时没有进行充分的技术分析和相关计算,片面地追求截面和容量;出线间隔、负荷互带、供电半径等没有按照规划导则、技术标准和实际负荷进行计算分析。有些地区只是简单地更换大截面导线或大容量设备.造成大量的浪费.甚至存在将所有的设备重新更换的现象。造成资金浪费;同时未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全寿命技术分析。不能充分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1.3电缆敷设不合理

建设中对电缆的使用应在电力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由于在配网规划中对电缆人地没有具体的规定。同时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不够充分.存在一些新建城市在市政建设中片面追求城市的美观.不切合实际地提出将电缆全部入地的要求;还有个别地区存在既小考虑配电网运行维护、事故抢修的资金投入,又未经电力部门专家的指导.直接将电缆埋入地下等问题,不仅造成很大的资金浪费,也给今后城市配网的安全运行埋下了隐患,同时给维护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1.4负荷预测及电气计算准确性不高

配电网规划中.由于缺乏负荷顶测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科学的计算软件,历史数据又不全,导致负荷预测结果不准确,造成电源点分布、线路路径等网架结构方案误差大;电气潮流计算、短路电流、无功电压等计算偏差较大;线损率、电压、短路水平等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校验,甚笔有螳地区的规划方案没有进行电气计箅.缺乏必要的理论依据,造成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较差。

1.5技经指导原则缺乏。投资估算不准确

大部分地区取费标准不统一,缺乏技经原则指导。如:某地区同型号的电缆单位造价分别是180万元/km和100万元/km:同一厂家相同型号的环网柜造价分别是3万元/台和15万元/台;某几个地区的无功补偿装置的价格分别是425元/kvar、200元/kvar:居民的计量改造投资分别是600元/户、200无/户不等,造成规划的投资估算差别较大。

1.6效益评估简单

对改造后的网架结构没有全面、深入、科学、细致的开展计算分析,缺乏规划前后供电可靠性、供电能力提升.线搠率等一些重要指标的对比。经济效益评估简单。没有进行充分的科学计算论证,只通过一些简单的电量收益进行估箅,不能为投资决策提供可信的依据。如:某地区配电网规划面积为90km2,3a的改造和新建项目投资达10亿元,只进行了粗略的效益估箅。没有进行详细准确的效益评估。

1.7配网自动化建设落后

由于我国配网自动化工作起步晚.相应的技术政策、标准等较少:同时由于配电网自动化涉及的范围广,点多量大,早期的配电网络已基本形成,只在原有配电网的基础上进行自动化改造难度大。为此内配电网自动化建设采取个别线路作为试点成功后逐步推行的原则,满足不了应用的需要。有些地区在配网自动化的建设规划方面以介绍系统为主,对具体工程、对一次设备的选择及有关技术要求上缺乏统筹规划,没有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缺乏完善统一的管理模式。

1.8配电网与主网的建设发展不协调

主网规划对配电网规划起着导向作用,配电网规划是主网规划的基础,也是配网改造和建设的关键环节.对电网后期工作起着主导作用。由于近几年资金主要投入了主网,对中低压配电网投入较少.使得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一直处于落后状态,地区城市配网规划与主网规划没有统筹协调发展,造成了局部地区供电半径大、损耗高、电压低、可靠性差等问题。

2解决配电网规划问题必须必须注意的几项

电力规划要与地方经济发展及城市规划建设相适应并适当超前。因此,在进行配电网规划时,必须要坚持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节能可行的原则。根据配电网的实际情况.规划工作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方法。

2.1认真分析配网现状

分析现有配电网的运行状况、电网结构、负荷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主要内容:现有电网的供电可靠性能否满足用户的要求.主要考虑,N―l准则的供电可靠性,故障条件下转供负荷的能力;现

有线路的导线截面、所带负倚情况及负载率计算分析:现有电网正常运行电压水平和主要线路的电压损失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现有网络结构的绝缘水平和供电设备是否需要更新和改造;如何减少配电网的故障率等。

2.2准确预测电力负荷

电力负荷预测的准确件是电网规划的基础和关键。预测的精确度汽接影响电网规划质量。由于影响负荷需求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求必须采取多种科学的计算方法进行预测。根据地区历史负荷、经济发展状况及经济建设规划等因素,通常采用3种及以上的预测方法.进误行近期负荷颅测和中长期负荷预测.最后采用空间预测法进行校核,差值满足规定要求。

2.3制定合理的技术原则

根据Q/GDW156―2006《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和结合当地城市建设情况,注重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制定出符合本地区发展的电网规划技术原则。目前,我国城市城区土地资源日趋紧张,站点和线路走廊用地获取困难,为解决城市中心高负荷密度地区供电能力不足,农村低负倚密度地区压降过大等问题,提高中压配电网电压等级是最有效的技术措施。根据地区经济发展及我国中压配电网发展趋势.将分阶段、分区域、分设备进行升压改造,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广使用20kv电压等级供电.以解决目前配网供电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还有利于电网的节能降耗。

2.4分析电力平衡。制定规划方案

根据负荷预测结果进行电力平衡的分析,对城区电力平衡按电压等级进行。规划方案应结合主网规划按目标年分阶段分区进行电力平衡,同时应与地区经济建设发展同步并适当超前。依据预测的负荷水平、分布情况及电力平衡分析结果制定配电网的规划方案,提出新建变电站的站点位置、线路路径方案,最终确定分期末及各规划水平年的目标网架结构,并给出电网现状及各分期末的城网规划地理接线图。

2.5科学计算分析,验证规划方案

利用科学计算软件对规划方案进行潮流计算、N―l校核、短路电流计算、无功容量配置、电压等计算,必要时进行稳定校核,进行多方案技术比较.依据科学的计算方法验证规划方案的准确性与可行性。

2.6统筹推进配电网自动化改造

配电网综合的改造是实现舀正电网自动化的基础.没有稳定的电网结构和可靠的设备是不可能实现配电网自动化。由于早期的配电网络已基本形成,在此基础上,进行改造难度较大.要想提高自动化水平,必须做好统筹规划;同时,目前在配网自动化建设方面缺乏成熟的经验.需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采取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提高配网自动化建没水平。随着未来智能电网的发展,新形势下的智能配电网将应对更大挑战,更多的分布式能源渗透在配电网系统,更需具有新的灵活的网络拓扑、控制策略及智能电力电子装置。

3配电网规划工作的改进措施

3.1高度重视配电网规划工作

目前.城巾配网规划建设缺乏统一指导和资金投入,城市配网规划落后于主网架建设,落后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城市化建没,所以必须高度重视配电网规划工作。今后配电网的建设改造中,应将修编审定后的规划作为投资依据,避免投资的盲日性和重复浪费。同时,为了保证农网改造投资的科学性、合理性.更好地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建议农村电网尽快开展配网规划工作。

3.2完善配电网规划技术导则和制度

结合审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配网规划技术导则和制度。增加电缆设备的使用规范和技术原则,增加技经原则和取费标准,指导城市配网规划上作的规范有序开展。随着未来智能电网的发展。建议城市配电网电力装备选型上要满足技术先进、运行安全可靠、操作维护简单、经济合理、节约能源及符合环境保护等要求,同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配电技术发展趋势。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一些地区适时试点建设20kV的配电网,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

3.3加大专业技术指导力度

充分发挥电网规划专业技术部门的作用,对各基层供电局(农电局)进行配网规划的技术指导;完善电网规划中心配电网计算软件的配置,通过科学的鼍化管理降低人力和时间成本;规范配电网规划的编制、评审、实施的管理程序。各基层供电局(农电局)应在专业技术部门的指导下,对配网规划及时进行滚动修编.保证城市配网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4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步伐

为了提高城市配网规划质量,建议对基层各供电局(农电局)从事配电网规划的技术人员进行配电网规划原则和方法方面的技术培训。并鼓励参加罔内举办的城市配网规划培训班.学习先进地区的配电网规划经验和方法.开拓规划新思路.提高规划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配电网规划质量。

3.5深入开展配电网自动化技术的研究和实施

充分认识到配电网自动化建设的意义,结合配电网的现状和特点开展自动化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工作,加快配电网自动化的建设。在未来智能化电网的发展过程中。智能配电网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智能配电网的建设应以实现配电网兼容、互动、自愈、优化基本特征功能为导向,在配电网网架基础建设、网络自动化建设、分布电源接入优化与展现、智能运营管理等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篇3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区别;影响

城市规划是宏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整个城市和城市所在的区域,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建筑设计是微观的,它的研究对象是建筑,城市规划是建筑设计的前提与先导,而建筑设计则是城市规划在空间上的具体落实,因此,探讨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对城市可持续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区别

明确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二者的区别,进行合理的结合,满足居民的要求,创造出舒适、和谐的城市居住环境,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二者的区别如下:

(一)确定性不同。

城市规划不仅是简单地按建筑设计去找答案,而且自己要提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并作为建筑设计的目标;而且城市规划还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利用“规划年限”加大对“短期行为”的控制。建筑设计是由开发商提出具体的要求及目标,根据当地地理环境、风土人情,由设计师依据专业的知识,制定满足设计目标的有效方案。

(二)任务的综合性。

建筑设计的过程是对答案的搜索过程,设计程序由简单到复杂。而城市规划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建立与处理城市的基本要素关系,对整个综合系统进行详细的分析。在面对城市居民的需求时,各要素间还存在着矛盾,因此,城市规划必须妥善处理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又因规划的单一性,所以城市规划工作无“模”可套、无“法”可推。

(三)设计的复杂性不同。

在建筑设计中大多以象征意义为主,设计师只需具有形象思维能力即可,但对于一个城市规划师来说,不仅要有形象思维,而且要有高度的逻辑性和思维能力,对城市进行科学合理、全方位和多层次的规划,符合人们的要求。这需要规划师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素养,通过各专业人员的不断协作配合,实现高质量、高效益的城市规划,促进社会的不断进步。

(四)目标的超前性。

一般情况下,在对建筑物设计前,确定建筑物的性能和功能。建筑设计基本上是一次终极目标的静态设计。但城市规划却没有终极目标的稳定性,其规划的整个工程都是对未来目标的探讨,并在社会发展与进步中进行修改调整,它是一种动态设计。

最后,城市规划偏重用文字、数据、图表来表达其成果,而建筑设计则偏重于用模型、照片等视觉工具来体现其规则。在简要的论述了什么是城市规划,什么是建筑设计,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之后,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以什么样的角度看待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二、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一)场地设计

在对场地进行设计时,在符合地基现状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和规范的要求,对建筑、户外活动和工程系统进行有序的组织,满足建设项目要求的设计活动。其根本目的是通过元素的设计领域,尤其是建筑与其他元素,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工作内容来说:场地设计是在大楼的设计中除了详细设计的建筑单体外所有设计活动。这一般包括建筑、交通设施、绿化园林设施、竖向布局、工程设施和交通、绿色花园设施、场地竖向和工程设施的详细设计。

1、城市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和城市整体规划对城市用地的发展方向和对布局结构的控制上,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场地设计的要求更具体、更直接。场地设计应对用地面积和性质进行控制,控制容积率、建筑高度和绿化覆盖率,对各项细节必须做出相应的反应,进而对布局形态进行确定。

2、在建设项目选址的问题上,对用地性质进行详细的规划,选择合适的基地地块,根据建筑红线和道路红线对用地范围进行控制;通过容积率、绿化覆盖率和建筑覆盖率对用地强度进行控制。

3、对建筑用地范围的控制:由建筑范围控制线来限定。即基地允许建造建筑物的区域。城市规划中一般都要求建筑范围控制线从红线退后一定距离。规划中对建筑高度、交通出入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入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场地设计中也应同时予以满足。其中,区划法和土地细分法是真正的法规,设计指导原则只是一种引导性的控制手段。

(二)我国城市规划的误区

由于历史上种种政治经济因素的原因,我国的规划设计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一直难以区分,这种现象导致了我国缺乏对土地经济体制的全面认识,在立法中缺少对地价有严重影响因素的规定,对用地的控制无法符合土地建设开发的经济规律。因此,应该从城市的区域规划出发,把建筑和环境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人的心理和生理的感受想象建筑的布局,完美塑造空间;对于板材方面,要有自己的风格,体现出自己的个性,整体性强,简单与复杂相间,不断地变化;运用抽象化的手法,理性的引用历史痕迹,把视线集中在人们视线所涉及的范围进行思考。

三、总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建筑设计在城市规划中应用越来越普遍,当前最主要的任务是区分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关系,找出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差异,将二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满足居民的要求,创造出舒适、和谐的城市居住环境,为建设和谐社会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奠定良好的基础。因此,这需要设计师不断地努力,既要关注城市规划的需求,还要关注建筑自身的特点,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实现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的完美结合。

参考文献:

[1]蒋峻涛.当前我国城市新中心区规划建设的隐忧田.城市规划,2005,29(21):73.

[2]方咸孚,李海涛.居住区的绿化模式[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1

[3]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M].城市规划原理.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篇4

关键词: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

Abstract:Sincethesystemofcompensateduseoflandwasestablishedin1998,alongwiththedeepeningofmarketeconomicreform,investmentsubjecthasemergeddiversifiedtrend.Startingfromthemisunderstandingsanddeficienciesoftraditionalurbandesign,inconjunctionwiththedemandonrefinedmanagementofsubstancespaceformofthecitiesinourcountry,thispaperanalyzedanddiscussedthereasonwhylegalregulatoryplancan’tmeettherequirementsofurbanrefinedmanagement,putforwardanoperatingpaththatcombinesregulatoryplanwithurbandesignguidelines,andalsodiscussedthetechnicalcompilingsystemandpracticepathtoplantypeurbandesignfromintentionalityurbandesign.

Keywords:urbandesign;regulatoryplan;planmanagement;urbanrefined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5)-03-23(8)

1引言

“细微之处见精神”,细节决定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成效。1991年《城市规划法》确立了控制性详细规划①的法定地位,控规作为规划管理部门的管理文件,直接指导着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同时,城市设计项目的实践数量日渐增加,其中大多起着城市展望与宣传作用,其操作性和实践性一直深受垢病。近年来,一些发达地区的城市发展从外延式用地扩张为主转向城市内部更新和追求城市品质提升为主,给我国城乡规划管理提出了精细化管理的变革要求,为城市设计进入规划管理提供了契机。因此,如何将城市设计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在一起,将城市设计管理细致化和标准化,是本篇文章论述的重点。

2城市设计的既往效用

2.1传统城市设计的定义

城市设计自80年代引入我国后,90年代初开始起步,到90年代末期,城市设计与我国城乡规划体系逐渐融合,并深入城乡规划各阶段和规划管理的过程中。2000年后业界开始对城市设计的反思。其间有很多学者提出过城市设计的概念,最早是吴良镛于1983年提出,“城市设计广泛地涉及到城市社会因素、经济因素、生态环境、实施政策、经济决策等”;王建国认为“城市设计从广义看,就是指对城市生活的空间环境设计”;邹德慈认为“而城市设计是战术性的、微观的、三维的,以形体环境为主,设计性和指导性的”。郭恩章②、孟建民③、马武定④及中国大百科全书⑤等对城市设计亦有描述。本文取《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指确定一个城市的活动与目标的总体空间布局,使其具有吸引力并使人感到赏心悦目。城市设计复杂过程中在于以城市的实体安排与居民的社会心理健康的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空间及意象的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精神。”因此,传统城市设计的定义大多是描述性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对具体物质空间的设计而使人们生活环境品质得以提升并延伸到精神诉求。

2.2传统城市设计的效用

2.2.1以往城市设计的功效之一:解释与展望

目前,城市设计项目多为寻求城市局部或整体的视觉品质,起到对城市发展未来蓝图式的展望作用,其形成的空间效果为二十年甚至是五十年之后。同时城市设计也起着给无相关专业背景又参与决策的政府行政领导和市民解释各个层面规划的实际建成效果的作用。其间效果图公司如雨后春笋一般蓬勃发展,各地的规划展示馆里经常见到类似的效果图和动画宣传片。一些城市设计根本不考虑实际操作性,经常出现尺度超级夸张的设计,力求“高标准”、“国际化”,以满足政府行政长官的“好大喜功”。更为严重是掀起“炒作之风”,追求国际咨询⑥和名人效应,炒作设计理念,夸大设计成果。其缺乏实践操作性、缺乏项目实施的考虑导致城市设计最终沦为“图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结局。

2.2.2以往城市设计的功效之二:招商与宣传

大多数新区、滨水区开发、旧城改造的城市设计项目同时肩负着为城市招商和宣传的责任。各个城市的规划展览馆中放置最多的是为城市设计的模型、动画和效果图,以城市未来几十年后的终极蓝图作为招商宣传的基础。同时,经常有“乱提口号”和“盲目跟风”的现象,在各地的城市设计中“形象工程”泛滥、盲目追求“高”“大”“全”,大广场大马路营造气势,缺少使用功能,不解决实际问题;大拆大建、破坏旧城格局的“大变样”工程宣传领导政绩但最终破坏了城市风貌的现象更是司空见惯。

2.3传统城市设计的误区原因探讨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高速城市化的推动下,我国城市设计实践迅速增多,城市中心区设计、景观道路设计、文体博览中心规划设计、广场设计、滨水区设计、科技园区设计等类型众多的工程项目大量涌现,城市设计人员面对如此量大面广的设计任务,往往抱着一种急功近利的态度,重编制轻管理,导致城市设计出现若干极端化倾向。

2.3.1相关法规中城市设计缺乏法定地位

1991年《城市规划法》颁布,提出“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这是从城市规划角度对城市设计作用最直接、最权威的一次表述。2006版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甚至对城市设计基本未涉及,通篇未提。也就是说,城市设计的成果只能作为行政管理的“参考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2008年的《城乡规划法》进一步强调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这意味着城乡规划将从一种技术手段逐渐转向一种政策性手段,城市设计应该考虑公共政策的诉求。

2.3.2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两张皮”

城市地段分别编制控规和城市设计的做法比较普遍,但其结果往往出现城市设计和控规“两张皮”的现象,无法在具体操作中将二者有效结合。规划管理部门在实际的管理操作过程中既感到控规对城市空间形体的控制过于粗放和空泛,控制不足,同时又认为城市设计成果过于直观具体,限制过多,且无技术规范和技术指导规划的引导和制约,成果往往是感性的,控制要求很难度量,使规划管理无从下手,缺乏实施操作可行性。城市规划和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永远没有“完工的一天”。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投资主体走向多元化,投资渠道复杂化,控规和城市设计“两张皮”的现象不利于城市精细化管理。

传统控规是土地市场经济的产物⑦,只解决基本的城市规划管理,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需求。在快速城市化时期,我国的城市建设主要依据控规进行管理,“一书两证”有效解决了城市建设的土地经济性和基本建设质量控制。而控规单纯的“指标管理”缺乏对城市空间形态的探讨和研究,无法对具体城市空间和建筑组群形态进行控制。导致了城市空间的同质化发展,“千城一面”的城市建设忽略了城市品质与地域个性的营造。尤其是旧城更新和对风貌有较高要求的新区建设,独特的空间形态需求无法通过传统控规进行控制。

很多县市为了达到较好的城市建设效果,专门成立了规划委员会,针对具体建设风貌一事一批,但是实际上这种制度设立正反映了传统控规对于城市精细化管理诉求的不足;此外,最后的效果取决于行政长官的个人审美与专业水平,而不是基于对城市风貌研究的科学性。

2.3.3城市设计成果和规划管理体制的结合度弱

城市规划管理从根本上说是行政管理行为,由于城市设计在我国建设阶段的法律地位尚未确立,从编制到审批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编制的方法、内容、深度没有定论,有关部门也无法审批,城市设计的技术成果在规划管理上面临着“无法可依”的窘境。

最为关键的是,规划管理过程中城市设计的成果很难使用。目前大多数城市设计成果多为城市终极状态的蓝图,建筑形式直观具体,其对城市公共空间的控制大多为美学的空间最优效果,主要关注城市空间的物质属性,对于其社会经济性、分期建设阶段及城市开发实施操作主体等未加实际考虑。例如,城市大多数区域将转换为具体出让地块由开发商进行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无权要求其具体的建筑和空间设计按照城市设计成果进行建设。因此,城市设计与规划管理的衔接不够,城市设计成果对于空间的控制意义需要重新审视。

2.4国内外对于将城市设计作为空间管理手段的探索与尝试

国内经济发达区域的城市管理已经有城市形态精细化管理的尝试,已有将城市设计融入控规管理制度的实践。深圳市早在1998年出台的《深圳市规划管理条例》中,就将城市设计的内容、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和作用等内容作为单独一章进行了规定,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融入法定图则的内容。武汉市2008年出台的《武汉市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规程》明确了城市设计的编制技术要点。《上海控规成果规范》(2011年8月)探讨了城市设计成果的法定化及控规中附加图则管理的思路和方法。2006年杭州编制的《杭州市色彩规划研究》从宏观、中观、微观多尺度研究城市色彩的控制和引导方法,并能够与规划体系相互适应、相互沟通,也是城市风貌精细化管理的探讨。

国外因为起步较早,城市设计相关制度、政策以及实践在欧美发达国家都比较成熟。英国、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都有比较成熟的城市规划体系,城市设计作为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参与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的开发建设进行控制。

英国的城市设计在规划管理中与开发控制是一体化的。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开发控制和城市设计控制的具体要求制定地块规划要点,而法定规划只是作为控制的策略依据之一。英国城市设计在很大程度上参与了城市规划的管理,直接作为依据对城市开发建设进行控制。

美国的城市设计在规划管理中以城市设计导则(UrbanDesignGuidelines)为依据,以区划法为依托,通过设计审查制度对城市的开发建设进行控制。美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包括综合规划、区划、土地细分、场地规划、设计审查等。城市设计必须与综合规划保持一致,主要以城市设计政策(Policies)、方案(Plans)和导则(Guidelines)的形式出现,并且借助区划这一载体以设计审查的方式实施。因此,城市设计在美国规划体系中是作为必要的辅手段对城市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

欧美国家城市设计制度对我国的有效借鉴:(1)城市设计虽然没有法定地位,但是可以借助法定规划的平台进行实施;(2)应当重视城市设计的公共政策属性,在编制中对城市设计导则的制定尤为重要;(3)城市设计面向管理,需要健全配套制度,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监督和约束。

3现实的解决途径:“控规+城市设计导则”的技术管理体系

综上分析,传统控规无法满足不同地域、不同区域城市形态精细化管理的需求,而以展望、解释与宣传为特质的意向性城市设计又无法与规划的实际管理过程相结合,本章节探讨如何通过“控规+图则式城市设计”共同引导地区发展的技术体系来完善城市形态精细化管理。

3.1实施城市形态精细化规划管理的目标和主要思路

城市形态精细化管理重点在于明确的编制目标和对象、规范和管理体制相衔接的规划成果形式、以及注重运作机制中的城市设计成果参与。作为城市规划管理核心的控规,将控规与城市设计导则结合是对规划管理的深化和细化,其意义在于通过与管理层的结合与反馈,将其逻辑判断和感性创作的结果形成有效的管理语言――城市设计导则,从而实施对城市形态环境的有效控制,使其成为提升城市品质的最有效手段。通过法定的图则控制和城市设计导则引导来完善精细化管理的技术体系。图则式城市设计定义:“城市设计导则是城市设计项目的核心内容,是以控规为管理平台,将城市设计的内容根据不同控制区域细化研究后的图则化成果,便于一张图管理。”导则是城市设计与城市建设管理的指南,是城市设计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重要途径。

3.1.1实施精细化规划管理的目标:明确以“控规+城市设计导则”共同引导地区空间建设的技术体系。

控规编制除了按照《城乡规划法》及各地规范的要求完成相关内容外,还在成果中增加了城市设计导则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在地块控制图则中增加了城市设计控制要素,并将地块所有的控制要求转译成规划设计条件,以便于城市设计内容的操作执行。

具体来说,“控规+城市设计导则”是指地块控制图则在传统控规图则的基础上,增加城市设计导则控制要素,将用地与建筑布局、公共空间(景观视廊、街道界面、节点、空间分割等)、地块内外交通组织、市政公用设施布局、三维空间效果等全部专项在地块的同一套图纸上表达出来,并通过条文形式描述对建筑色彩、材料、屋顶形式、立面细部等的控制要求及实施管理的相关政策等内容,将城市设计的技术成果转化成具体的规划设计条件,提高城市设计在规划管理中的可操作性。

3.1.2实施精细化规划管理的思路:编制与管理结合量化、城市设计图则编制专业化

城市设计编制与管理结合量化:在编制中对城市设计导则的制定尤为重要,翻译为管理语言便于量化进行管理。力求城市地块“一张图管理”,完善规划技术标准,从“控规指标”管理向“控规+城市设计导则”管理转变。

城市设计图则编制的专业化:明确不同区域对于城市设计编制重点的不同要求;强调城市设计的核心本质在于城市公共空间的控制;区分不同开发对象对于地块控制的深度区别。

3.2从意向性城市设计走向图则式城市设计的实践

3.2.1旧区更新类实践

(1)对于地块信息的综合管理和控制

由于历史的演变,旧城中地块产权情况十分复杂,规划中需要考虑产权情况及拆迁安置的政策差异带来的不同改造方式和不同的改造开发的时序,因此,需要对地块的现状和规划情况进行综合的地块信息管理和控制。以项目组在贵州黔西南州兴义市旧城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控规+城市设计导则”采取了同一地块四张图的规划管理文件方式(地籍现状图、地块控制图则建筑设计控制图、平面布局引导图),分别从控规指标、土地产权、设计导则和景观风貌几个方面进行控制,依据图则指导每个地块的开发建设,保证规划内容有很强的可实施性和良好的风貌控制力。

(2)基于产权联建的渐进式改造的图则控制

国内的旧城区在很长时间内大多是整个城市的中心城区,承担着地区⑧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职能,其中的建筑、道路和空间一直在进行自我更新和演变,尤其是中西部的中小城市,政府对于居民密集区域无力进行大片的搬迁和改造,可采取业界一直探讨的以居民自建和联建为主的渐进式改造更新方式。但是,该模式对于规划的控制管理水平要求较高,需要对于当地的建造方式、居民居住习惯、家庭组成方式等社会问题有深刻的认知,需要对建筑的样式、界面的控制、开放空间等建筑风貌有经济造价可行性、居民易于理解性和实践操作性强的控制。以项目组在贵州兴仁县所作的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规划中创新性的提出居民联建的模式,对于地块的现状模式和规划的开发模式、平面组合方式、空间组合方式规划成果作出规划管理手册,将每个地块的指标和控制体系对应地块编成手册,这样管理者只要对号入座,就能够很好地针对每个地块提出控制体系,为规划局在管理上解决很大的难题。

(3)基于建筑风格和界面空间的重点控制

旧城区见证了整个城市的发展脉络,其建筑风格和街巷空间仍旧有传统的历史价值,规划需要进行统一考虑。因此,对于旧城区精细化管理需要在控规法定化控制的基础上,要考虑其建筑风格和传统空间等城市风貌的塑造。以项目组在浙江安吉递铺芜园以北旧城改造城市设计为例,在图则设计中,建筑控制引导要素包括了屋顶形式、立面开窗形式、建筑元素与构件、建筑材料、建筑组合方式、建筑绿化等,采取“红、绿、蓝”卡⑨管理体系进行控制。在建筑色彩中也进行了颜色基调控制和特殊控制要求的规定。在《兴义市旧城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中,由于黔西南州是苗族和布依族自治州,对于建筑风格有特殊要求,因此,图则控制中将屋顶、正墙面、山墙面、门窗、廊、雨蓬、栏杆、广告牌都做出了建筑细部深化控制的建议和规定,以指导下一步的建筑设计。对于有商业界面的建筑,特别将广告标识在建筑的顶部、中部、基座、底部的不同要求和形式以及独立设置的规定在图则中明确,便于规划管理在实施建设中明确提出地块的引导条件。

(4)关于经济测算实施操作的综合图则指引

在“控规+城市设计导则”的操作过程中,为增加规划的实践操作性,精细化规划编制并非只是对空间形态的控制,而是在深入现状调查和土地经济分析的基础上对开发方式、开发强度、商业模式、用地布局、形态控制手段等综合的图则控制。以项目组在江苏南通海安县旧城区更新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例,规划从土地综合盘整和地块市场开发的角度入手,综合考虑现状容量、拆迁安置政策和保证开发商成本利润率可行的情况下,结合地方土地一级整理和二级开发的政策和条件,给出地块的土地出让价格供政府参考决策。同时,根据土地经济测算来计算可行的规划容积率,为指标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可靠依据。在此基础上,规划提升地块价值,地块的开发时序策划非常关键,这对于政府的资金筹划和盘整至关重要。规划制定了控规图则、国土的拆迁测算办法、地块招商指标手册⑩,从地块拆迁整理、地块国土招商出让、地块开发条件、城市设计导引等一系列工作促进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3.2.2新城开发类实践

(1)功能区管理单元控制导则

很多新城都是有主题设计意向,但是如果没有细分图则,其设计工作根本无法完成。对一个城市整体风貌的控制需要对中观层次的分区控制进行落实。功能区管理单元控制导则的重点在于城市风貌的主题、公共界面的控制和枢纽交通节点的处理在单元板块进行落实。以项目组在象山东陈区块沿海南线城市设计为例,导则对沿街建筑连续界面、非连续界面、绿化界面、城市连接线、地面和空中人行通道等进行明确控制,对视线通廊和天际线给出指引和建议,并对建筑风格和景观塑造提出区域发展目标。

(2)对于公共空间的控制和引导,塑造高品质的城市环境

新城建设精细化规划编制重点体现为公共空间统筹和公共设施设计的精细化。土地一旦出让,开发主体多元化必将造成开发在公共地带难以协调,例如地铁、地下空间的连接、绿化连接的处理、公共交通或者共享设施的设计等等,必须依据城市设计图则,把这些要素绑定在控规中落实。徐家汇的地下空间改造了30次以上,上海五角场区域地下空间也在不停修改,这都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或者开发主体协调的原因!以项目组在泉港区行政中心区城市设计为例,除了明确整体空间形态外,对交通枢纽空间、滨水空间、主要街道空间、步行系统、开敞空间通道和视线通廊等公共空间提出详细的城市设计指引;并对建筑高度、体量和布局提出控制要求,以良好的生态、景观环境提升土地开发的价值。地块城市设计导则规定了组团公共空间界面、步行路径、城市广场连接线、公共人行通道,提供良好的步行环境和营造热闹的商业氛围。

(3)对于街道家具的控制,细化

公共空间的控制包括对环境艺术和街道布局等公共设施的控制,城市设计导则应该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环境设施的详细设计,如公交车站、通道、休息场所、坡道、街桥、公共厕所、公用电话亭、垃圾桶、座椅、灯具及其他服务设施等,以体现地方文化,塑造独特的公共感知空间。项目组根据地方文化特质,进行街道家具的设计,以期在下一步的建设中体现城市风貌。

4结语

在新一轮城市化的演进过程中,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对于规划建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日益加强,且对精细化管理下的规划编制有不同的诉求和管理路径。“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大工程,本文提出“控规+城市设计导则”的图则式城市设计,意在摈弃传统城市设计的误区,探讨从意向性城市设计走向图则式城市设计的精细化规划管理的路经。

注释:

①以下简称控规。

②郭恩章等人在《美国现代城市设计考察》中谈到“现代城市设计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的综合性城市环境设计”,“城市设计也是一种社会干预手段,政策性较强,其重要组成部分往往体现为公共性的行政管理过程,如制订公共政策,进行建设管理等”。

③孟建民认为:城市设计是一种以满足城市人的生理、心理要求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城市生活的环境质量为最高目的,对城市的营造巨细皆兼的整体性创造活动。

④马武定认为:从规划管理的角度而言,我们之所以需要有城市设计,并不是城市设计代表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或理念,而是因为城市设计作为一种方法和手段。它既是设计城市、创造更高的城市质量和处理城市问题的思想方法,又是使城市规划得以深化和具体化,更便于操作管理的表达方法和手段。

⑤中国大百科全书对城市设计的定义:对城市体型环境所进行的设计。一般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为近期开发地段的建设项目而进行的详细规划和具体设计。

⑥典型的光环效应,也作晕轮效应,最早由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爱德华・桑戴克于20世纪20年代提出,他认为,人们对人的认知和判断往往只从局部出发,扩散而得出总体印象常常以偏概全,也作“光环作用”。

⑦《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⑧此处地区指县域、市域范围。

⑨红色为禁止采用形式、绿色为要求采用形式、蓝色为建议采用的形式。

⑩本手册共收录入2012年海安县经营性用地供应计划的土地25宗2549.4亩;其中7宗为安置房地块,18宗为上市地块。

参考文献:

[1]马武定.走向与管理接轨的城市设计[J].城市规划,2002,(9).

[2]刘宛.设计管理制度[J].城市规划,2003,(5).

[3]姚燕华,等.精细化管理背景下的广州市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实践[J].规划师,2010,(11).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篇5

关键词:栾川县东部新区规划设计

引言;栾川县城东部新区,是栾川县城市东扩的空间承载体,也是栾川县城市功能区延伸和完善的载体,是栾川县复合型城市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打造伏牛山生态旅游圈最佳旅游服务品牌为目标,结合县城行政中心的东迁,形成配套完善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强化城市旅游服务职能,重点增加行政办公、文化娱乐、旅游服务设施、商业金融用地。

1、区域概况

1.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东起双头崖―湾滩村以东,西至老君山景区入口处龙君路,南北至可利用浅山区,栾川县东部新区面积约为8.93平方公里

1.2、规划内容、重点。本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是应对城市扩展、产业发展带来的前期略显混乱的开发活动,对其所形成一系列障碍和隐患进行梳理,并对新区重点地段和公用空间进行特色的控制,实现有效的规划控制和引导。

具体规划内容如下:

1.2.1、确定栾川县东部新区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1.2.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1.3、本次规划的技术要点和路线如下:

(1)与栾川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建设总目标相协调,依据在空间上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对本栾川县东部新区及周边地区的发展目标、开发定位。

(2)引入控制单元分区,强调从系统控制到重点地块控制两大层次的控制指标体系。

(3)根据栾川县当前建设发展的需要,总结以往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建设引导性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2、现状分析。

2.1自然条件:栾川县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气候温凉,雨量充沛,日照尚足,冬长夏短。

2.2、道路现状:栾川县东部新区有洛栾高速公路,基地内部迎宾大道,是基地联系其他区域的主要通道。栾川县东部新区内有迎宾大道正在改建,另外有通往养子沟道路和滨河北路两条支路,路面均采用一块板的形式,区内还分布有少量乡村道路,路况较差。

2.3、用地现状:基地内地形地貌较为复杂,高差变化较大,场地坡向基本为南北走向。

3、目标定位与原则。

功能定位:形成集集旅游服务、休闲度假、特色人居于一体的乐活小城。

形象定位:栾凤故乡,豫西小城。

规划原则:3.1、生态的原则。

充分挖掘本区及周边现有生态系统的肌理,在规划过程中通过人与自然的协调,在保持和增强原有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连续性的前提下,实现本区的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完美和谐。

3.2、弹性的原则;首先,在满足环境容量的前提下,允许局部功能和容量根据实际需求适当调整;其次,要发挥本片区对周边地区的协调作用,必须保证规划的弹性,以通过弹性实现更大范围的空间、环境和利益平衡。

3.3、以人为本的原则;在环境塑造、用地布局等方面以人的需求作为出发点,为居民创造良好的购物、休闲、娱乐和交往环境,以增强本片区的凝聚力以及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3.4、整体协调的原则;强调本片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高度统一,以保证本片区快速健康发展。

4、规划结构及土地使用规则

4.1、规划结构

栾川县东部新区呈“一轴、四组团”的规划结构。其中“一轴”为沿伊河发展轴,它同时也是东新区的景观风貌带。“四组团”西向东分别为居住组团、市民服务组团、旅游商务组团、体育公园组团。

4.2、地块细分

4.2.1、编制单元划分本规划单元划分为1,2,3,4,5四个分区,在编制单元的下一级根据主次干道划分的范围,划分地块,各地块统一编号,编号结构为XY,X为编制单元,Y为编号。

4.2.2、地块划分统一制定指标而将规划用地划分成一定面积的地块。规划的用地性质尽量单纯,地块以道路街巷、河道或院墙为界,地块至少有一边邻路,公园、绿地按专项规划要求单独划块。

4.3、用地构成。

该栾川县东部新区的用地构成较为简单,主要由居住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和道路广场用地构成。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行政办公设施:栾川县东部新区内设党政机关、法院等办公机构等用地,服务中心城区。

(2)文化设施:栾川县东部新区内部设会展中心、博物馆,服务中心城区。

(3)医疗卫生设施:10万人设置一处300-400床位的医院的要求,栾川县东部新区内设医院一处,占地面积为3.58公顷,300床位左右。社区卫生中心2处,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

(4)教育科研设施:由于栾川县东部新区社区类型多样、人口构成复杂,传统的国标方法难以完全适用,本规划倡导在满足入学人口的总量的基础上,学校设置适度集中以便形成规模效应。

(5)市政配套设施:栾川县东部新区内具有独立用地的市政设施主要有四处,其他市政设施可结合居住及公共建筑来设置,同时应考虑环卫、交通及消防的相关要求。

6、道路交通规则

6.1、路网形式及指标:栾川县东部新区的道路结构规划是在总体规划及东部新区规划路网的基础上进行的。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方格网结构上适当降低路网密度;

6.2、道路等级:本次规划的道路系统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居住街坊内道路系统未做限制,以便为下一阶段详细规划留有弹性。其中城市主干道主要负责东部新区与主城区之间的交通联系;

6.3、静态交通设施

6.3.1、站台道路停车规划:加强新城区城市公共停车场、公交车站台建设。以生态、低碳、环保理念为指导,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和汽车服务中心加强对摆设摊点、流动摊贩、非交通占道等违法行为的整治。

6.3.2、停车规则:结合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和道路交通组织的需要,规划停车设施力求均衡分布,并与城市道路网有机结合。在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附近,设置大型公共停车场,并配套餐饮、住宿服务设施及公交站点。

7、城市设计引导

整体的城市设计原则可概括为:

(1)实现建筑与自然的融合,营造宜人的空间尺度,实现人――城市――自然的和谐统一,创建生态型的新型社区。

(2)营造点、线、面相结合的网络式公共绿地系统,营造一个处处绿地环抱的城市环境。

(3)县级行政中心的功能和形象要求,必须体现山水型园林城市的地方特色,打造具有强烈现代特征的城市新区,通过对强度与高度分区引导,构筑高低起伏,疏密有致的城市空间形态。

8、结语:

通过规划,更好的引导了新区的开发建设,明确了各地方的管辖所属范围,科学合理的安排了环境空间体系。

参考文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篇6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围绕目标任务,加强规划编研,全力保障重点项目。

1、城乡规划编研工作。一是报请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xx城市总体规划与xx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协调论证会,并形成最终意见,《xx市城市总体规划(XX-2030年)》将在《xx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XX-2030)》完成公示、市人大审议等法定程序后,一并报省政府审批。二是积极对接《xx产业集中区总体规划(XX-2030)》和《xx市承接产业集中示范园区总体规划》,并组织了多轮技术论证。三是开展多项专题规划编制及研究,《xx市城市绿道建设总体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xx市xx区域发展规划研究》、《xx市主城区户外广告设施专项规划》、《xx市城市风貌规划》等均已编制完成,并组织了技术论证;编制完成了《xx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通则》(初稿),出台了《xx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等。

2、杏花村文化旅游区规划服务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杏花村文化旅游区招商、融资和建设工作,提供了启动区及协调区拆迁红线图,出具了启动区待建设地块用地红线图及规划条件。二是完成了杏花村文化旅游区长岗安置点二期和孔井安置点b区规划方案审查。三是开展了启动区待搬迁项目的异地选址工作。

3、天堂湖低碳生态示范区规划服务工作。一是积极引智,聘请了同济、清华的教授作为专家顾问指导《天堂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二是配合站前区编制完成了《天堂湖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时组织对区内安置点进行选址和设计。三是按照部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要求,会同站前区启动了天堂湖绿色生态示范城区指标体系和技术导则的编研工作。

(二)围绕经济发展,加强规划服务,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1、服务项目建设。上半年共组织召开市规划委会议7次,审查项目58项;分管市长规划审查会议7次,审查项目88项;局技术审查会和专家审查会13次,审查项目123项;拟定规划设计条件48份,提供红线图27份,出具答复函64份。共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1份、135.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4份、157.5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8份、271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32份、79万㎡,建筑开工放线总面积92.3万㎡,建筑竣工测量总面积57.2万㎡。

2、服务市政和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完成了市政干道路口渠化设计方案、主城区百牙路和清风路改造方案、主城区xx区东片城市改造(棚户区)方案、xx区公租房三期等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二是编制了城市湿地公园莲花台配套服务设施规划方案和九华小区、杏村小区环境整治规划。三是拟订了未来三年老城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划定改造红线范围、用地及征迁规模。四是配合主城区标准化社区建设,从规划层面规范和督促社区管理用房建设。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

【关键词】规划管理;城市设计

1.城市设计导则的缘起和发展

城市设计导则是人们在长期的城市规划实践工作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逐渐总结、研究形成的一种法令型成果形式,是引导和控制城市建设中城市空间形态、风格特色、历史文脉、生态环境与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相互融合的过程,是联系城市设计与城市管理的纽带,也是城市规划管理中最有价值的一种城市规划理论方法,其宗旨是在城市的发展中寻求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是城市规划理论在现代社会发展中“以人为本”核心价值理念的重要体现[1]。

城市设计导则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欧斯曼的巴黎改建中及20世纪初美国纽约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2]。即最初对建筑用途、容积率等基本规划条件的控制,之后人们又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需要陆续制定了相应的导则,这就是导则的雏形。城市设计导则最早出现于1970年美国旧金山城市规划及其实践[3]。当时,旧金山在城市规划的实施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当地规划管理部门为了确保城市环境在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将设计计划变成了设计导则进行控制。之后,城市设计导则在美国和欧洲迅速兴起,成为城市规划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国的城市设计成果也越来越多的使用设计导则一词,并把导则的具体内容作为城市设计实施管理的成果之一[4]。

20世纪90年代城市设计导则被引入我国部分城市的规划管理中,是作为把城市设计成果落实为可操作性的城市规划控制的有效工具,并贯穿于城市规划管理各阶段[5]。在我国,城市设计导则的研究和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但随着城市快速发展,城市设计导则在城市规划建设上的大量应用必将是大势所趋。《天津市城市设计导则》目前正处于加深探索与初步实施阶段,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于2011年3月以通知形式下发了《天津市城市设计导则编制规程》,对城市设计导则的规程、设计内容、设计要素及空间结构等进行了规范,目前属试行阶段。

2.城市设计导则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指导作用与价值体现

城市设计导则无论从发展时期、认识角度还是从控制层面来理解其内容都有所不同,但从其形成和发展的历程来看,原则和目标却是一致的,即保障城市城市设计目标的实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空间环境控制的参考依据;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建设的公开平台[6:3-7]。其现实作用就是指导城市空间形态、公共空间环境,历史人文景观的建设,从而保障城市在经济建设中和谐发展,减少城市因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为人们提供更加宜居的城市生活空间。

以天津市津南区为例,津南区位于天津市城市整体空间发展战略“一轴两带”的津滨黄金发展连接带上,目前正处于经济和区域建设的快速上升期,大量居住区、综合功能区、公共展示区及大型市政配套设施等快速落户于新建和未建区域,项目的快速落地使得前期策划缺乏深入的规划理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往往是项目落地后短期内迅速实施建设。从城市规划管理角度来看,如果没有合理的城市设计导则进行指导和管控,仅凭区域控规和概念性设计往往缺乏整体规划协调发展的统筹考虑,不能有效进行规划引导和控制。城市设计导则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环节,其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构建比例适宜的城市轮廓,营造良好的城市体量和风格

人们对于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是从宏观到微观、从现象到本质逐步加深的过程,城市亦是如此。城市的空间形态、街道比例尺寸、建筑风格形式构成了城市的基本骨架和轮廓,是人们对于一个城市的直观认识。有些城市给人的感觉是清新大气,充满活力,有些城市给人的感觉是压抑沉闷,缺乏生机;有些城市给人的感觉是精雕细刻、富丽堂皇。这都是由于城市的整体空间关系和体量、建筑风格和形式迥异造成的,而这些也正是城市设计导则控制的基本要素。

在现代城市的快速发展中,许多不确定因素造成城市整体空间形态的畸形生长,建筑风格的凌乱丛生。在高强度的开发建设中,过分追求项目利益最大化,不考虑周边环境空间的关系和影响。而城市设计导则正是从区域整体空间关系角度出发,统筹考虑,在空间规划布局和建筑形式风格上进行控制,从宏观到微观进行规划引导。使城市整体空间有规律成长,从街道尺寸和建筑风格上形成自己的特色,从而营造良好的城市空间体量和区域建筑形态。

2.2孕育良好的城市肌理,营造良好舒适的宜居环境

如果说城市的整体空间形态构成了城市的轮廓和骨骼,那么城市的外部空间环境就组成了城市的肌理。轮廓和骨骼从视觉上给人以直观印象,肌理在心理上给人以心灵触动,有的城市让人感觉粗犷,有的城市让人感觉细腻;有的城市让人感觉嘈杂拥挤,密不透气,有的城市让人感觉安静放松,自由愉悦,这都取决于城市的外部空间环境。现代城市的土地资源紧缺,开发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想方设法利用每一寸城市空间,而过度的开发和建设使城市过度拥挤,居住空间环境得不到保障。从当前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上看,期待在城市建设中自然性的提升城市外部空间环境是不现实的。因此,只有从城市设计导则上统筹加强对区域规划和建设项目外部空间环境的引导和控制,才能从城市的快速发展中预留和争取的一定的城市外部空间,营造宜居舒适的人居环境。

2.3凝聚提升城市记忆,打造独具特色的城市魅力

从城市形成发展的历程上来看,对于每一座城市来说,不管是历史悠久的千年古城,还是迅速崛起的现代都市,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气息和精神内涵,这就是城市的记忆。有的城市让人感觉质朴醇厚,历史气息浓厚,极具人文魅力;有的城市让人感觉喧哗浮躁,人文气息淡薄,缺乏文化内涵,这些都是源于城市记忆的表达。城市的记忆也是城市设计导则追求的精神内涵,也是城市设计导则中最难以表达的价值内涵。

纵观世界各地,每一座知名城市的发展都有其独特的历史人文环境,浓郁的城市历史和人文景观会使城市的发展更具魅力和传奇。城市的精神内涵可以是城市原有历史文化的延续和提炼,也可以是城市发展中人文景观的不断积累和沉淀,如何让城市的历史文脉延续下去,成为城市未来发展的美好记忆是城市设计导则引导和控制城市发展的精神方向。我们可以通过城市设计导则对城市原有的历史人文等要素进行发掘和提炼,也可以根据城市未来发展的方向对城市的人文景观进行塑造和沉淀。从而实现对城市精神内涵的巩固和传承,为人们保留现在和未来寻找城市记忆的根源。

3.规划管理下城市设计导则存在的问题及管控建议

当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城市的特色在消失,趋同化现象严重,问题的根源在于中国现行城市规划体系下城市设计导则的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规划管理部门缺少对城市空间属性的管理依据。从而造成城市建设面临这种尴尬的局面。虽然城市设计导则在我国的城市发展中逐渐受到关注和重视,导则逐渐被引入到城市规划管理,但作为规划管理过程的重要依据,还缺乏深入的研究与规范体系。

3.1导则的编制与实际相脱节

城市设计导则的研究和实施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在编制过程中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编制与实际相脱节、缺乏实际可操作性。编制的过程缺乏对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特色和现状条件的分析和研究,过分注重物质形象及理想的空间形态,背离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这样就会被快速的城市发展所遗弃,成为仅停留在纸上的美丽图画和文字,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

3.1.1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编制城市设计导则

结合我国城市设计导则的现状与需求,合理的导则编制结构层次为“设计目标―设计原则―设计元素控制―地块控制建设―城市设计政策”[7]。从城市整体发展的角度出发,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及现状周边环境提出最合理的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形态与空间布局,才是城市设计导则编制的最终目标,并从各个层次的设计要素提出具体的控制原则。从而使确定下来的目标和原则既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又能更好地为规划部门在城市后续建设中提供管控的依据。

3.1.2城市设计导则的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

导则编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可实施性,城市设计导则面对的是如何在城市发展中实现其价值,而不是在自身的条条框框中寻找城市发展的出路。导则要想切实发挥助推城市区域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就需要编制者走出设计室,深入现场,广泛调研,认真分析区域发展实际需求,准确定位区域发展未来,这样才能真正融入地区经济发展。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一味的遵从,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这样才能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真正实现自身的价值。

3.2面向规划管理的城市设计导则缺乏实际指导作用

在我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管理中,一个项目的实施往往要经过项目控规完善、方案策划、条件或选址核提、规划方案批复、建筑方案审定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多个审批环节,而城市设计导则想在城市建设中指导具体实践就必须要以这几个审批环节为载体逐层传递才能得到贯彻和落实。但是,在这几个审批环节中,往往起关键性作用的方案策划、条件或选址核提、规划方案审查一般都忽略了对城市设计导则内容的延续和传递,导致城市设计导则的引导和控制作用逐级递减,到具体项目实践中作用大打折扣。因此能否从规划管理中准确切入,并与各个审批环节有机融合是决定城市设计导则能够在今后城市规划发展中发挥作用的关键。

3.2.1由城市设计导则引导项目概念方案策划

在项目方案策划阶段,按照城市设计导则对区域整体空间关系要求,对项目的整体天际线、组团关系、功能布局进行引导和控制,确保项目的大体轮廓和基本构架符合城市设计导则对区域整体空间关系的要求,同时对后期项目整体的建筑形态和形式给出指导性意见。

3.2.2依据城市设计导则核提规划条件及选址意见书

在项目规划条件或选址意见书核提阶段,将城市设计导则在方案策划中的相关内容纳入其中,给出合理的开发强度。作为后续其他规划审批环节的重要依据,避免因个人素质、感情喜好等因素造成的建设随意性,同时也可作为专家论证等环节的评估依据。

3.2.3结合城市设计导则控制内容审查规划及建筑方案

项目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是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深化阶段,是项目整体空间关系和体量、建筑风格和形式、比例尺度、历史人文景观、外部环境等确定形成的阶段,也是城市设计导则在具体实践中的融合阶段。因此,再要规划和建筑方案审查中对前期策划和选址中的城市设计导则有关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确保在规划审批中落实。

3.3现阶段城市设计导则缺乏区域整体性和连续性

城市设计导则作为城市规划领域新的学科目前在许多城市刚刚处于起步实施阶段,许多城市也只是对城市的重点区域和即将建设的区域进行了城市设计导则编制,对于城市旧城区和未建区尚未编制,因此城市设计导则对于城市整体规划发展的控制和引导缺乏区域连续性和整体性,这样容易造成城市不同区域整体空间关系、外部空间环境、历史人文等彼此之间相脱节,无法很好的过渡和融合。以天津为例,海河中游作为天津城市未来发展核心区域,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潜力无限,但目前该区域尚未有编制完成城市设计导则。虽然该区域目前基本属于城市未开发区域,但一些大型的项目如国家会展中心等已开始逐步进驻该区域,并且短期内就会实施建设,而缺乏城市设计导则的控制和引导容易造成项目的建设与未来海河中游区域的整体发展缺乏融合,不利于未来地域整体风貌。同时,在新建或未建区编制城市设计导则对于区域整体发展的控制和引导更具操作性和实施性,也更利于发挥导则的控制引导作用。因此,尽快完善城市新建和未建区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对于城市的整体建设发展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

3.4导则的编制和实施缺乏法律保障

虽然城市设计导则在城市规划领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在国内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城市设计导则的法律地位进行明确,只有一些地方性的条文对城市设计导则的内容进行了简单的规范,对于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和实施,以及在规划管理中的地位没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对于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和实施缺乏有力依据。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在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或管理条例修编时将城市设计导则纳入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或条例之中,为导则的编制和实施提供充足的法律依据。

3.5缺乏公众认识和参与

城市设计导则的宗旨是在城市的发展中提高和改善人们居住环境,所以,公众的实际参与和切身感受才是衡量城市设计导则是否能够实现其核心价值的唯一标准。但在当前,城市设计导则更多的是被城市规划设计者和管理者所认同,对于广大的居民和群众来说还是陌生事物,对于城市设计导则的概念和价值还不了解。这就需要规划管理部门在城市设计导则的编制和审批过程中,采取公示、公告、座谈等多种形式对城市设计导则的进行宣传、推广,使公众真正认识和了解到城市设计导则的价值,并积极参与导则的编制之中,集思广益,发挥群众创造力,使城市设计导则更具时代性和创造性。

4.结语

作为能有效引导城市整体发展建设的一种长效公共政策,城市设计导则是连接设计者和管理部门的纽带,也是我国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开发建设将更需要理性可控框架的引导与管理,将城市发展的各个要素统筹考虑,有效的整合在一起。在满足成是发展的同时创造一个更具艺术魅力和满足人们生活和审美的特色城市。[科]

【参考文献】

[1]刘涟涟,边界.对城市设计导则的认识[A].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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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7]杨国华,王永强.规划管理视角下城市设计导则研究[A].城乡规划,2011(11):39-44.

3页:保障城市城市设计目标的实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空间环境控制的参考依据;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城市建设的公开平台.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1篇8

关键词:户外广告;户外广告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

Abstract:Theurbanoutdooradvertisinginvolvesmanyinterests,soeverywhereanddisorganizedmultifacetedimpactoncities.ThispaperstudiedtheOutdooradvertisinginBeijing,Shanghai,andGuangzhouandothercitiesplanning,focusingonanumberofissuesintheurbanoutdooradvertisingpreparationofdetailedplanning.Keywords:outdooradvertising;outdooradvertisingplanning;thedetailedplanningofoutdooradvertisement

中图分类号:F71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城市户外广告涉及多方面利益,因此遍地开花和杂乱无章对城市带来了多方面影响。城市户外广告规划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各个城市也都在积极的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在户外广告规划研究和实践方面走在了前面,也探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首先我们应该清楚城市户外广告规划一般分为两个层面: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城市重要区域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总体规划主要是确定城市户外广告总体布局、明确广告特色分区、提出不同地段广告规划布局、设置原则指引、为进行更深入的详细规划与设计提供依据。详细规划是制定重点区域和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确定户外广告的位置、数量、尺寸和设计风格,并在技术加以指引,最终成果以文字结合图纸,效果图等方式将规划意图直观的体现出来。本文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的研究,重点探讨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时需要重视的一些问题。

一、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管理部门职能怎样分工?

很多中小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缺少统一的权威的管理,致使户外广告设置混乱,管理无序。参考国内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先进城市成熟的户外广告管理经验,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管理主要涉及三个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审核(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证)、维护保养与安全检测的监督管理、公共阵地拍卖的组织实施、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工商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经营资质审核和广告内容登记及其监督管理(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规划建设审核及其监督管理;另外,市政、园林、公安、公用、房地、财政、物价、广播电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相关规划。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没有强行规定由哪个部门负责,但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审批、审核和广告点位设置的审批、审核应由不同部门负责,这样才能避免管理部门权力过度集中的弊端。

二、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对象是什么?

根据国家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2010)(2011),户外广告包括在城市建(构)筑物、交通工具等载体的外部空间,城市道路及各类公共场地,以及城市之间的交通干道边设置(安装、悬挂、张贴、绘制、放送、投映等)的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公益广告。按照设置位置与形式的不同分为:户外广告分为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地面上的户外广告、移动式户外广告四类。一般来说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主要对前三类提出规划设置要求。也可根据规划要求对某类户外广告进行详细规划,如广州只是对道路两侧一线建筑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规划。

在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的过程中,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公共导向标识概念上常常容易被混淆。户外招牌是指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在其用地范围内,在户外设置与其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标识、字、招牌、灯箱、霓虹灯等;公共导向标识是指在公共空间中设置具有场所识别和场所导向指示作用的设施。规划时应准确归类,不可将三者混为一谈。

三、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需要分析哪方面的要素?

户外广告设置影响要素是多方面的,涉及多个学科。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应对相关要素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规划方案。建筑功能分析:对建筑的使用功能进行分析,确定户外广告适宜设置的建筑。如居住、行政办公等建筑应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视线分析:根据对道路两侧视觉空间的研究分析得出车行、人行看两侧建筑最佳视觉高度范围。景观特色分析:对道路空间形象、景观特点、景观要素等内容进行分析,户外广告设置不得破坏街道景观形象,并且应与景观特点相协调。广告价值分析:对户外广告价值高、中、低区域进行分析,并分析广告对周边的影响。广告照明分析:广告照明应符合景观照明规划要求,并应结合建筑光亮工程统一设计,广告照明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色彩分析:对道路环境色彩进行调查分析,收集、总结道路环境主体色和环境辅助色,提出广告色彩选用指引。建筑立面分析:去除现状建筑上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恢复建筑原有立面。结合相关规范、建筑美学等要求对建筑立面户外广告重新设置。

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不能单纯的依据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对现状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规划。应该对影响要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规划路段的户外广告政策分区;明确不同分段中户外广告设置密度、设置要求、广告景观特色、集中设置节点等;然后再根据户外广告设置规范明确广告在建筑上的设置位置、规格等要求。

四、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容易忽略的内容有哪些?

(一)重点考虑户外广告对交通的影响

户外广告除了不得遮挡建筑正常采光和通风,夜晚户外广告灯光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最基本要求以外重要的就是不得影响交通。因此户外广告设置不得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夜晚户外广告灯光不得影响司机视线,尤其是应注意道路交叉口户外广告的设置,一般交通信号灯周围10米以内及其背景空间内的广告照明不得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及闪光方式。另外LED电子显示屏设置规划也应该慎重,一般在交叉口、正对车行方向处都不应设置。

(二)核查清楚现状建筑情况

对现状道路两侧建筑的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多数是对现状广告牌的整治,因此需要对现状建筑情况进行详细摸查。建筑原始立面是窗还是墙体、是否建筑设计时就考虑了广告预留位置、建筑立面是否进行过更改、立面更改是否通过审批等问题都应清楚的知道。这样才能准确有效的提出广告整改措施。另外,对临时建筑、违法建筑都应调查清楚,原则上这些建筑是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

(三)公益广告规划

公益广告的规划往往是被忽略的。公益广告反映一个城市的精神,公益广告的档次又提升了城市的品位,通过公益广告可以使游客感受到一个城市文化上的个性与特点。因此在广场、交叉口等城市公共空间内可以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广告;另外如有新建筑施工,施工工地围墙、围挡需要遮挡时可以考虑设置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内容以宣传城市为主,也可以设置例如天气预报、导游、提醒等便民利民的动态公益内容。

(四)违规广告牌的论证

规划中常遇到一些商业建筑立面的户外广告违反了相关法规、规范(如遮窗等),或者是建筑设计时没有考虑广告位的预留,而现在为了设置户外广告进行了建筑立面改造,这种情况应编制户外广告设置可行性论证报告并以个案的形式上报审批。由户外广告规划审批部门和建筑审批部门联合审批(建筑审批部门负责建筑立面更改审批)。

(五)未建设用地广告规划指引

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一般都针对的是现状建筑,往往忽略了一些在建、未建项目。这些地块可以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指引,明确地块的规划主导功能、广告控制政策分区、广告景观特色规划要求、建筑物附设广告设置要求、道路设施附设广告设置要求、临时广告设置要求、广告照明规划要求等内容。新建的建筑如需设置广告可以依据指引要求进行规划,并以个案的形式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单独审批。

(六)户外广告与户外招牌相协调

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主要的目的是户外广告设置的合规和合法化,另一个就是创造一个美化市容市貌,塑造文明城市形象。从美化市容市貌上来说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都是很重要影响因素。有些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往往就广告规划广告,完全不考虑建筑物上还有招牌的存在。因此最好方法就是去除现状建筑上设置的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恢复原有立面,在此基础上重新规划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而从项目组织编制方的角度来说最好是对户外广告和户外招牌统一进行规划委托,这样才能更好的协调建筑整体立面形象。

(七)新材料、新形式的运用

户外广告往往被认为对城市和街道景观有严重的破坏性,也是城市视觉污染整治的重要对象之一。其实有一部分是因为户外广告制作工艺档次较低所带来的问题。户外广告业主为了追求更大的利益,只用一些低成本的材料,所以大部分户外广告都是简易喷画,像一块膏药贴在建筑上,效果差、档次低,不免让人厌恶。参考国外先进城市户外广告的做法,从广告材料、广告创意等方面都能与建筑、与街道景观相融合,并成为亮点。因此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应鼓励运用一些新材料、新形式的广告类型,必要时应做为硬性控制指标。

五、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怎样做才利于实施?

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应明确户外广告设置的具置、规格等控制要求,还应直观的表达出现状和规划后效果对比,这样才能有效的指导规划实施。各个城市规划成果表达也各不相同。其中做的比较规范也值得推荐的是广州的做法。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提出了“操作手册”:“一图、一表、一图则”。分别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图”、“规划信息表”、“规划管理图则”。其中规划管理图则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规划管理部门用以审批户外广告个体申报的主要依据。规划管理图则内容包括户外广告现状信息和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以及现状照片和规划实施效果图。规划控制指标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大类。规定性指标是在规划设计、设置管理时必须执行的,包括位置、形式、规格;指导性指标是指供规划设计、设置管理时参照执行的,包括色彩、材料、照明等。

结语:户外广告已经成为城市不可分割、使城市增色的一道风景线。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应该更有效和全面的解决好户外广告相关问题。我国现阶段只有在大城市陆续开展了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随着中小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也将会慢慢的被重视起来。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研究方法势必会慢慢完善、成熟,在城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治理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广州市人民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11年)

一图

一表

一图则

参考文献

1、宋金民、刘延民,城市户外广告规划初探,规划师,2000(3)

2、史群,户外广告规划实践与思考,当代建设,1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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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龙、毛伟民,浅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科技信息,2008(33)

5、杨建军、王建辉,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研究―以杭州市萧山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为例,规划师,2006(11)

6、赵玮,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研究,同济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

7、广州市人民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2011)

8、广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编制指引(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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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

【关键词】城市标识;人性化;信息

近年来,我国在实施城市现代化的更新与改造中,有相当力度的投人,很多城市均在创造有特色的城市面貌方面做出探索与努力。但是,大多数城市规划设计者往往注重了城市的物质性和功能性,而忽视了城市的识别性与亲和力,把一座城市的标识系统,看作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小问题而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毋庸置疑,建立一个具有人性化的,突出城市个性内涵的标识系统,是现今人们对城市建设提出的新需求。本文从城市标识设计和城市区域规划人手,将两者结合起来探讨,从一种新的角度解析城市标识系统的设计。

1、城市标识系统设计的定义

作为一种特定的视觉化语言,城市标识系统设计源自于城市形象设计。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异同性,首先,两者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与生活质量,改善城市形象,将城市环境建设融人公共空间的识别系统;其次,城市标识系统更多的涉及到视觉艺术、美学因素,它把城市的总体规划与艺术设计学科交叉与融合,有效地为人们提供一种导向性设计服务。一般来说,城市标识系统由交通标识牌、方位标识牌、公共空间标识牌及一些标志性建筑物组成。概括起来包括识别标识,导向标识、管理标识和市民生活指导标识几个部分。

从城市形象识别的角度来看,城市标识系统设计涵盖城市建设规模,发展方向、文化构架等许多方面。关于城市标识系统至今尚无一个确定的名称,国内也有许多不同的叫法,如城市标牌系统、城市标志系统或城市导向系统等.笔者认为,城市标识系统,它着重在于“标”与“识”。“标”是表设,是记忆的一种符号或记号,“识”则偏向于“知道”“认识”“识别”的行为过程。城市标识设计系统作为人居环境中信息的载体,是一种信息系统工程,同时也是人性化、个性化的“标”与“识”的互动系统。城市标识系统涉及到很多类型的标识.城市标识系统设计,则是指系统性,规范化的城市公共空间识别设计,它包含在环境设计、造型设计、平面设计与色彩设计之中,具有丰富的内涵与外延。

2、城市标识系统设计的必要性

城市标识系统不仅是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还能衡量一个城市的人文情感和文化品位。城市标识系统独有的识别性和整体性的特点能够帮助城市建立一个由内到外和谐统一的,个性化的,持续发展的城市形象并增强城市形象的传播效果。

城市标识系统最终作用于空间环境,又与特定的空间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从这个层面上看,它似属于城市规划与建筑设计的范畴;从设计形态上看,又属于平面设计的归类。目前,规划设计与平面设计往往各自孤立起来,加之某些政府行为及社会风气的影响,城市标识系统的发展仍远远落后于当前中国城市发展的需求,并且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缺乏应有的专业态度和科学精神。例如:

(1)忽略城市环境的特征,缺乏对安放环境的具体考察和了解.位置的放置随意,不仅取不到标识的识别功能,而且破坏了城市环境的美化。

(2)缺乏规范性与统一性,各种公共空间所设立的标识不能规范化,没有协调性,缺少一套全面的管理办法。

(3)缺乏人群适应性,在设计的过程中忽略了影响传播效果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对标识的体量、形态与环境的关系没能足够重视,人性化、信息化方面还有待改善。

(4)缺少城市的文化内涵和特征,脱离城市的文化传承,未把握城市环境的社会背景和历史,主要地形地势和结构布局,以及环境所赋予标识的基本任务。

(5)标识的制作上缺乏对工艺、材料和技术的了解,造成产品质量低劣,指向模糊,影响标识功能的发挥。

3、城市标识系统设计的原则

城市标识系统设计属于公共艺术的范畴,主要目的是改进人们生存空间的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一个功能齐全与美学原则结合完美的标识系统可以成为有吸引力的人文景观,因此,一套好的城市标识系统应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在设计中注人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关怀,并注意以下几个原则,以发挥城市标识系统的最大可用性。

(1)识别性原则。判断一个标识系统设计的成功以否,关键在于公众能否完全简单的,准确的加以识别。应当明确,城市标识首先要服务于公众,标识项目总是应与其环境设施结合起来考虑,并将其融人城市的整个构想当中。完整的城市标识系统涉及到标识的色彩、图形、字体、版式、形状等诸因素,在实际的规划设计中,我们应从人、标识、环境三者关系出发。考虑不同人群在语言、文字、行动、视觉、环境程度、公众距离等诸方面的差异,注意与环境的和谐和互补关系,追求形式上的完美。

(2)同一性原则。同一性原则的应用能使公众对特定的城市标识系统有个统一完整的认识,增强了标识的传播力。设计出具有高度视觉传达功能,形象和标识鲜明,准确的城市标识系统,是设计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作为一种视觉语言系统,应保证视觉上的同一性,即统一性与关联性,也将更趋向于标准、规范和符号化,以符号形式来统一和处理信息。

(3)地域文化性原则。城市标识的灵魂在于他的文化底蕴。城市标识系统与城市文脉是一脉相承的,是一个内涵深厚,外延广泛的范畴,它涵盖了这个城市的自然风貌,传统民俗文化和一些有特色的地域文化及人文景观。在这套系统中,地域性对其影响至深,因此,城市标识的设计应考虑该城市的历史背景与文化轨迹,充分突出和创造城市的地域个性与特色,将传统优势文化与现代化高度融合,以提升整个城市在公众中的影响。

4、城市标识系统设计的发展趋势

城市标识作为城市信息的载体,充当信息的媒介,随着第五次信息技术革命和第四媒体的产生,未来城市标识的发展必将与信息的发展息息相关,要将复杂的信息快速准确的传达给公众,规范化、可视化、人性化是城市标识发展完善的必然方向。

(1)规范化。城市环境越来越复杂,相应的出现了城市标识的不规范、不合理、不健全、不明确等现象,而确定各式各样的法律条款、法规、规范和标准是避免这类现象的最好途径,应用统一、规范的视觉语言,建立一套严谨、规范、整体的城市标识系统是未来设计的倾向,也对人们的生产生活秩序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可视化。标识符号的主要功能是传达特定的信息,易于识别是先决条件.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和网站的大量建立,传统的、单一的、固定的标识将与现代科技相融合,不仅能开发出可视的、可听的、可动的标识系统,还具有虚拟现实功能的多媒体标识系统.城市标识系统与新媒体结合将产生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数字化设计将成为未来设计师的主要表现手段。

(3)人性化。城市标识最终是为人群服务的,最重要的就是受众的识别效果,显然与人本身联系紧密,因为它与人的使用关系是最直接的.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倡人性化设计观,体现人文精神具体化为直观、亲切的图文语音信息交流,在满足大多数人群需求的同时,也突出了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一个充满人性化的城市标识系统,将为现代人的生活提供更加方便与舒适的生活空间。

5、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也加快了步伐。城市标识作为城市信息的载体,涉及人们的衣、食、住、行,不仅是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还能衡量一个城市的人文情感和文化品位。将城市的总体规划与艺术设计学科交叉研究,从一种新的角度解析城市标识系统的设计将是我们城市规划设计中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李路平.城市步行系统中的标识系统设计研究[J].重庆大学.2006(05)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1篇10

[关键词]空间管制;城市规划;“成长管理”理论;“反规划”理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对城市所在区域的土地和空间利用的战略指导作用越来越体现出公共政策的本质属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城市规划应当“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但这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在从事城乡规划工作时,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来思考各类区域的划分?如何使其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空间管制仅仅就是城市土地的空间区划和管制?有没有更切实可行的操作模式和方法?本文带着这些疑虑对城市空间管制问题进行了如下探讨:

1传统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从源头上说,我国的城市规划编制方法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性质―规模―空间布局”为模式的物质空间规划。作为城市政府建设管理城市的公共政策,城市规划在指导城市健康有序、公正公平发展和平衡城市政府短期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传统城市规划编制方法上的缺陷,导致城市面临诸多问题(如城市边界无限蔓延,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等)得不到妥善解决。那么,传统的城市规划编制方法存在哪些缺陷呢?

1.1城市发展规模预测与城市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基于现行规划编制方法的城市空间发展规划是一种建立在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之上的空间布局。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快速的城市化,城市规划在城市人口和用地规模的预测上存在着明显的偏差。很多城市在确定人口和用地规模时,往往掌握资料不全面,预测方法欠科学。同时,由于城市人口流动性大,统计口径不统一,而用地规模预测又带有很强的主观臆断性,往往造成要么规划期末城市用地突破规定指标,要么造成大量土地闲置。虽然城市规划对人口和用地规模的控制对防止城市过度扩张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现行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及人均用地指标确定的科学性仍然值得思量。

1.2对城乡空间区划的空间管制重视不够

现行的规划体制偏重于城市建成区的用地布局和控制,并对城市用地进行安排,一般划分为九大类用地,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细分。无论是哪一层次的规划,规划都对用地性质、规模等指标进行了严格控制,特别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每一地块都给出了具体的数值。但在现实社会中,一块土地往往以一种功能为主,兼顾其他功能,其他功能的用地怎样操作控制呢?就算对每一用地都赋予数值(上限或下限),而这个数值的科学性又在哪里呢?是否与当地实情相宜?这些问题均值得商榷。同时,城市土地具有商品属性,规划时应给予投资者一定的选择权,过度的控制必会抑制投资者的热情,从而导致城市土地无人问津。近年来,随着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加强,执法力度的加大,过死的规划控制必然造成城市的实际开发建设受阻,最终影响城市健康发展。

1.3环境保护利用规划严重滞后

不明智的土地利用和用地布局对城市用地结构和功能提出了严峻挑战。具体表现为城市生态景观支离破碎、自然水系污染严重、生物栖息地和迁徙廊道遗失。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用地的扩张和市政设施建设是不可避免的,但必须认识到,土地是一个完整的生命系统,是有结构的,有不同空间格局和不同生态功能的有机体。协调城市与生态系统的关系绝不是一个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空间格局和质的问题。因此,当前城市规划的一个巨大挑战是:如何在有限的城市土地上,建立一个战略性的既能充分发挥每块用地价值又能为人们生活居住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生态环境,为城市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以保护城市文化和构建安全的生态网络。

目前,城市规划在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考虑比较科学,而对城市所处区域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显得比较苍白。往往仅把城市污水处理达标、大气污染治理、城市垃圾处理等方面作为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内容。这种被动的补救式的规划方式,显然不能适应城市有机发展对生态环境的渴求。城市应该是所在区域内整体生态系统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没有区域生态的和谐,就没有城市存在的基础环境保障。因此,仅从城市内部考虑是不能解决城市整体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

针对以上问题,近年来,规划界和学术界展开了前所未有的有益探索,均试图在现行的规划体制下寻求问题的突破,从而提出了城市空间管制这一论题。然而,这种基于城市土地区划的城市空间管制方式方法是否科学?依据是什么?区划与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弹性有什么关系等问题则值得我们探讨。

2城市空间管制规划对策

2.1对策一:以“成长管理”和“反规划”理论为编制空间管制规划的理论基础

研究城市规划编制中城市空间管制的目的是:针对传统城市规划土地使用方面的上述问题,通过对区域土地的空间整体使用战略划分和微观层面的用地控制,以解决城市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城市发展空间的弹性问题。在这一方面,源于美国的城市“成长管理”理论为我们提供了有益启示。其思想核心是把握城市开发的地点、时机和程度,在城市不该生长的地方坚决制止生长,在城市可以生长的地方控制开发的量和度,两个方面相辅相成。20世纪六七十年代,该理论在北美地区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与“成长管理”理论同出一脉,很具相似特点,目标导向均为城市环境保护和城市发展空间弹性问题,只是侧重点不同的是“反规划”理论,其重点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反规划”是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一种新方法,即城市规划与设计应该首先从规划和设计非建设用地入手,而非传统的建设用地规划。“反规划”理念是相对于传统城市规划理论而言,它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城市设计中的“图―底”关系。如果把“城市与生态环境”比作“图―底”的话,传统城市规划理论是将城市作为“图”,着重研究城市建设用地布局规划,将生态环境作为“底”;而“反规划”则是“图一底”互换,将生态环境作为“图”,先行研究非建设用地布局规划[1]。

值得强调的是“反规划”理论的生态学内涵,它为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实践模式。其生态学理念是:在自然生态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生态敏感性分区及生态适宜度分区,对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加以保护,在规划、完善非建设用地布局的基础上,再安排建设用地布局规划[2]。即先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保护控制起来,作为维护城市持续发展的自然生态基础加以保护,从而使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得以延续和发展,为建构城市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打下基础。

从以上两种理论模式可以看出,其研究思路是:城市规划应对不可逆的城市环境(即城市不该生长的地方)进行严格控制,对城市建设用地(即城市可以生长的地方)进行适度的开发建设,并对城市建设用地内的生态环境进行合理保护。笔者认为,规划师首先应该转变常规的规划思维模式,对传统的规划编制方式进行调整,让其转变为:首先对城市及周边环境进行宏观的空间管制,其次是对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格局的微观强制性要素进行严格控制,最后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规划模式(即“性质―规模―用地布局―专项规划”模式)。

2.2对策二:建立完善的城市空间管制体系

2.2.1空间管制内涵

管制是现代管理的延伸和发展,它强调多层组织机构或多集团的对话、协调与合作,促进跨区域协作、多行业合作发展,有效补充政府管理调控与市场运行的不足;管制可全面综合改善社会发展环境,建立多元化的管理模式,完善相应的权益分配规则和行为规范;管制具有明显的层次性和部门性。城市空间管制是指对城市内部及周边事关全局或不可替代要素,特别是弱势要素进行的强制性或引导性的规划控制,具体体现为:对城市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应该怎么做的问题。它是协调城市内部与周边要素的关系等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政策,是城市空间协调发展的基础。

2.2.2空间管制内容

城市规划是对城市各种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协调和引导各要素在城市空间内合理布局,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最终达到整体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城市空间管制是伴随城市规划而来,是对城市规划要素进行度和量的控制。因此,城市空间管制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城市空间资源要素,如土地、水体、植被、矿藏等;城市土地利用属性,如性质、范围、开发强度等[3]。

2.3对策三:寻求科学的编制方法和成果

对城市所在区域用地进行全面的资源评价,制定空间资源区划,确定分区发展和保护的区域;在空间资源区划基础上制定空间利用区划,并对各类区域从用地使用功能角度进一步划分,进而对各类功能区提出管制要求。

2.3.1加强空间资源区划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原则性的规定了“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四大空间区划类型。但每个城市、每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考虑到分区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时可以根据不同的现实情况和研究层面进行更为具体的划分。空间资源区划一般从城市及周边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生态敏感区和土地利用现状4个方面对城市空间资源进行综合评价,并从宏观层面确定可供城市发展的空间和生态保护范围,从而引导城市建设在一定的合理空间内进行,并与城市生态保护相互协调。城市空间资源区划一般分为生态敏感区、生态缓冲区、开发控制区和强制控制区等四个区域与编制办法规定相对应[4]。后两者是城市的发展区域,生态敏感区是生态保护的范围,生态缓冲区为两者之间的过渡区域。

2.3.2强化土地利用区划

空间资源四级区划是从资源管理角度对城市整体空间使用做出的方向性规定,而土地利用区划则是在空间资源区划的基础上确定用地的使用功能,以便指导具体的土地利用和建设。土地利用区划应坚持以下原则:(1)协调原则:协调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为宏观层面的城市空间管理提供理论支持;(2)粗线条控制原则:在宏观尺度上对城市空间进行用途划分,不追求过于细致的分类,为土地使用留有一定弹性和余地;(3)强化控制原则:以有效保护环境和引导建设集中发展为目标,加强对非建设用地的管理与控制;(4)生态优先原则:结合城市的自然和人文属性,按照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遗产优先原则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5]。如对城市适建区内用地再次划分为工业集中区、商业中心区、居住区和城市公共绿地等,并对每个区域进行建设强度的规划控制。

这种逐级划分和分层控制的规划思想解决了城市规划编制中用地规模确定缺乏弹性的问题。它在结合城市实际发展条件的基础上,提出用地规模的上限和下限范围及土地利用的最大范围,为城市发展对土地需求量的增长留出了弹性,在区域范围内协调了城市空间拓展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这种宏观意义上的空间管制方式在城市规划成果中的体现为: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空间管制图(城市已建区、适建区、限建区和禁建区区划图)和城市用地开发强度控制图(容积率控制图、建筑密度和高度控制图、绿地率控制图等)。

2.3.3加强对强制性要素的控制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在2002年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中提出的。强制性内容涉及区域协调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方面,它们是正确处理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城市的强制性要素,既不同于强制性条文,也不同于强制性内容,它是对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中刚性最强的部分进行的提取,是对城市发展中各类空间要素的概括和总结,是保证城市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包含了强制性的要求和措施。

通过对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实践经验的总结,本文从众多的城市要素中选取最为重要的作为城市的强制性要素,并通过对各要素的量刚(每一要素对城市发展影响力与作用力大小)评估,筛选出以下四大类强制性要素:自然生态保护要素、文化遗产保护要素、基础设施要素和公共服务设施要素[6]。

针对不同的强制性要素,城市规划可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管制措施,而对于城市管理而言,微观的空间管制措施可以概括为控制线管理,将不同的强制性要素统一纳入空间控制线的控制管理之中,即为常规的六线控制图。传统的控制线规划图,往往只是简单的对每类要素进行宏观意义上的控制,强调每类强制性要素的重要性,多只有技术措施,而没有具体的刚性指标,缺乏可操作性,实施效果较差。因此,为加强城市空间管制效能,规划中的六线控制图必须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必须要具体界定出每类控制线的范围、面积等刚性指标,而控制线内的每类指标则可上下浮动,以体现出城市规划的弹性和与城市管理的适应性。

3结语

城市空间管制所涉及的内容繁多而复杂,而传统的城市空间管制方式往往只限于宏观层面的研究,缺乏微观层面的要素控制,更没有提出可行性的量化标准。因此,实施难度大,可操作性差。笔者认为城市空间管制应是宏观区划和微观要素控制相结合,应对每一层次的控制提出具体可行的量化指标、实施原则和措施,并在城市建设管理中强制执行,这样才能体现出城市空间管制的作用和意义。宏观控制和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城市空间管制方式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成长管理”和“反规划”理论的实践要义,并为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城市规划弹性留出了余地,最终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铺平了道路。

参考文献:

[1]俞孔坚,李迪华,刘海龙,程进.基于生态基础设施的城市空间发展格局.城市规划,2005(9):76-80

[2]俞孔坚,李迪华,韩西丽.论“反规划”.城市规划,2005(9):64-69

[3]孙斌栋,王颖,郑正.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空间区划与管制.城市发展研究,2007(3):32-36

[4]吕斌,陈睿.我国城市群空间规划方法的转变与空间管制策略.现代城市研究,2006(8):18-24

[5]吕斌,陈睿.实现健康城镇化的空间规划途径.城市规划,2006增刊:65-74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篇11

【关键词】智慧城市;综合杆;智慧杆

1引言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当前,智慧城市的建设已在全国各地有序展开,而部署建立如5G基站、高清摄像头、电子警察等集约智能的设施是构成智慧城市体系架构的基础。广州、上海等大城市多以路灯立杆为载体,根据需求搭载无线通信、环境监测、信息、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将“综合杆”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首要工程进行推动[1]。综合杆具有高度集约化、共享化和智慧化的特点,涉及多个专业,并需与多个政府管理部门对接,然而目前还未有针对综合杆的全国性标准和统一的建设管理法规,对传统的设计模式提出了新问题。

2综合杆的概念和建设现状

综合杆尚未有统一的名称,主要名称包括综合杆、智慧灯杆、智能综合杆等。广东省地方标准《智慧灯杆技术规范》(DBJ/T15-164-2019)将其命名为智慧灯杆,上海市地方标准《综合杆设施技术标准》(DG/TJ08-2362-2022)将其命名为综合杆,本文参照上海市标准,使用综合杆为本文名称。虽然综合杆的名称尚未统一,但其“多杆合一”的基本特征已然清晰:以城市路灯立杆为载体,根据需求选择搭载交通标牌、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治安监控摄像机、无线通信基站、环境监测传感器、LED显示屏、公共广播、电动汽车充电桩等设备。搭载的设备可完成城市信息的感知、监测和收集,及时获得城市运行数据,并传送至“城市数据大脑”[2-4]。目前除一线城市外,综合杆在多个城市仅为了改善道路杆件林立、线网杂乱的现象而建立。从其功能而言,仅实现了设备的多杆件合一,但各设备的供电、控制系统、数据传输、线缆敷设等因管理部门的独立运营需求,又分散独立设置。在“智慧城市”所需数据融合和共享的前提下,建设时如仅考虑外观形式上的多杆合一,是不足以满足智慧城市建设发展需求的,还需考虑深层次的数据合一、供电合一、管理合一[5]。

3设计难点

3.1政策和标准缺失

虽然不少城市已制定“智慧城市”的建设规划,但更侧重从数据处理、应用场景和实现“一网统管”等方面提升城市数字化治理能力,具体到综合杆的设计,则尚未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如综合杆的设计范围、综合杆杆件设计标准、综合杆设施搭载的原则等,以上问题均为设计前置条件,若无政策支持,基本不可能统一市政、交通、电力等多方意见。即使通过与管理部门多次对接,逐步调研清晰设计需求,但因统一标准的缺失,同一道路的不同路段或者不同建设时期都会导致综合杆建设的差异,无法有效为“智慧大脑”提供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的数据支持[6-7]。

3.2设计原则不明确

以往城市道路建设时,沿线机电设施一般仅涉及道路照明、智能交通和交通安全专业。各专业设计标准和设计目标明确单一,且互不制约。如道路照明专业只需参照路灯照明相关设计标准,并满足路灯管理部门要求的传输和控制等相关要求即可。当采用综合杆建设时,设计中面对的开放的、动态的、交织的因素异常增多,以道路照明专业为例,则存在一些设计难点。1)杆件点位布设原则是动态的传统道路照明专业只需参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的布设原则布设照明路灯。如采用综合杆,还需参考《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对电子警察、监控摄像机等的布设要求、《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对交通标志标牌的布设要求。同时,综合杆搭载的Wi-Fi、公共广播等设备也具有对应的布设间距要求,以上各种约束导致道路照明专业无统一确定的杆件间距布设原则可遵循。各重要杆件的布设位置只能依赖设计流程中各专业人员动态反复调整后确定。因此,杆件布设的原则是动态、滞后、片面和不可概括的,是统筹满足各专业要求和交警等管理部门意见后的最大公约数。2)电源点位布设原则是动态的传统道路照明专业只需考虑沿线路灯的供电需求,进行箱式变电站的布设,因目前道路照明多使用低功率的LED灯具,电源供电范围可达1500m,且无需24h供电。如采用综合杆,相比于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用电负荷的需求,道路照明负荷权重几乎可忽略。然而设计之初,因城市管理部门未参与工程,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是否设置以及如何设置等问题,大多在项目的推进过程中逐步确定。即电源的布设点位也是动态的,一旦在工程推进过程中确定要增设如汽车充电桩等设备,则会导致供配电系统方案的整体调整,影响工程进度。3)设备配电原则是动态的传统道路照明专业只需考虑路灯配电,并在电源箱处预留交通安全设施接入回路。如采用综合杆,由于综合杆搭载设备种类繁多,如果各设备依旧自设电缆引电,比如同一杆件上的功率非常小的车牌抓拍摄像头、公安监控摄像头分别从电源箱处各自沿道路敷设电缆引电,一是电缆和管线资源浪费严重;二是综合杆电源仓内也没足够的空间;三是道路沿线箱体林立,影响城市美观。如果考虑统一配电,则因设备权属单位不同,各单位均要求配电箱体以及控制系统、电能计量独立,导致多线合一或多箱合一只能是美好的设想。

3.3设计流程高频往复,成果文件空前交叉

在以往城市道路建设时,机电设施专业多线程齐头并进,成果文件各自成稿。在采用综合杆时,各专业需在一张路线底图中进行设计工作,设计流程是单线程的,比如,道路照明专业完成照明杆件布设后,传递给智能交通专业。智能交通专业进行设计时,不可避免要调整杆件布设位置或间距,待其调整完成后,还需传递给道路照明专业核实调整。待以上两个专业往复对接核对后,后续还有交通安全专业、通信专业、监控信号等专业的按序加入,每一个专业的调整都会影响整体的布设,同时也需其他专业的配合。可见,综合杆上每增加一类设备,其设计复杂性和工作量将呈指数级增长。另外,综合杆设备供电和数据传输的统一性决定了各专业设计文件的共生性,无法有效拆分。若各专业设计文件编成一册,在文件编排上又可能会影响工程概预算分项、设备招投标、标段划分等工作。

3.4设计管理体系不成熟、综合性人才不足

城市道路建设通常由市政设计院进行设计工作,各设计院内部已建立起模块化、规范化的设计管理流程,并按照专业形成班组化的人员组织架构。班组化的人员结构,可在满足设计质量的要求下,有效缩短设计周期,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但不同专业人员的班组架构也形成了天然的信息传递壁垒,必然导致信息传递的片面和低效。综合杆的设计需各专业的空前配合,信息需高频多次往复传递。班组化的组织架构已不能满足大量信息流畅传递的需求。在设计院内部,各专业都有对应的负责人、总工程师进行图纸的复核、审核等质量审查工作,签署名字并承担相应设计责任。由于综合杆需要将不同专业的设计成果编制成一册图纸,在设计界面、图纸编排、图纸审核签署等需要掌握各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员进行统筹和管控,在设计端也需要综合性的设计人员。

4解决措施

4.1制定政策保障

综合杆是智慧城市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一个城市若推进智慧城市的建设,必须制定综合杆建设的相关保障政策。在工程设计前期,建设或设计单位即可依策与市政、交通、电力、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明确综合杆件设备搭载需求、数据传输等相关设计目标,可极大缩短工程设计周期,减少变更,并建成适应城市发展所需的功能齐全、覆盖面广的综合杆设施。各地方可成立综合杆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相关政策文件,制定综合杆建设需求和计划,协调各设施管理部门,统筹规划综合杆的建设布局,科学、合理、有序、有效地推进综合杆的建设。

4.2制定统一标准

不少厂家为了蹭热度,大肆宣传设备共杆就是综合杆。为了追求美观或节约成本,一次性将杆件的功能和搭载设备框定,后续如需增加设备,只能新增设杆件或采用抱箍安装的方式。为消除这一现象,应结合智慧城市建设需求制定综合杆件标准,对综合杆件的部件、样式、规格、装配和安装进行统一要求,规范灯杆的硬件接口,充分考虑综合杆件的可扩展性。在缺少统一设计标准的前提下,不同设计院在面对同一个城市道路综合杆设施设计工作时,只能通过经验整合或技术提炼完成综合杆的设计。经验和技术鸿沟不可避免会导致综合杆设计成果的差别,进而影响城市综合杆设施的统一性。因而,国家层面需制定设计标准,对综合杆设施的供配电、数据传输、防雷和接地系统、设施搭载原则等做出统一的要求,才能全范围更高效推进综合杆件的建设。

4.3设计院整合人员架构,培养总体性人才

在“一杆一设计”的设计需求下,设计院内部应整合人员架构,按照综合杆工程设计所需专业进行人员重整,建立起综合杆的专属设计团队。该人员体系可有效打破信息传递间的壁垒,在保证设计周期的前提下,大幅度减少图纸中的缺、漏、碰等错误。另外,设计院内部应着重培养掌握道路照明、智能交通、交通安全、通信传输等不同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可统筹设计界面、设计文件编制、成果汇报等内容。在设计软件上,可采用三维BIM协同作业模式,要求所有专业人员在同一个中心文件进行项目设计,提升整体设计效率,既解决各专业间设计冲突,亦不会造成图纸泄漏和信息丢失。

5结语

在“智慧城市”建设需求下,综合杆将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进。本文通过与传统城市道路机电设计流程对比,剖析了综合杆设计中的难点,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可为城市综合杆大范围建设提供一定借鉴。

参考文献

[1]吴国华.智慧灯杆的现状及应用场景探究[J].通讯世界,2022,28(5):2.

[2]陈晨.多功能灯杆在城市道路建设中的应用[J].数字通信世界,2022(8):2.

[3]肖辉,李文超,朱应昶,等.多功能智慧灯杆系统应用研究[J].照明工程学报,2019,30(4):5.

[4]袁珍.基于5G的新一代智慧路灯设计方案[J].鄂州大学学报,2022,28(4):2.

[5]陈希.基于智慧城市建设的城市综合杆设计与应用思考[J].光源与照明,2022(7):4.

[6]吴春海.智慧灯杆的技术痛点与应对措施[J].照明工程学报,2019,30(4):3.

城市设计规范和导则范文篇12

关键词:城市公交;网络布局;换乘枢纽

中图分类号:F287.3文献标识码:A

1公交线网优化

公共线网优化设计在城市公交规划中是最为重要的规划步骤。现在公共交通网络设计的优化方法也有很多。Steenbrink于1974年提出的传统数学规划方法;在20世纪90年代,人工神经网络和遗传算法等生物进化算法被引入到优化问题的求解中;Dusan等人1994年将模糊逻辑引入到航线备选路径的确定中,并用模糊线性规划确定了航班间隔。1995年Chakroborty等人采用遗传算法求解调度问题,1995年Baaj和Mahmassani提出的人工智能和运筹学混合算法,该方法将人工智能中车辆路径搜索启发式算法和运筹学中的公交系统分析的方法结合起来。

1.1公交线网的设线准则

沿主要客流方向开线;优先大流量的直达客流;线路平均客流不低于最低开线标准;平均满载率尽可能高;线路的长度在所规定的范围内;线路的客流量应该尽可能的均衡。

1.2公交网络优化模型

依据上述准则,建立公交线网规划数学模型:

式中:f为直达客流量;Xij为决策变量,Xij=1表示(i,j)在规划公交路线上,Xij=0表示(i,j)不在规划公交路线上;SPij为网络内从节点i到节点j的直达客流量。Dij为公交线路上从节点i到节点j的长度;qx为非直线系数;Qk为线路的断面客流量;Qkmax为线路的最大断面客流量;bn为线路断面客流的不均匀系数;ATT为平均换乘次数。

目标函数是使公交网络所运送的直达客流量达到最大。第一个约束条件是线路长度约束。大城市的线路长度范围为5km到15km;第二个约束条件是非直线系数约束。线路的非直线系数是指公交线路的实际长度与空间直线距离之比,其值越小越好,一般取1.15-1.20。第三个约束条件是单线载客容量限制。

2换乘枢纽布局优化方法

根据公交换乘枢纽在城市交通中所处的地位、作用、需求和集散功能等因素,按照功能与规模将客运交通枢纽分为大型枢纽、中型枢纽、小型枢纽和一般枢纽四个等级。公交换乘枢纽是城市中各公交线路之间,公共交通与其它交通方式之间客流相对集中,对城市客流起着换乘和集散作用的场所。

2.1公交换乘枢纽布局优化目标

提高公共交通便捷性和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公交方式的客流承载率;保证不同交通方式衔接换乘的协调性;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保证市民方便出行;诱导城市客流分布,改善城市交通状况。

2.2城市公交换乘枢纽布局优化原则

诱导+疏导原则:通过对枢纽站点的设置,从一定程度上诱导城市客流,增强公交吸引能力,缓减城市交通压力。对换乘乘客实行疏导原则,以能更快、便捷得疏散客流,减少换乘人员的时间及体力消耗,提高换乘服务水平。

枢纽设计要遵循系统最优原则:以所有乘客平均换乘时间最省,换乘次数最少,换乘线路最短为目标函数,得到系统最优。

换乘安全、畅通原则:公交枢纽设计要保证换乘枢纽与周边各种交通方式之间衔接通畅,安全。避免车辆行人混乱造成枢纽内部不安全与拥挤情况的发生。

2.3城市公交换乘枢纽布局优化方法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因素等影响,通过一些定性分析方法初步确定公共交通枢纽站点服务范围和服务区域。这一阶段主要用到的方法有经验法、专家咨询法、模糊评判法等。

根据第一阶段确定的服务影响范围对服务区域内城市公共交通客流分布进行详细分析,选择公共交通枢纽布局备选点集合。原则上选取客流量较大,换乘频率较高的客流交汇地点作为公共交通枢纽备选地点。

根据已知客流量,利用优化方法在被选枢纽选址中确定枢纽最终选址,其优化目标函数为:Z=max{Ea/Ei}式中:Z为规划公交枢纽的备选集合;Ea,Ei为备选枢纽客流集散强度指标a=1,2,3,……m;i=1,2,3,……n。

3公交枢纽换乘优化设计

3.1换乘枢纽空间设计原则

在换乘枢纽的交通设计中,最重要的是需要在科学的设计理念指导下提出设计原则,遵循这些原则去开展交通设计。一般须遵循以下原则:

以车站内部、内外和换乘设施之间的人行交通组织和系统设计为纲领进行交通流组织设计。进站人流与出站人流分离,大人流带与大车流带分离;枢纽地区必须进行地区通与环境规划,这个地区的大型交通设施建设与规划项目必须进行评估,大型交通设施建设不能造成阻碍枢纽交通进出,并吸引大量过境交通的情况。

3.2换乘枢纽设计的主要内容

换乘枢纽交通设计往往可以分为空间资源整合设计和时间效益优化设计。

空间资源整合设计:通过设计整合换乘枢纽的场站设施、道路设施、人行设施、各种建筑设施以及其他物理设施,尽可能增加枢纽场站内单位面积的利用率,缩短乘客的步行距离,减少交通流间的相互干扰,使得人流、车流在换乘枢纽有序、安全、畅通地流动,各种交通方式之间衔接紧密。交通换乘空间整合设计由里及外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轨道车站、换乘枢纽设施以及道路疏解系统。

时间效益优化设计:通过对枢纽内各种交通方式的换乘关系和相关方式的运益优化设计:通过对枢纽内各种交通方式的换乘关系和相关方式的运输特性和占用的时间资源进行优化设计,并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系统设计和信息服务设计,集成各种交通的运营调度系统,优化城市公共交通方式的行车计划表、行车间隔以及对外交通的到发时刻表,使不同交通方式按照协调的秩序、合理的分布到达枢纽,最大限度地缩短乘客在换乘枢纽内等待滞留的时间,提高枢纽时空使用效率。

3.3换乘设计的具体流程

充分认识上层规划的要求和交通设计的要求。确定枢纽交通设计的范围、枢纽规模等级、枢纽集散客流量和换乘客流量、衔接的交通方式种类以及枢纽所在区域的土地性质;明确本次交通设计目标和设计原则;进行枢纽空间资源整合设计。空间资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轨道交通车站、换乘枢纽设施和枢纽地区疏解道路系统;进行枢纽时间效益优化设计,包括运营优化设计和信息优化设计。

结语

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和换乘枢纽规划对于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行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进行规划时应该遵循科学的原则,采用正确的方法,同时,我们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对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及时的分析,实时地进行优化调整,只有这样,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和交通枢纽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文国玮.城市交通与道路系统规划[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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