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企业并购;审计;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3-0241-01
1企业并购风险基础审计
风险基础审计作为现代审计方法,在审计实践中得到日益普遍的应用,方法本身也随之不断地完善。主要是指审计人员以风险的分析、评价和控制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审计技术、收集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的一种审计方法。其基本模型为:
审计风险:固有风险×内控风险×检查风险。
2企业并购各阶段审计风险与防范
2.1企业并购准备阶段的审计风险与防范
企业并购准备阶段,即并购试探,这个阶段审计风险主要与并购环境以及实力评估相关。这个阶段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步骤就是对并购的收益成本进行初步分析比较,来确定风险的大小。如果初步分析表明,成本高于收益,则风险很大;反之,如果收益远大于成本,则表明并购具有可行性,风险较小。相应的,审计风险也就降低。
2.2企业并购实施阶段的审计风险与防范
在对企业并购实施过程进行的严密监控中,企业并购中审计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在这一阶段,并购审计的风险主要存在于价值评估、出资方式、筹资、并购协议签订等几个环节。
2.2.1与目标企业价值评估相关的审计风险与防范
对目标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有很多,包括收益现值法、市盈率法、清算价格法、重置成本法等。当审计人员面临不同的方法选择时,应当考虑在风险和成长性上的综合性与可比性。在利用价值评估方法和模型估算目标企业价值的同时,必须对目标企业进行审查,确定目标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在最后估价时根据此风险对估算结果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反映目标企业对买方的可能价值。另外,对主并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可以确定最为合适的出资方式。
2.2.2与企业并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相关的审计风险与防范
在并购合同中首先涉及到陈述与保证条款的风险防范。陈述与保证条款是股权并购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为了有效防范其风险,应要求买方对目标企业任何一件事物均作详细而真实的“陈述”;要求卖方就目标企业对第三者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并保证除所交割清单上所列债务外,对其他人不再负任何债务。
其次是合同履行的条件条款与风险防范。该条款的风险防范措施如下:至交割日,双方于本次交易行为中所做的一切陈述及保证均应属实;双方均应以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全面履行义务;一切条件满足、义务履行后,卖方于交割日将股份移交的所有文件交付买方,买方也应按照约定支付价金。
最后是履行合同期间的义务条款风险防范。对该条款可采取如下措施以防范其风险: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的同意、授权及核准;卖方应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经营该公司的一切业务;卖方在此期间内,不得进行股利或红利的分派,并不得将其股份出售、转移、抵押,非经买方同意不得与第三者从事任何对目标企业的运营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
2.2.3与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相关的审计风险与防范
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购买法和权益联营法。与购买法相比,权益联营法容易导致较高的净资产收益率,进而有可能对公司的配股申请产生有利影响。审计人员必须留心并购企业是否利用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利润操纵。当审计人员发现在企业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运用上存在可能导致企业并购相关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可能引起各利益相关人的误解的问题时,应提出修改财务报表的要求,如遭拒绝,应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
3结语
企业并购是企业扩张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面对日益逼近的强大国际竞争对手,战略性并购是最佳选择。我国的企业并购风险审计是审计实践及注册会计师事业中的一个具有发展潜力的增长点。随着市场的日趋成熟,企业并购和风险基础审计也将会在实践中趋于完善。
参考文献
[1]李民,陈兰辉.企业并购交易中的审计风险与防范[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管理科学版),2005,(1).
审计风险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误,而签发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风险。审计风险由控制风险、检查风险与固有风险构成,即审计风险=控制风险×固有风险×检查风险。审计风险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偶然性、潜在性、可控性。
二、审计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从八十年代恢复以来,在人员素质、机构、规模等方面都取得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近些年审计失败案件的曝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收到了广大社会公众的质疑,审计风险日益增大。产生审计风险的原因究竟有哪些呢?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1.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个企业为了争得良好的发展机会和市场份额,所进行的经济业务的种类和性质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超出了传统的财务会计的内容,从而使得审计的范围扩大。审计的内容不仅包括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还包括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内部控制的健全和运行有效性等,这些新的审计领域对注册会计师各方面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失败风险无形中在增大。
2.审计方法存在局限
现代审计模式实质上采用的是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相结合的,即在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和测试的基础上,来决定所采用的实质性测试的方法、范围和时间。由于现在企业会计信息的种类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更为复杂,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实施详细、全面的审计,而主要采取的是抽样审计的测试方法,则其所采取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审计质量。这种以局部推断总体情况的抽样审计必然会得出审计结论与企业实际情况的不一致,从而导致审计风险的发生。。
3.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不高
作为审计工作的执行者,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与审计风险的大小有直接的关系。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思想素质等方面。从我国目前的注册会计师队伍来看,总体上综合素质不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事务所在招聘专业人员时,只看学历或者资格证,不注重职业道德和思想道德素质,再加上缺少对注册会计的后续教育,导致一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丧失独立性,责任心不强,缺乏应有的执业谨慎,任意简化程序,放宽尺度,使审计风险在客观上被放大。
三、降低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对策
由审计概念的分析可知,审计风险由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和固有风险构成,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是注册会计师不能控制的,与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注册会计师只能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和方法来降低检查风险。因此,要降低注册会计师审计方面主要从企业内部和注册会计师两方面着手。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企业建立有效地内部控制制度
风险导向审计理念中,审计风险=控制风险×固有风险×检查风险,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是注册会计师不能控制的,与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相关。因而,要降低审计风险,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降低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
2.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
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现代审计技术和工具,改进审计方法,规范审计程序。在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控制风险和固有风险时应保持应有的谨慎,在进行内部控制测试时综合运用询问、观察等审计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做出合理的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要实施的实质性程序的范围、方法和时间。注册会计师们在审计时要针对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对审计的范围、重点、具体程序、员分工和工作进度等做出详细的规划,从而规避审计风险。
3.谨慎地选择客户
会计师事务所在选择客户时不能来者不拒或者唯利是图,应采取各种途径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历史情况、行业背景、管理层的道德素质。客户的素质是注册会计师所面临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客户缺乏良好的素质,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的可能性会增加,因此谨慎选择客户是规避审计风险的重要手段。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新客户的接受必须有所选择,对于现有客户的持续,应定期评估。
4.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注册会计师执业是有风险的,为了分散和规避风险,强化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赔偿能力,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是一个强有力的手段。社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使得注册会计师面临着许多无法预知的风险,因此应高度保持风险意识,借助社会公众力量分散风险。
参考文献:
[1]生洪宇.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8
[2]王英.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及防范[J].
[3]薛相.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避免与控制[J].经济研究导刊,2010.36
[4]宋莉.浅谈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J].中国外资,2011.237
关键词:审计廉政风险防范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7-185-02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在反腐倡廉建设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审计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要紧密结合审计实际,审计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贯穿于审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层次人员,防范审计廉政风险,既要全过程跟进监督,又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部位、重点环节,做到有的放矢。审计组是实施审计的主体,长期处在审计第一线,直接与被审计单位打交道。因此,具有相对的独立行使审计权力,不仅是审计质量的基础,而且是审计形象的窗口,应作为审计实施过程的关键部位;审计期间是审计实施的过程,也是审计权力运行的期间,是发生问题的重要环节和阶段。因此,要抓住“审计组”和“审计期间”这些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强化廉政监督,对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审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大意义
1.审计廉政风险是指审计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把现代管理科学中的风险管理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廉政风险,以有效防范或及时化解为核心内容,通过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理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2.开展审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举措,具有比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实现关口前移,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每个岗位和每个人,从而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有利于掌握反腐倡廉建设主动权、增强预见性,真正把十七大提出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二、审计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
防范廉政风险是规范权力运行的根本目的,也是审计机关“免疫系统”功能的内在要求。法律赋予审计机关检查、评价、处理处罚、移送处理四项审计监督权。审计权力运行贯穿于审计活动的全过程,权力寻租风险也贯穿于审计活动的全过程,涉及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涉及参与审计事项的各层次人员。
1.在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时,存在“审不审”的权力寻租风险。《审计法实施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除安排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审计任务外,各级审计机关都有自定审计项目的权力,而且存在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在安排审计项目时,哪些单位安排审计,哪些单位不安排审计,没有统一的要求,存在“审不审”的权力寻租风险。
2.在实施审计时,存在检查力度“大不大”的权力寻租风险。影响审计质量的因素很多,现场审计是否查深查透是一个关键因素。《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虽然对现场审计提出了操作规范,但如何抓住审计重点和判断可能存在舞弊问题未能做出具体规定。审计人员是否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能否发现问题、初步发现问题后是否进一步查证,涉及需要变更审计实施方案的、能否主动提出,很大程度上依赖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造成审计在实施阶段存在检查权力寻租风险。
3.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存在对发现的问题“报不报”的权力寻租风险。《审计法》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这就涉及三个环节,而且存在权力寻租风险:一是审计人员提交的审计工作底稿是否避重就轻、隐匿一些审计发现的问题;二是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是否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的内容;三是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否客观公正、评价是否文过饰非。
4.在审计处理处罚时,存在“妥不妥”的权力寻租风险。《审计法》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由于财经法规政出多门,存在同一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可轻可重,导致审计机关在处理处罚上具有选择余地,存在处理处罚轻重的权力寻租风险。
5.在案件线索管理上,存在“移不移”的权力寻租风险。《审计法》规定,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审计手段的局限性,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案件线索短时间内难以理清,对相关责任人是否需要追究党政纪和法律责任判断不准确,有可移可不移的问题,存在案件线索“移不移”的权力寻租风险。
三、防范审计廉政风险的预防措施
针对一些审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相关规定不明确、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监督不到位等情形,是审计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存在寻租可能的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深化审计机关廉政建设,防范廉政风险,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建立拒腐防变的长效机制,需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预防。
一是筑牢勤政廉政思想防线。借助党风廉政教育、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和文明执法教育等活动平台,教育和引导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纪观念和审计职业道德意识;并通过观看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表彰先进典型人物、举办廉政教育宣传栏等措施营造廉政审计氛围。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激发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忠诚党的事业、忠诚审计职责、忠诚审计工作岗位的思想情操,增强审计干部抵制不正之风的免疫功能和做好审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构筑廉洁审计内控防线。建立完善《审计工作责任制》、《审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审计质量内控制度实施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的审计廉政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对审计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审计程序管理、审计人员行为管理、审计工作质量管理、审计纪律及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审计廉政风险。
三是注重细节抓跟踪,严防审计实施过程风险。对审计项目实行全程跟踪,对重点项目和项目的重点环节实行重点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重点抓好审前调查环节,为审计实施做好充足的准备,同时抓好现场审计实施,防范审计过程暗箱操作等。
四是规范运行抓质量,不断提升审计成果水平。实行集体会审制,项目审计终结由相关领导及法制复核人员集体听取审计情况汇报,集体研究把关,防止个人说了算,私自消化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审计过程中出现错漏和违纪违规行为,按照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实行三级复核制,是由科长、法制复核人员、局长办公会逐级对审计质量进行复核把关;实行审计公示制,每一个项目进点时都要在被审计单位的醒目位置张贴审计公告,告知审计事项、审计内容、审计程序、审计组人员的组成和审计纪律,并选择部分审计结果在适当场合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是动态管理抓监督,强化廉洁审计制约机制。始终坚持审计组全程跟进政府投资项目,全程跟进投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对审计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动态管理,做到定期、不定期地到被审计单位明查暗访,及时掌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张贴审计公告、签订审计承诺书、发放廉政反馈卡等措施多方位拓展监督途径。
参考文献:
1.王妙辉,叶向阳(福建省漳州市审计局).防范审计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的思考,2010
2.蒲建芳(吴忠市审计局).关于审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几点思考,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