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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专业合作社范例(3篇)

时间: 2024-01-03 栏目:公文范文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篇1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发展动因;主要形式;基本属性;主攻方向

中图分类号F321.4;F7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2)11-0299-02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适应市场竞争和改变弱势地位,社际之间走向联合,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已成为一个新的趋势[1-5]。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如何正确认识和科学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健康发展,需要研究的问题很多。现就几个基本问题进行讨论。

1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发展动因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是一个理性的经济行为,而不是一个行政捏合的产物,要让内因起着绝对性的作用。从各地的实践来看,农民选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主要出于3个方面的需要。

1.1规模经济的需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可以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上,实现大规模购销,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争得交易价格上的优惠,产生规模经济效益,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获得更多的经济实惠。江苏省宏广畜禽产销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53个合作社和单位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1160万元,该联合社的禽蛋直接销售到德国麦德龙、泰国易初莲花、乐购、大润发等大型超市和澳门莉连、台湾骅格食品厂、华旦食品厂等企业,每天投向市场的鲜蛋50t以上。联合社为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盐城地区唯一的粕类总,年销售量达4.2万t,销售额达1.38亿元。联合社利用铁路及大丰港海运的优势,与中储粮合作直接参与国家粮食市场交易,为养殖户提供优质价廉的饲料原料玉米,年成交量7万t,交易额达1.4亿元。联合社年销售总额达6亿元,其经营规模和效益是一般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企及的。

1.2组织再造的需要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有5个以上成员就可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偏小,入社成员100户以下居多,小合作社难以适应大市场的矛盾在一些地区和一些产业开始显现,迫切需要进行合作组织的创新再造。特别是在同一地区一些规模化的农业产业基地内组建的同质的分散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了联合起来一致对外,有效避免恶性竞争,条件成熟后,更需携手联合,实现二次合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是有名的羊角椒生产专业镇,全镇羊角椒种植面积达2333.33hm2,各类羊角椒专业合作社不断涌现,几年的实践使其认识到必须实行合作社再联合,否则难以适应市场竞争。2010年全镇9家羊角椒专业合作社成立了盐城市联民羊角椒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1.3服务功能拓展的需要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合作社原有的“几个统一”服务,难以适应农民不断变化的多样化需求,需要提供一些新的服务,单个合作社势单力薄,难以实现。比如为扩大农产品销售,实现产品直销功能;为兴办农产品加工项目,实现加工增值功能;为开展信用合作,实现资金互助功能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选择联合的方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利用集体共同的力量,在更大的范围,拥有更强实力,提供更经济有效的新服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主要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是由2个以上同类或关联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依法设立的互经济组织。农民在实践中探索的主要形式有3种。

2.1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的同业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如:2010年东台市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牵头与南京、南通、徐州、苏州、盐城、连云港的26家蚕业专业合作社和16家龙头加工企业建立的江苏民星蚕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拥有注册资金5108万元,成员逾8万户,带动农民20万人以上,总规模达到江苏蚕业的1/3,成为推动整个江苏茧丝绸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源。

2.2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联合组建的同域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如:上海市嘉定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本成员,以行业协调、信息提供、技术推广、专业培训以及协调、管理、指导、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为己任,积极构建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平台,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实际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3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开展某项服务活动而自愿联合组建的同项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如:2010年,为联合直销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由盐城市鼎仪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发起,联合盐城市2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305万元,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组建盐城市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社联合社,在盐城市区开设了1家苏合盐城农产品销售合作社联合社直营店,营业面积逾160m2,销售100多种农产品,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社联合社的成立为实现合作社产品直销构建了很好的平台。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方式;作用;建议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主创办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专业的经济组织,对于农业科技推广和使用有着天然的自觉性,在农业科技推广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中的一个重要主体,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技推广的方式

实践中,合作社在满足成员需求的基础上,发挥自身优势,借助多方力量,灵活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农技推广。

1.1试验示范引领新技术推广合作社

采取试验示范的方式,可以让成员更直观地看到效果,更快接受新的技术;可以减少由于引进技术不适用等导致的风险,有效提高合作社和广大成员的经营效益。发挥合作社理事长带头作用。理事长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起人,一般来说,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作为当地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佼佼者,合作社理事长利用科技致富,影响和带动的不仅仅是合作社的内部成员,还在一定基础上带动当地群众增产增收。因此,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带头示范作用,鼓励扶持合作社理事长参与农业科技的推广和使用,通过其带领合作社内部成员使用农业科技,用于指挥合作社的生产管理,彰显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管理中的巨大发展潜力,影响和带动当地村民、周边邻近乡镇的群众使用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的使用中推广农业科技。发挥合作社骨干成员的推动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很强专业性的经济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合作社成员,尤其是骨干成员,相对来说,其思维理念更开放,对新科技、新事物接受较快。发挥合作社骨干成员的推动作用,使其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管理中,推行使用新的农业科技,在生产管理中利用农业科技进行技术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按照推广的农业科技标准要求使用农资,推进生产,最后完成生产,彰显农业科技在农业增产中的巨大的作用,让合作社成员、乃至周边群众直观地看到农业科技应用于农业生产的效果,愉快地接受新技术,从而让农业科技在农业生产的使用中得到推广。

1.2联合合作推进产业化经营合作社

通过与农资公司、农技服务公司、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合作,引进技术或物化成果,推进农资使用规范化、技术标准规程化、产品销售规格化。同时,还通过与科研教育等单位合作,长期聘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提高农技推广的效果。

1.3教育培训提高科技水平

在合作社生产管理过程中,开展教育培训是推广技术的重要手段。调研中发现,不少合作社通过聘请专家授课指导、印发培训资料、建立“科技书屋”和培训教室等方式灵活开展相关培训。

1.4统一管理打造标准化生产合作社

通过开展技术统一、管理统一、市场统一等统一服务管理,建立生产标准化制度,引导成员按照相关标准化要求使用农资、进行生产,有效提高农技推广的效率。

1.5现代信息化编织农技平台合作社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通过短信、网络等手段,快速、及时地将科技信息、市场信息给成员。河北省藁城市绿生蔬菜专业合作社通过建立网站,在宣传自己的同时,也为成员提供相关信息服务;同时开通“专家视频”,使成员通过电脑与专家面对面交流。

1.6农民成员身份有利于实现农技推广的过程

掌控合作社与农民成员的天然紧密联系特性使得掌控农技推广的过程成为可能。同时合作社还能联系多家机构和主体,来打通农技推广中的“微循环”,进一步畅通了农技推广的渠道,降低了农技推广的成本,提高了农技推广的效率。

2.更好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技推广的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总体来说,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期阶段,各项扶持政策还有待完善和加强,农技推广与合作社的结合程度还有待提高。因此,还需要加大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技推广迈上新台阶。

2.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政策环境应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宣传合作社开展农技推广的典型做法和积极成效,大力营造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参与农技推广的社会氛围。进一步肯定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的重要作用。

2.2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构建多元化的农技推广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合作社在农技推广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切实推动农技推广进社入户。进一步明确公共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职能定位,进一步鼓励教育科研单位以合作社为基础平台进行农民技术需求调查,开展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示范推广。进一步鼓励合作社农技“土专家”的“微型创新”,为合作社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农业专业合作社范文

【关键词】效率农业专业合作社对策

1农业专业合作社内涵

1.1农业专业合作社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农民,特别是指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

农业合作社是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以提高竞争能力、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的专业性合作组织。是独立经营企业,不是社会组织,是与私人企业、公司制企业区别的一种自治组织。它必须有共同经营的内容,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不以盈利为目的,没有经营内容,不独立核算的农业协会不属于合作社范畴。

1.2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产生与演变

(1)国际农业合作社的产生与发展:早在19世纪,西方一些国家就开始探索合作经济,农业专业合作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经历了萌芽、发展、成熟三个阶段:1)萌芽阶段:早期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孕育了合作社思想,1516年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提出:只要完全废除私有制,财富就可以得到公平分配,人们就可以得到足够的福利。1623年托马斯.康柏内拉在《太阳城》中虚构了一个理性社会,一切财产和财富由公社的共职人员分配,没有贫困,自觉劳动。但当时的合作社思想只有雏形,不科学,不明确。2)发展阶段。19世纪初叶,随着空想社会主义的新发展,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分别提出了自己的合作社设想,幻想一个没有剥削和贫困、协同劳动、平等和谐的理想社会,由于脱离实际,都以失败告终。3)成熟阶段。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之间也有分散走向联合,并从局部地区联合发展到国内乃至国际间的联合目前国际合作社联盟有来自120多个国家的240多个成员组织,代表着7亿多合作社社员,社员遍布全世界。

(2)中国农业合作社的演变:中国的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晚,发展不完善,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以前,无论是在的“模范区”,还是在解放区,农民合作社都有一定发展,在移民、自救、乡村建设、大生产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二阶段:1949年~1952年后,建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和自耕农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生产互助的热情高涨,当时受生产力水平限制,农业自然灾害频繁,个体难以适应农业生产需要,1950年到1956年形成了互助合作模式,农村很快恢复了战争创伤,形成了安居乐业,人畜兴旺的局面。互助组是一种原始的农业合作组织,是在生产力水平较,市场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限于小范围地域关系,农民自愿加入,完全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解决了当时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资料分散的问题,促进了农业的发展。第三阶段:随着互助组的发展,政府开始介入,大力推进组织化进程,在政府引导下,互助组向初级社转变。基本生产资料归农户,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统一支配,按劳分配,初级社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初级社部分地改变了私有制,大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第四阶段:1956年至1978年,受苏联模式的影响,中国实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政府推动了以土地为主的生产资料的公有、统一的化运动。农民合作社变成了体制下的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使得产权完全公有。化运动因与当时与生产者意识、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适应,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影响农业的发展。第五阶段:改革开放以后,以农户为主体的各类合作社不断涌现,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地位提升,农村出现了多种形式的联合体。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扩大经营规模,农民对技术、生产服务需要的多样化,一批以农户、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社、协会开始快速发展,极大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如图1所示。

1.3农户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动因

农业专业合作社不同于私人企业、公司制企业。追求超额市场利润企业的重要动因。农户自愿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动因表现为:

第一,社会公益性,农业技术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农业是国民经济中最基本的物质生产部门,是工业等其他物质生产部门与一切非物质生产部门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农业是社会安定的基础,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社会的安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是关系到我国在国际竞争中能否坚持独立自主地位的大问题,农业生产倒退,发展速度减慢,就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带来损害。农业发展制约着国民经济其他部门的发展。“公共物品”是“在对物品的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某个人消费的增加并不会使他人的消费以同量减少的一种物品。”农业技术具有公共物品属性,不会因为某人的运用,就降低他人的消费,更不会因为采用次数的多少,影响获利。

第二,追求经济利益。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业经济在发展,农业生产模式在变化,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单一,规模小,已不能满足农户日益增长的需求。市场经济下,减少生产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积累资金,引进先进生产技术是农户的迫切需求。种养殖高效益的农产品是农户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主要动因。

第三,农产品市场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失灵”的现象。信息不对称指交易中的各人拥有的信息不同,一些成员拥有其他成员无法拥有的信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各类人员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人员和信息贫乏的人员,分别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和不利的地位。信息不对称造成了市场交易双方的利益失衡,影响社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的情况。市场机制下,市场对资源配置起主导作用,但市场的调节不是万能的,不能调节固有缺陷,市场会存在“市场失灵”。农业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信息和农业技术的供给者;农户受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程度等影响,农户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需求者。

2经济学的效率概念

效率是指最有效地使用社会资源以满足人类的愿望和需要。给定投入和技术的条件下,经济资源没有浪费,或对经济资源做了能带来最大可能性的满足程度的利用,也是配置效率的一个简化表达。从管理学角度来讲,效率是指在特定时间内,组织的各种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效率与投入成反比,与产出成正比。公共部门的效率包括两方面:一是生产效率,它指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平均成本;二是配置效率它指组织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否能够满足利害关系人的不同偏好。

3影响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效率分析

3.1微观分析

微观配置对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具有重要影响作用。目前,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体是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尊重农民意愿和行为为前提,满足农户对农业信息、技术的需求为目的,以农民自愿联合为手段。

(1)影响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个人属性:通过对安徽、河南两89户农民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调查显示,不同年龄、不同受教育程度的农户对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意愿有影响,其中仅2.25%的人愿意参加合作社,受教育程度越高,愿意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愿望越强烈,调查显示,自愿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农民受教育程度都在9年以上,并且年龄都在50岁以下。

(2)影响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预期心理:通过对安徽、河南两89户农民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调查显示,农民加入农业专业合社希望在农产品销售、农业技术培训、市场信息和种养殖经验方面得到服务。目前大数农业合作社市场竞争力不强,信息缺乏,品牌意识没有形成,创新能力低,农民对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后可提高的效率没有足够的认识。

(3)农业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发展: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步较晚,建设也不完善,发展不均衡。66.3%农民没有加入农业合作社的原因是因为周边附近没农业专业合作社。调查发现目前中、西部相当一部分地区还没有农业专业合作社,有些成立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没有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组织章程不规范,资金缺乏,人员专业性不强,监管机构无法对其进行监督,难以维护农民的利益,阻碍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2宏观分析

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宏观环境包括政策制度、经济水平、市场条件等内容,调查结果表明,制度和政策对农业专业合作社效率具有重要影响作用。制度和政策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影响效率,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规模效率和行为效率。

(1)农业专业合作社受制度制约。农业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受经济、文化、政治的制约,其中制度是核心因素之一。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法人地位,财产制度,成员权利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政府通过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扶持使“三农”的弱势地位得到提高,小规模经营得到扩大。制度的影响促进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2)农业专业合作社受政策制约。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明确了工商、税商、金融、财政等方面的支持。各地在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外,还制定了不同的支持政策。如表1所示:

4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效率的对策

(1)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行为效率。现阶段,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多,规模较小,质量参差不齐,发展不均衡,经费投入不足。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专业合作政策扶持,增加对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使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一条龙”服务,发挥极大效率。

(2)规范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目前,在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中,一些合作社组织,有名无实。很多入社成员,无法真正参与、决策合作社的事务。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的制度规定,规范农业合作社的建立与发展,提高入社农民的参与意识,转变组织管理模式,使每一位入社成员都成为参与者,实现合作社的壮大。

(3)引进科研人员,加强农业科研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强调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把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长期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根本,在农业科技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农业专业合作社,应把内部培养和外部聘用相结合,联合高校、科研机构,采用培训、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提升人员素质,提高自主开发创新能力。

(4)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搞活农村经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需要政策的扶持,还需要资金的支持。金融机构要开拓农村市场,开发新型农村金融产品,如开展土地抵押贷款、农村房屋抵押业务等。农村专业合作社也可依托市场运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扩大生产。创立品牌,产生一定社会和经济效益,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5)政府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监管力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盲区,工商、民政部门只登记无监管,入社成员自我监督意识不强,农产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等时有发生。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力度,转变执法人员意识,使制度化与人性化手段相结合,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建伟.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研究[M].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2,1.

[2]简小鹰.《农业推广服务体系》[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12.

[3]陈建伟.《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研究》[M].河北农业大学,2010.6.

[4]科学技术部专题研究组:《国外支持农业科技创新的典型做法与经验借鉴》[M].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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