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一:为切实做好我县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防治;分类指导、有效应对的原则,加大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达到减少散发、避免暴发、杜绝死亡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手足口病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明确专人牵头,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防治工作格局。
三、工作职责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校园手足口病防治的宣传,指导做好托幼机构和小学低年级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自我防护工作;督促各学校开展晨检,并对发生疫情的教室及其周边实施消毒。
县公安局:掌握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及时处置有关突发
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行政部
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县民政局:负责对特困手足口病患者家庭进行生活和医疗救助,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参与群防群治。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保障手足口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拟定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和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统一调度卫生资源。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和环境进行卫生监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执法稽查。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手足口病疫情监测,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和相关检测工作;承担对乡(镇)卫生院、县直卫生单位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县人民医院负责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断、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的采集。
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并加强对院内医务人员、防保医生、村医的业务培训,尽快提高基层防控和救治能力。
县广电局:负责对手足口病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有针对性地开展手足口病相关科学知识教育和普及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以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宣传单等各种宣传形式,正面介绍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告诫家长流行季节不要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要经常消毒,教育儿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公众防病知识水平。
(二)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各单位要加强对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填写好传染病报告卡,并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如发生聚集性病例或重症病例,要专题报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指定专人或校医负责本校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
(三)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分析疫情形势,发现辖区内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多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要按《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及时采集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
(四)切实加强疫情处置。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对传染源进行隔离,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20xx年版)》要求,积极救治病人。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一定要及早隔离治疗;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关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全面强化业务培训。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队伍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xx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模板二:根据自治区专家对手足口病疫情分析研判,预测20xx年为手足口病高危流行期,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原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xx〕55号和《《百色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20xx年版)的通知》百卫疾控发〔20xx〕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我县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重症、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组织领导与专家队伍
(一)领导小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由岑秀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组长:林正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明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员:李敬芳县人民医院院长
李杰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汤小规县疾控中心主任
谭保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黄景祖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
(二)专家指导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立由流行病学调查、临床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专家指导组。
组长:罗恒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潘祖旌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员:韦昆成县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骆炳锋县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何延思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
负责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制订防控预案和技术方案,指导手足口病疫情的处理及危重病例的救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场处置机动队。县疾控中心成立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疫情现场处置机动队。负责全县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等工作。
其余医疗单位要根据预防控制和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院内专家组、疫情处置机动队(组)。
四、防治措施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结果,饭前便后不洗或少洗手、近一周与其他儿童共用玩具、幼托儿童和散居儿童、流动人口、与患者有接触史及家长手足口病预防知识缺乏为本病流行高危因素。手足口病以粪--口途径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方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手足口病的关健。
(一)病例的早期发现
各级医疗单位应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轻症病例和重症病例。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本辖区托幼机构及小学的检查和指导,要与教育部门通力合作,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开展病例的主动搜索。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要及时送医院诊治。杜绝带病坚持上学的现象。
县疾控中心要安排专人及时浏览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网络,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准确掌握疫情。疫情暴发时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
1.各级医疗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以及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
2.重症、死亡病例的报告:报告重症病例时,必须经县级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方可进行网络直报。报告死亡病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手足口病临床诊断标准;二是具有病毒核酸检测(PCR)的实验室确诊依据。
3.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报告:聚集性疫情指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暴发疫情指一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
医疗机构、托幼机构和小学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或暴发疫情时,应当依法及时向当地县疾控中心报告。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经核实确认的暴发疫情,要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及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相关信息的报告。
(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
1.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及《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的技术要求,积极做好手足口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他非定点医院做好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和诊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手足口病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发现手足口病疑似病例要及时转诊到手足口病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一律不得留观收治5岁以下的发热儿童。
3.县人民医院为全县手足口病定点救治医院,要加强预检分诊,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成立手足口病临床救治专家组,负责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例的救治和管理;同时要配备救治手足口病救治所需的必备药品(如丙种球蛋白)和儿童呼吸机等抢救设备,要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积极救治以及安全转诊工作,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市人民医院或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救治。同时要根据需要及时增加传染病病房床位,以满足手足口病患者留院观察、治疗的需要。
4.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管理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避免病人多科室流动。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做好重点科室、重点病房的消毒及人员防护工作,避免院内交叉感染,保障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就医安全。重点科室和重点区域医院要配有含氯洗手液供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病人家属洗手消毒用。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发生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四)托幼机构/学校的管理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晨午检制度、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发热或疱疹的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将其带至医疗机构就诊,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需症状消失1周后返校。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定期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指导儿童及家长养成正确洗手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同时定期对玩具、儿童个人卫生用具(水杯、毛巾等)、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活动室、寝室、教室、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厕所进行清扫、消毒。
2.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强联防联控,做好对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和管理。县疾控中心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做好托幼机构/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五)疫情监测与分析
1.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监测工作,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掌握病原谱变化及疫情流行趋势,及时研判疫情发展态势。提交疫情风险评估报告给卫计局作为指导下一步防控工作的依据。
2.县疾控中心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手足口病日常监测任务,最少每月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在每月10日前送至市疾控中心,以及对所有暴发疫情、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均采集标本开展病原学监测,以便及时研判疫情。
3.要提前做好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准备工作,要通过监测及时发现聚集性疫情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处置,防止疫情蔓延发展。
(六)疫情控制
1.医疗单位要全面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协助疾控机构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
2.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原则,县疾控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报告的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填写《手足口病重症或死亡病例个案调查表》,将检测结果向医疗机构进行反馈,并及时录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将死亡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县卫计局和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负责补充调查重症、死亡病例的诊疗情况及流行病学史,指导当地村卫生室开展病例的搜索、疫点消毒和健康教育等工作。村卫生室负责重症病例出院后的随访工作,以及疫点消毒、宣教工作。
3.聚集性/暴发疫情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暴发疫情时,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县疾控中心应依据《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年版)》,在24小时内开展调查处置,同时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医疗单位负责病例报告、救治和管理,以及院内感染控制。若聚集性/暴发疫情发生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则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与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之间的信息联动机制,指导学校或托幼机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必要时可以建议托幼机构采取停课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把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流行蔓延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务必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要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年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手足口病诊疗常规(20xx年修订版)》、《手足口病聚集性和暴发疫情处置工作规范(20xx版)》和《全国手足口病监测方案(20xx年版)》等要求,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教育、宣传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明确各医疗机构防控责任,加大防控与救治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病意识
每年的4~7月和9~11月是手足口病流行高峰季节,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短信平台、微信、新媒体等各种媒体播出手足口病防治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宣教力度。幼托机构要举办手足口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家长告知书等,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和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健康教育开展个性化健康教育,重点针对5岁以下散居儿童家长开展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教育。
(三)严格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
1.组织开展以洗手为主的干预行动。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托幼机构,协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幼托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洗手设施,确实保证儿童餐前便后要洗手,衣被、尿布等日常用品要经常清洗消毒。二是督促保健医生和值班老师认真落实晨检和午检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发热、皮疹儿童。三是告诫家长一旦发现小孩出现发热、皮疹症状,要立即送到县人民医院进行诊疗,以免耽误病情。
2.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消毒管理。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所要主动加强对儿童游乐场所的监督指导,建议儿童游乐场所主管部门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儿童游乐场所开展常规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定期落实环境、设施和玩具消毒措施,确保游乐场所卫生安全。
3.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防止院内感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的各项措施,医院要要求发热儿童及其家长在院诊疗期间全程带上口罩,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
(四)强化医务人员培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发现意识和诊疗水平,切实落实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特别是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发现疑似重症手足口病病人,要尽快转送到上级定点重症救治医院(百色市人民医院和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同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如遇突发状况,必要时提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就地进行救治,最大限度地提高重症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
(五)营造良好环境,提高卫生素养
1.加强城乡环境整治,提高环境卫生水平。县爱卫办要组织做好社区爱国卫生运动,发动广大群众,以幼托机构、儿童游乐(活动)场所、商场等公共场所和家庭、居民区、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整洁。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减少感染机会。健康教育要提醒家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平时做好自我健康保护,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尽可能避免带幼儿去游乐场所和公共场所。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家属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到医院就诊及输液时一定要带上口罩,要勤洗手。
关键词:儿童;手足口病;疫情;护理管理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性疾病,其中柯萨奇病毒A16型(CoxA16)和肠道病毒71型(EV71)最为常见,传染性极强,若控制不当,极易引发流行性疫情。该病的发患者群以5岁以下儿童为主,主要临床表现为手足和口腔黏膜疱疹或溃疡,病情严重可致死亡,严重影响患儿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健康。我院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采取科学有效的综合护理管理方法,有效控制了疫情,避免手足口病大流行,全部114例手足口病患儿均痊愈出院,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全部114例病例均为我院自2011年3月~2013年7月收治的手足口病患儿,所有患儿入院时均有手足、口腔、臀部等部位疱疹或溃疡,符合2010年卫生部制定的《手足口病诊疗指南》中相关诊断标准。男69例,女45例,年龄2个月~8岁,平均年龄4.3岁,病程1~13d,平均病程(5.6±3.7)d。其中6例合并有肺炎,9例合并有脑炎。所有患儿给予抗病毒、抗感染、补液支持及对症治疗,结合科学合理的护理干预措施。
1.2方法
1.2.1强化意识,迅速应对手足口病的传染性极强,极易发展成大面积流行性疫情,因此平时应加强防控意识,不断完善医院管理体系,确保在疾病暴发时,能迅速反应,短时间内控制疫情,及时有效地救治染病患者。我院在收治手足口患者较多,且地点分布较为密集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设立手足口病病区,并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由院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科室有丰富临床经验的护士进组,调动各部门资源,统一协调工作,做到井然有序,确保救治护理工作能够迅速运转起来。
1.2.2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在不影响各科室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从中抽调护士人数应按照国家针对流行性感染疾病的护理规定,确保病区中病床与护士之比达到1:0.6,指定其中有儿科工作经验同时业务能力强的护士担任护士组组长,负责安排指导护理工作,全面配合主任医师的救治工作。在疾病高发时期,本着"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职业道德准则,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休息、休假时间,随时待命,确保医护工作良好运转。
1.2.3强化疾病相关知识培训由于护士是由各科室抽调,多数对于手足口病了解不足,为此护士长应配合感染科对病区所有医务人员进行疾病相关知识的应急培训,其中消毒隔离防护和护理部分内容尤为重要,应详细讲解,提升传染病的防控水平,要求每位护士熟练掌握相应的一般护理和急救操作。印发《手足口病诊疗指南》分发到个人,定期组织学习,确保每位医务人员能正确执行各项医护工作。
1.2.4优化就诊流程疫情突发期间,儿科各门诊就诊人数剧增,极易发生交叉感染,为确保手足口病患儿及时就诊,避免延误病情,特优化就诊流程,成立独立的发热门诊,指派专人进行预诊、分诊、导诊工作,避免就医混乱,保证所有患儿能够及时就诊,及早得到治疗。
1.2.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认真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以避免交叉感染,达到控制疫情的目的。所有手足口病患儿均安排在病区病房内,病房定期进行通风换气,确保温湿度适宜,整个病区3次/d进行紫外线消毒处理。医护人员与患儿接触前,应严格消毒,并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安排专人处理患儿的分泌物、排泄物及受到污染的物品。严格控制人员出入,禁止探视,患儿症状完全消失15d方可解除隔离。
2结果
经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与护理,所有114例患儿均痊愈出院,治愈率为100%,无1例患儿发生护理并发症,取得疗效显著。住院时间4~9d,平均住院时间(6.8±2.3)d。
3讨论
手足口病发病急、传染性强、传播快,因此该病的临床护理工作极为重要,对于防止疫情扩散、确保治疗效果具有重要作用。我院通过加强临床护理管理,充分调动各科室资源,通力合作,认真做好防控、救治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所有114例手足口病患儿均康复出院,住院期间未出现1例护理并发症及医疗差错。总之,应对手足口病类似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注重平时的防控意识,做好应急预案,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能够协调、管理好各方人力和资源,保证救治护理质量[1-3]。
参考文献:
[1]路宏昌,韩世发,李立,等.临夏州2008年夏季儿童住院手足口病病例分析[J].中华疾病控制杂志,2010,14(10):1046-1048.
夏秋季是手足口、霍乱、痢疾、甲肝、伤寒等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极易暴发或流行。近年来的传染病防控经验表明,做好手足口、霍乱等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在预防。只有及时阻断传染病的传播渠道,才能有效控制各类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这也是我们现在召开这次防治工作会议的主要原因。今年以来,卫生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保证了我县传染病发病率处于较低水平,但从目前我县手足口病发病情况看,虽然发病人数总量小,但也存在重症患者,特别是随着季节性的温度升高,手足口等夏秋季传染病高发季节即将到来,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当前发生的疫情是重大的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的民生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要强化职责,积极应对,尤其重要的是要克服麻痹思想、轻敌意识,清醒地看到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和复杂性,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保持百倍警惕。要把加强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和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来抓,提早动手,认真总结过来传染病防治工作经验,扎实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工作,全力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突出重点,硬化措施,全力做好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
当前,正值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肠道传染病发生和传播的机率大大增加,我县传染病防治工作也将面临严峻形势,不容乐观,更不容忽视。我们要在重点环节预防、重点区域筛查和重点病种治疗上狠下功夫,做到“不留死角抓预防,不误时机抓送诊,不惜代价抓救治”。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各场镇和相关部门,特别是宣传、教育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紧密结合“健康*、幸福人民”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板报、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讲解预防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治措施,使广大群众了解其危害、明白其传播途径、掌握其预防办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预防疫情的发生和扩散,避免不必要的恐慌。要组织开展以传染病防控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防病能力,保护身心健康。同时要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县卫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疫情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对外任何手足口病疫情,新闻宣传部门要严肃新闻纪律,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口径,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抓好舆论引导,并对社会上流传的谣言及其他容易影响稳定的因素,要及时澄清实事,以正视听。
(二)加强监测预警,提高疫情处置能力。各级医疗机构都要做好准备,尽快设立肠道门诊,做好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提高对手足口、霍乱、痢疾、伤寒、感染性腹泻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敏感性。对前来就诊的病人要逐例、逐项登记,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县疾控中心要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和我县《夏秋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手足口病、霍乱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分析和报告,认真做好病例登记,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按程序上报、及时救治。要对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疫情变化做出科学的预测、预警,一旦出现暴发苗头,迅速采取措施,把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严防疫情发生和蔓延。同时,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处置队伍,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现暴发疫情,及时报告并调查处置。
(三)加强医疗救治,保护患者生命安全。实践证明,重症病例的早发现和救治是挽救患者生命的关键,尤其是EV71肠道病毒所致的神经元性肺水肿不同于一般重症肺炎的治疗方案,时间和效率就是生命。一要建立健全医疗救治预案。各级医疗机构要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和我县《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认真制定本单位的肠道病毒(EV71)感染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并抓好落实。二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防疫救治水平。要分层次、分内容办四类培训:一是对医疗机构儿科、传染科主任、医生、业务院长、卫生院院长进行培训;二是辖区内医务人员特别是对乡村医生进行全员培训;三是对托幼机构进行培训;四是对幼儿家长进行培训。三要加强收治管理。卫生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医疗机构承担的医疗救治职责,规范传染病预检分诊、筛查登记、留观收治、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治疗和转诊行为,对每一例患者都要进行明确诊断,凡诊断为手足口病的,要及时报告,全力施治。要充分发挥专家组的作用,深入各医疗机构进行巡诊治疗,一旦发现重症患儿,要立即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确保患儿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大投入,配齐配强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最大限度提高救治水平。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逐级分诊负责制,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做到不漏诊、不误诊,不能不负责任的转诊。四要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隔离治疗患者,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限制住院病人陪护和接触者人数,认真落实消毒措施,避免发生院内感染。
(四)加强重点人群防控,严防较大疫情发生。婴幼儿、学龄儿童是手足口病等夏秋季传染病易感、高发人群,也是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积极采取以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疫点终末消毒和预防性消毒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发现疫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要随时了解幼儿和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全面实行学生健康晨检制度,做好学生因病缺课的登记工作,做到校园不漏班、班不漏人。卫生、教育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为学生提供安全饮水,保证教室、宿舍经常通风换气和室内空气消毒,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患者,必须立即隔离,及早动员患病学生到医院接受治疗。要指导幼儿和学生家长搞好家庭室内外的环境清洁,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经常对孩子居住的房间进行通风换气,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用品经常消毒,尽量少带孩子去拥挤的公共场所,特别是尽量避免与其他有发热、出疹性疾病的儿童接触,减少儿童与家禽、家畜的直接接触,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一旦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要尽早就诊,并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
(五)加强卫生整治,改善人居环境。搞好环境卫生治理,是减少疾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调查结果表明,手足口等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与传播,与个人卫生、家庭卫生和环境卫生状况有很大关系,养殖小区附近和环境较差的农村居民发病率明显高于其它地区。因此,各场镇和各相关部门要以“五清理、一消杀”(即清理垃圾、清理厕所、清理沟河池塘、清理庭院住宅、清理摊点和消杀病虫媒生物)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降低发病风险。要加大村庄、生活小区、学校、托幼机构、饭店、大型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地的环境卫生治理,深入开展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行动,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群众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