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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例(12篇)

时间: 2024-01-11 栏目:公文范文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篇1

关键词:绿色小额信贷;政策性金融;政策建议

基金项目:2015年河北金融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政策性金融支持绿色小额信贷发展研究――基于张家口地区调研数据的分析(课题编号:DXSKYY2015009);2016年度河北省党委讲师团课题:精准扶贫视角下河北省绿色小额信贷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编号:2016024);2015年保定市科技局课题(课题编号:15zr060)一、绿色小额信贷的内涵和意义

绿色小额信贷一般意义上是指将扶贫、绿色生态与经济活动相结合,通过引导小额信贷领域的经济活动,促使扶贫、绿色生态与信贷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其中主要包括清洁能源的开发,生产及合理利用,将低碳减排理念和技术应用到小额信贷领域。绿色小额信贷概念的正式确立要追溯到小额信贷,鉴于国外研究人员从减少贫困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做出的研究,因此绿色小额信贷在改善低收入者生活水平的同时,促进对生态的维护,激励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绿色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和环保手段,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发展尚未成熟,但对生态环境和经济的促进作用已十分明显。在目前的发展过程中,虽然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但却不能因此而否认绿色小额信贷的时展趋势。这就需要从地区具体实际情况出发,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的绿色小额信贷发展模式,促进扶贫、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地区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事实上将绿色小额信贷作为处理环境问题的工具之一,已经存在很多可借鉴的方面,包括向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提高其能源利用效率,推广绿色产品和技术。绿色小额贷款以可持续环保的贷款行为,兼顾金融与环保,构建绿色经济。通过绿色小额信贷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小型企业革命,通过市场化解决方案创造一个更舒适、公正的生态经济环境,实现生态农业与绿色金融的双赢发展。

根据党的十报告确立“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而我国已经将环境保护问题提升到战略高度,这更为绿色小额信贷的可行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二、河北省绿色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小,农民对其认识不高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只有2.44%的农户对绿色小额信贷十分了解,22.31%的农户比较了解,不清楚绿色小额信贷的占比75.66%,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不健全、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局限、金融产品创新有限、宣传力度不大等问题都影响农民对绿色小额信贷的认识程度。

(二)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难

正规性金融机构都是以营利性为目的的企业,绿色小额信贷要求低息无息的援和扶贫性不能吸引正规金融机构参与放款,在客观条件下,农村处于欠发达地区,正规金融机构进入绿色小额信贷领域只会使其陷入亏损境地,因此其在在小额资金借贷方面的支持力度严重不足,仍旧需要进一步发展。

(三)小额信贷公司利率偏高

数据表明,大部分农民获得小额信贷资金的利率集中在6%-10%,这个利率水平对于贫困农民来说是比较高的。而0%-3%的真正意义上的低息只占到11.11%。小额信贷公司满足绿色小额信贷的“小额”要求,但其仍是追逐利润的企业,不提供无偿性与援的贷款,无法实现扶贫与绿色的结合,其较高的利率使得大部分农民因无法按时还款而不敢申请贷款,绿色小额信贷需求在小额信贷公司难以得到满足。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缺位

旨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主要面向大型公司和企业或者农村联合性组织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对农民个人的信贷资金力度较小,在扶贫和保障金融弱势群体平等的信贷资金支持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使得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的解决存在很大困难。

(五)融资体系尚未建立

金融机构中对于绿色小额信贷的发展需求没有提起足够的重视,面对众多农户的绿色小额信贷需求,缺少相关专门的贷款业务及专业的工作人员来满足。

针对融资体系,我们对信贷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采访,了解到,我国目前的融资种类相对单一,并不能满足当前绿色农业发展的需要。现阶段,我国只有绿色小额信贷同时促进扶贫与环保发展,小微企业与有资金需求的农户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环保项目的贷款,利用贷款资金发展低碳经济项目,操作简单便捷,适合小微企业与农户。

三、促进政策性金融支持绿色小额信贷的建议

(一)政策性金融机构角度

1.创新信贷产品,促进投资多元化,拓宽融资渠道

政策性金融机构要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农村信贷情况调研,切实了解农户的绿色信贷需求,针对不同农户需求开发基于实际情况特色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

政策性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该地区农业及相关绿色产业发展状况情况调研,密切关注农村经济及农业发展动态,为创新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做好宏观基础铺垫。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积极借鉴国外优秀合理的发展经验,培养、利用优秀人才,研发适合我国农户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创新业务发展方式,进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可能性,指导农户投资,鼓励农户进行绿色信贷,促进农民经济健康发展。

2.加强绿色小额信贷产品的宣传及介绍,增加民众认知度

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绿色小额信贷知识宣讲会、绿色小额信贷知识下乡等多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农村宣传绿色小额信贷知识及政策,全面介绍国家绿色小额信贷政策的优惠措施和对农村绿色经济发展的扶助举措。

积极宣传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绿色小额信贷的优惠措施,加大机构信贷产品的宣传力度,结合农户实际介绍相适应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加强民众对相关产品及政策的认知度,提高绿色小额信贷的普及程度。

3.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由于农户贷款额度低,群体大,管理相对困难,管理成本高,以往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金额较大,致力于服务整个农村经济,主要针对大型机构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而不面向农户个人及小微企业提供小额信贷。

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对绿色小额信贷的支持就要适度调整和放宽对贫困人群提供绿色小额信贷的准入政策,降低进入门槛,强化监管约束,构建多元化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和严格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律制度,能够增强绿色小额信贷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帮扶作用,同时要注意严格制约的适度性,避免过于严格的限制导致绿色小额信贷主体发展受阻。

4.制定绿色小额信贷标准化体系,提高信贷操作流程可行性

标准化体系的缺失直接影响我国绿色小额信贷的实际操作,推动绿色小额信贷体系建设可以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绿色信贷准则――“赤道原则”。第一,政策性金融机构内部成立专业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团队,建立具有独立处理资格的小额信贷审批通道监督绿色小额信贷的执行。第二,对绿色小额信贷的服务对象按不同标准进行归类,制定更适合地区实际的绿色小额信贷操作细则。第三,对借款人环境信息进行强制披露,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具体操作体系参考如下:政策性金融机构依据专业人才和技术成立专业绿色小额信贷部门,结合地区实际经济状况建立相关信贷机制和操作方法,深入农村地区开展信贷操作。

由于绿色小额信贷发展多以农户或小微企业为资金需求对象,因此小额信贷中心可以以农村村委会为依托,开展建立农户信贷档案工作,并将与贷款相关的资料宣传页发放到有信贷需求的农户手中,使群众了解绿色小额信贷的办理步骤和方式。在授信过程中,充分征求村委会或村民代表意见,确保信贷公开、公正。根据具体农村地区的经济结构布局,确立该地区农业发展核心方向,以该方向为重点支持对象,建立特色信贷机制。期间信贷业务负责人主动深入辖区重点农户、村委会调查了解农户信用状况;深入工商部门了解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注册信息。实地调查,真实了解客户自有资金情况、信用程度及贷款资金用途等,为小额信贷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5.加强建立专门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完善机构设施及人员配置

依据绿色小额信贷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政策性金融机构应该规范绿色小额信贷操作程序和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吸引优秀人才,改善机构硬件及软件设施,从而提高服务效率,形成高效便民的借贷机构。

6.积极开展部门间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开展绿色小额信贷模式建设,其中关键的部分就是要处理好绿色产业和污染产业的矛盾关系。要大力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努力解决污染产业,这就需要绿色小额信贷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共同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环境恶化的矛盾关系。各部门之间可以相互利用彼此的优势,相互监督、共同合作,推动绿色小额信贷的开展和实施,同时实现经济和环境双赢。这种合作关系主要是在开展绿色小额信贷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环保部门及部分政府扶贫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机构部门之间的联系,建立部门间的特殊运营通道,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度,提高绿色小额信贷的实施效率,在维护环境绿色发展的同时推动绿色小额信贷的建设完善。

(二)政府部门角度

绿色小额信贷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有效配合,政府部门可以利用其特殊职能和作用加强对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为其推进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农户双方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及时、有效发展,降低信息交流成本,提高信贷服务效率

基于农户对政府部门的了解程度高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特点,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自身机构优势,充当信息传播中介平台,综合利用电信、电子邮箱、网站公告等多种方式,建立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收集反应机制,有效收集农户绿色小额信贷需求信息,另一方面将政策性金融机构创新、优质的信贷产品向农户宣传介绍,即以政府机构为中心平台,促进信息交流共享。

2.创新绿色小额信贷激励机制

绿色小额信贷的激励机制是指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的激励措施,进而推动绿色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各个途径的调研,综合各种因素设计出适合本地区农户和小微企业发展特点的绿色小额信贷产品,并建立专门机构开展此业务。当地政府部门应采取实质性的奖励措施,对绿色小额信贷业务开展良好并且为本地带来较大生态经济效益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实施奖励,就此形成长期机制,带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小额信贷层面的积极性。

3.健全金融信贷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绿色小额信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政府通过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将绿色小额信贷纳入政策性银行信贷体系进行推广,将小额信贷与环境保护、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帮助贫困地区脱贫与环境修复。绿色小额信贷政策的法律化就是国家将一些科学、成熟的政策上升为法律的过程。在绿色小额信贷法律化方面,增强绿色小额信贷的法律强制执行力。完善修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借款人对环境的保护及其他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参考文献:

[1]王曙光,乔郁.农村金融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67.

[2]王卉彤,环境金融:金融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07,(Z1):87-88.

[3]胡蓉.国际绿色小额信贷的发展经验以及对我国的启示.中国证券期货,2013.

[4]张燕,庞标丹,侯娟.绿色小额信贷:低碳农业的政策性金融支持路径探析[J].武汉金融,2011(2):32-35.

作者简介:

张亦男(1994-),河北金融学院金融系学生;

刘璐(1994-),河北金融学院金融系学生;

李莎莎(1995-),河北金融学院金融系学生;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篇2

关键词:绿色金融;绿色信贷;管理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5-0031-02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发展是建立在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低效利用、经济粗放发展基础上的,生态环境呈现不断恶化趋势,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面对越来越严峻的环境形势,各地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然而节能减排的效果却并不理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开始全面进入我国节能减排的主战场。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行绿色信贷,将增加违法排污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甚至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可以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高成本治污覆辙;同时还能够有效防范因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引发的信贷风险,促进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文献综述

2.1国外文献

绿色信贷在国外早已有之,1974年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专门负责为环保项目的投资提供优惠贷款。《美国传统词典》(第四版,2000年)的解释,将绿色金融称之为“环境金融”、“可持续融资”。目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绿色信贷行动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自律组织(UNEPFI)中,已有45个国家的208家金融机构成为签约方。同时,国外绿色信贷理论也日渐成熟,赤道原则、伯尔第斯原则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实践的操作指南。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不仅要满足合作伙伴的需要,同时还要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必须对社会以及生态环境负责。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信贷产品一般包括(UNEPFI,2007):

(1)项目融资。对绿色项目给予贷款优惠。

(2)绿色信用卡。卡利润部分用于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项目。

(3)商业建筑贷款。为节能商业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贷款和再融资。

(4)住房抵押贷款。推出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

(5)汽车贷款。向所有低排放的车型提供优惠利率等。

2.2国内文献

绿色金融,这一概念在国内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界定,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一是指金融业在贷款政策、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种类和方式上,将绿色产业作为重点扶持项目,从信贷投放、投量、期限及利率等方面给予第一优先和倾斜的政策(和秀星,1998)。二是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基本国策,通过金融业务的运作来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促进环境资源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并以此来实现金融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金融营运战略(高建良,1998)。三是将绿色金融作为环境经济政策中金融和资本市场手段,如绿色信贷、绿色保险(潘岳,2007)。这几种观点,各有侧重,都从不同视角反映了绿色金融的一些本质。另外也有邓聿文(2007)指出绿色信贷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

3当前我国绿色信贷机制的现状

《意见》以后,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了环境蕴含的机遇和风险,以及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国工商银行高调提出要建设绿色信贷模范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规定在信贷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国家开发银行着重推动“两高”行业调整产业结构。目前绿色信贷政策已初显成效,其中兰州九州乳液有限公司等38家环境违规企业被拒绝或停止贷款,有的企业还被收回了先前已发放的贷款。据统计,2007年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共收回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企业贷款39亿元,同时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1063亿元。同时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也已加合国环境署金融计划项目(UNEPFI)。但我国绿色信贷起步较晚,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的成果,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4当前我国绿色信贷机制存在的缺陷

4.1商业银行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

绿色信贷的理念已经暗示了商业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其主要动机之一,即商业银行是逐利的。在目前政策和盈利环境下,虽然对“两高”行业的贷款已经被谨慎投放,但是贷款余额依然占据了商业银行信贷的11%相当高比例。

4.2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为了完成上级考核指标、提升政绩,会千方百计地保住企业。同时国有大中型银行,往往也背负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负担,以及“多贷增效”的企业盈利性目标。

4.2.1银行与地方政府间的博弈模型分析

表1地方政府与银行间的利益博弈

地方政府银行不查处查处通报

贷款(BR1,T)(BR1-BC1,R-C)

不贷款(BR2-BC2,T)(BR2,R-C)

银行指标:BR1―银行贷款获得的收益,BR2―银行实行绿色信贷(不贷款)后获得的无形收益,BC1―污染企业被查处后银行受到的贷款损失,BC2―污染企业转向其他融资渠道贷款使银行丧失客源受到的损失。政府指标:T―政府获得的税收收入,C―政府对双高企业进行查处,要支付的监督考察成本,R―当地环境保护得到的收益。从博弈模型中看到,银行如果对企业贷款,政府不查处的收益为税收T查处的收益R-C。因此政府最好的选择就是不查处。若银行实行绿色信贷政策,如果政府不进行查处,企业会转向其他融资渠道贷款,政府不查处收入T>查处收入R-C,政府会不查处。因此不管银行贷款或不贷款,政府最好的选择就是不查处以获得税收收益T。在政府不查处时,银行对企业贷款的收益为BR1实行绿色信贷的收益BR2-BC2,因此在政府不查处时,银行最好的策略就是贷款。在地方政府对企业查处时,银行贷款收益为BR1-BC1

银行与政府博弈的最终结果就是政府不对污染企业查处,银行对其贷款,双方获得各自的最大收益,但整个社会利益受到损失。

4.2.2银行和企业间博弈模型分析

表2污染企业与银行间的博弈均衡

污染企业银行治污不治污

贷款(BR1,ER1-EC1)(BR1-BC1,ER1-F)

不贷款(BR2-BC2,ER1-EC1-EC2)(BR2-BC2,ER1-EC2-F)

企业的指标:ER1―企业获得贷款经营带来的企业收益,EC1―企业治理污染所花费的成本,EC2―企业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损失,F―企业被查处交纳的罚款。

从博弈模型中看到,如果企业积极治理污染,银行贷款会获取收益BR1,若不贷款受到损失为BC2,因此银行最好的策略是贷款。如果企业不治理污染给查处,银行贷款收益为BR1-BC1>银行不贷款给企业收益BR2-BC2,银行还会选择贷款。如果银行对企业进行贷款,企业治理污染获得收益为ER1-EC1,而企业不治理污染获得的收益为ER1-F。由于目前对企业的罚金F治理污染收益ER1-EC1-EC2,企业仍不会治污。

因此,银行业和污染企业的博弈结果就是银行对企业贷款,企业不治理污染。这样最终的结果是:银行通过这些贷款大户得到利息收益,政府得到税收收入,而企业不会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效益,相反会继续污染环境。这就是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问题。

4.3环境污染信息尚未全面完整地进入银行征信系统

2007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曾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客观分析企业的环境信息,了解企业有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但是由于企业认识到环境信息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得到银行贷款,因此企业就有可能隐瞒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只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那么银行获取的信息就不充分,无法满足绿色信贷的执行要求。

4.4绿色信贷标准不够细致

目前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降低了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

5完善我国绿色信贷机制的政策建议

5.1提高环保意识,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

关注环保问题不仅是银行的社会责任,也关系到银行业务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把可持续发展和银行社会责任作为现代银行的核心经营理念和价值导向。同时让员工充分认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明白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只有全员树立了绿色信贷理念,才能在工作中考虑到环保因素,真正将绿色信贷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

5.2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为绿色信贷推行扫清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的环保政策。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部门行为的调整和约束、银行与各级政府的共识是信贷政策有效支持环境保护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国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

5.3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环保部门应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与金融部门形成信息沟通机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补充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环保部门也可借助商业银行的力量,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目前我国环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统一管理与机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推行,因而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

5.4实行有差别的授信管理制度

各银行应按照银监会的《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于不同类别的客户实行不同的授信政策。对存在违反环保法行为的企业,其贷款应当纳入不良类贷款管理;对违反环保规定超标排污的企业,要暂停一切形式的新增融资;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环保运行不稳定的贷款企业,及时调整原有贷款期限压缩授信。

5.5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

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从外部激励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对于绿色环保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财政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扶持力度。我国以及国际社会对于环保的重视,为金融机构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谁能把握住产业结构调整的脉动,以优质的产品占领先机,谁就有可能开拓出一片新的利润空间。

参考文献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1篇3

〔关键词〕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175(2016)04-0099-07

近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资源环境形势却日益严峻,雾霾、水污染等环境问题不断恶化,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绿色经济成为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绿色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绿色金融的大力支持。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估计,我国绿色产业未来每年的融资需求量在2万亿元以上,而国家财政只能满足10%~15%的融资需求,如何利用金融市场撬动社会投资成为满足绿色产业融资需求的关键。国家层面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中绿色金融的作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明确了发展绿色金融的总体战略,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绿色”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国家系列政策措施的密集出台凸显了绿色金融在我国金融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为未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本文在分析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提出构建我国绿色金融长效机制的策略。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与制约

绿色金融又被称作环境金融或可持续金融,理论界对其含义的具体表述有所不同,但基本内涵都是金融机构如何围绕环境改善与应对气候变化开展金融活动。结合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实践来看,绿色金融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而进行的信贷、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服务〔1〕。我国对绿色金融的探索可追溯至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贯彻信贷政策和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但当时并未得到社会广泛关注,直到2007年正式推出绿色信贷政策后,才真正兴起绿色金融浪潮。

(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我国在绿色金融的政策制度环境、市场机构建设、金融产品种类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获得了初步发展。

1.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初步形成。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国加强运用经济杠杆促进环境保护,出台财税、价格、金融、生态补偿等方面的环境经济政策。据环保部的环境经济政策数据库平台统计,2006年~2013年,国家出台的环境经济政策达383项。在这样的发展力度下绿色金融政策也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都在政策层面明确了金融绿化的导向,联合环保部门搭建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的政策框架,出台各类指导意见,逐步推进相关政策制度建设。

2.绿色金融参与主体逐渐多元化。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国内金融机构逐渐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兴业银行是我国最早涉足绿色金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一,也是我国第一家“赤道银行”,并专门成立环境金融部致力于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加大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从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到绿色证券、碳金融,绿色金融产品逐渐丰富,有效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3.绿色信贷体系建设较完善,但仍任重道远。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银监会随后出台《绿色信贷指引》,并建立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绿色信贷政策得到大力实施和推广。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贷款支持力度,同时严格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为绿色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但从数据上来看,仍然任重道远。如图1所示,节能环保贷款规模总体上不断提升,但占总贷款规模比例仍较低且近年有下降趋势。除2009年占比有较大幅度上升外,其余年份占比基本都在2%~3%左右。与此同时,“两高一剩”项目贷款虽然占比总体上呈逐年降低趋势,但是绝对规模依然较大且近年增长明显。仅2014年“两高一剩”贷款就比2013年大幅增长8790亿元,增幅高达62.6%,而节能环保贷款余额增幅只有16.9%。

4.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面临“叫好不叫座”的发展困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我国又被称为绿色保险,2007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保监会在部分省市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2013年又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新环保法也明确“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近年的发展依然不尽人意。根据环保部公布的全国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企业名单,2014年投保企业覆盖全国22个省份近5000家企业,而2015年只包括17个省份约4000家企业,企业投保积极性不高,续保意愿较低。

5.绿色债券市场起步晚,但发展迅速。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正式启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此后发改委《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上交所和深交所先后出台《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绿色债券发行。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自启动以来,出现了爆发式增长。根据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BondsInitiative,简称CBI)的数据,截至2016年3月,2016年全球绿色债券发行157.1亿美元,其中中国发行78.3亿美元,占全球发行量的一半,未来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6.绿色股票和绿色基金。近年来我国加快了绿色企业上市的步伐,但绿色企业发行上市仍有较大空间。目前包括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在内的绿色产业上市公司约为150家,约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市值的5%。由于绿色上市公司偏少,上市公司整体上污染行为比较严重。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其收录的2679家上市公司中有1113家存在不良环境监管记录,占总数的42%。在环保部门取消上市环保核查制度后,如何利用市场手段强化上市公司的环保意识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绿色基金方面,市场上现存的环保主题基金有29只,其中主动型基金16只,被动型基金13只,2015年发行的新基金18只。此外,山东、重庆、河北等省市均设立了政府引导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当地环保产业的发展。

7.积极探索碳金融业务。我国碳排放资源巨大,供应全球市场大约1/3的碳减排量〔2〕。2013年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和重庆两省五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据发改委数据,截至2015年底,7个试点市场碳配额累计成交量约4800万吨,成交额超14亿元,试点碳排放交易量占当地碳排放总量的40%~60%。随着碳交易市场的兴起,碳金融市场也逐渐起步。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碳配额抵押贷款、碳基金、碳债券、碳配额回购融资等融资业务,但与日趋成熟的国际碳金融市场相比,碳金融衍生产品的创新和服务明显不足。

(二)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从总体上看,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诸多问题,还难以满足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主要受到制度、产品、组织机构、理念等方面的制约。

第一,政策制度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缺乏。绿色金融各个领域尚未建立国家层面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制度,尽管出台了一些部门规章,但立法层次较低、约束力度不够,唯一入法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仅是鼓励性而非强制性规定,加大了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导致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执行力不强。此外,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标准和规范,监管制度也不完善,各部门间环境信息沟通渠道不畅,责任归属不明确,难以保证实施效果。同时,财税政策没有及时跟进,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单一,目前主要依靠政府普惠式补贴政策来提高绿色产业的经济价值,支持力度较小,未对金融机构、企业形成有效的激励。

第二,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市场发展不均衡。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主要以绿色信贷这种间接融资方式为主,其他直接融资业务发展相对滞后。近年来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虽有较快发展,但总体实力和金融支持力度仍然较弱,规模和覆盖面都十分有限,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极不均衡。而且与国外绿色金融领先者相比,我国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程度较低,绿色金融服务深度明显不足,难以满足投融资双方的实际需求。以绿色保险和碳金融为例,国外绿色保险是与环境风险管理有关的各种保险计划,而国内对绿色保险的定义比较狭窄,通常仅指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大限制了绿色保险业务的拓展;在碳金融方面,作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国,我国理应是全球碳市场的主体之一,但碳市场建设的滞后使我国在全球碳交易中缺乏主动权和定价权,处于碳交易产业链最低端,也进而导致碳金融产品缺乏创新的条件和基础。

第三,金融机构绿化程度不高,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滞后。目前全球有83家采纳“赤道原则”的金融机构,但我国至今只有兴业银行唯一一家“赤道银行”。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对于绿色金融还处于由“概念”向“实践”转变的起始过程,缺乏长远的目标和规划,没有深入参与到绿色金融业务中。此外,开展绿色金融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信用评级机构、第三方认证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咨询机构、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机构,以及同时掌握金融和环境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的支持。目前国内还没有成立专门的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现有的中介机构也还没有真正涉足到绿色金融业务中,导致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金融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在绿色金融人才的建设、引进、培育方面也还没有足够重视,阻碍了绿色金融的发展。

第四,绿色发展理念欠缺,各方主体利益博弈失衡。尽管中央政府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制度,绿色金融市场也获得了初步发展,但很大程度上源自行政性的强力推动,而不是出于地方政府、市场的主动行为〔3〕63-65。由于部分参与主体缺乏绿色发展理念,现实中不同主体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在行为上表现出较大偏离,利益博弈的失衡直接导致绿色金融发展缓慢。一方面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在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有些地方政府急于发展地区经济,在地方发展中“唯GDP论”,这样一种增长路径下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环境目标自然退居二线。另一方面是政府和市场的利益博弈,金融机构对利润高、回报快的“两高一资”企业仍有支持的动力,而绿色企业由于存在更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经营绿色金融业务的内在动力不足。

二、国外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和机制借鉴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较早,经过持续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实践可以为破解制约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瓶颈提供思路,对我国运用绿色金融机制促进经济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绿色金融的经验。以下对英国、美国、韩国三个典型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进行分析。

1.英国: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管。英国不断加强绿色金融的相关立法,2009年《低碳转型计划》和《可再生能源战略》国家战略文件。2012年英国首家政策性绿色投资银行投入运作,该银行由英国政府全资控股,旨在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绿色环保项目。为确保运营的可持续性,绿色投资银行根据英国的资源禀赋进行目标行业选择,确立海上风力发电、能效融资和生物质能作为三大优先投资领域。该行2014年年报显示,其参与了英国50%以上的绿色项目投资,直接投资7.23亿英镑,带动私人投资17.48亿英镑,投资撬动率达2.42倍,有效引导了私人投资。同时,英国也注重对金融业环境风险的监管,在2000年就要求养老金的投资必须考虑社会和环境问题,2015年英格兰银行审慎监管局针对气候变化可能对英国保险业产生的影响进行了首次评估,推动了金融业健康发展。

2.美国:市场机制为主导,政府辅以激励措施。美国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坚持市场导向,强调发挥资本市场和碳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大力发展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指数、碳金融等。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施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的国家之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是世界上首个自愿参与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并受法律制约的交易平台,该平台下建立的《美国区域性温室气体减排立法提案计划》是美国第一个跨区域、以市场为导向的碳排放交易框架〔4〕。完善的碳交易制度为碳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美国以碳排放配额和核证碳减排量为原生产品创新出的碳金融衍生品层出不穷。金融危机后美国开始实行“绿色新政”,加大了政府在低碳产业的财政投资和减税力度,经济刺激计划中约有580亿元投入环保和能源领域。为加强政府资金运用,先后成立了康涅狄格州绿色银行、纽约州绿色银行、新泽西州能源适应力银行等三个州级绿色银行,这些银行都是由政府注资成立,但是独立进行商业化运作的绿色投资机构。

3.韩国:以政府为主导,强化财税和舆论支持。韩国2008年了《低碳绿色增长战略》,计划每年将GDP的2%作为政府绿色投资资金,作为政策性保障推动绿色金融发展。2010年颁布《低碳绿色增长基本法》及其法令,将实施低碳绿色增长战略上升到法律层面。政府为扶持绿色产业,制定了绿色产业资助机制,设立2600亿韩元的绿色发展基金,并设立1.1万亿韩元的绿色中小企业专用基金和3000亿韩元的研发及产业化专项支援基金支持绿色中小企业发展。为引导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绿色产业,政府对投资绿色产业比例超过60%的产业投资基金给予分红收入免税等优惠政策,为银行的环保企业长期低息贷款提供担保和补贴。此外,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发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绿色国民运动”,鼓励国民绿色出行,并制作专题片《绿色成长的韩国》进行宣传,以此引导公众舆论,树立绿色国家形象。

(二)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为我国完善绿色金融机制提供了以下一些启示:

第一,政府的大力支持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美国等西方国家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推崇市场经济机制,相比而言,亚洲国家的行政色彩更加明显。但是近年越来越多国家意识到绿色金融实践中存在“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双失灵现象,因此这两种模式出现逐渐融合的迹象,政府的作用也得到重新审视。人们普遍认同政府应该致力于创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激励引导市场意愿,一方面通过制定国家层面的发展规划和法律规范引导各方进行绿色投资,另一方面通过对绿色项目进行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激励支持绿色金融发展,发挥“推进器”的作用。

第二,政策性绿色银行是政府引导民间绿色投资的重要抓手。目前英国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绿色银行,美国多个州成立了州级的绿色银行。这些绿色银行都由政府出资成立,在政府监管下保持高度的独立性。绿色银行不仅为绿色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部分解决绿色项目融资的市场失灵,而且能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信息溢出效应,增加投资者信心,撬动社会资本跟投。对我国来说,国家和省市层面都可以试点设立绿色银行,作为实现政府绿色政策目标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其在绿色投资方面的专业能力、规模效益和风控优势〔5〕,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绿色产业。

第三,市场化运作是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发达国家绿色金融产品的开发自主性较强,政府对金融机构的行政干预较少,注重运用市场运作手段推动绿色投资战略实施,因此实施绿色金融的手段更加综合,产品种类也更加多样。从手段来看,金融机构不仅在绿色信贷中大力践行“赤道原则”,而且重视发展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从产品来看,针对政府、企业、个人、家庭等不同对象,提供有特色的金融产品。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行动机构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报告,国际主要金融机构近年来推出了涵盖零售银行、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保险等业务领域的100多项绿色金融产品〔6〕。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要遵循市场规律,开发出受众范围广泛、针对性强的绿色金融产品。

第四,全民绿色理念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力。参与主体对绿色金融的态度决定绿色金融的发展程度,发达国家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的日常经营和活动中,利用全民力量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目前全球采纳“赤道原则”的83家商业银行中有57家属于发达国家,占总数的69%,可见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社会责任意识普遍更强,在一定程度上进入了主动接受环境责任标准的阶段,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商业银行则积极性不高。同时发达国家注重利用媒体对企业和个人进行环保理念宣传,支持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绿色生活,形成全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氛围。

三、构建我国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瓶颈问题,其本质是机制问题。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处于初期阶段,更多是依赖政府行政力量的强制推动,从长远来看是难以持续的。同时我国绿色金融市场机制尚不健全,加之绿色领域的外部性,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自发转向绿色金融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平衡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金融发展机制。借鉴国外发展经验,结合国内发展实际,为确保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我国应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作用,激活市场机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绿色金融长效机制。这种长效机制的实现不是单纯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手段,而是通过政府的绿色激励,撬动市场力量,激发市场参与主体提升环保水平的内在动力〔7〕。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同时着力,构建含有政策保障机制、市场运作机制、理念培育机制的绿色金融长效机制(如图2所示)。

由图2可知,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框架是:以市场运作机制为核心,在政府的引导和社会的驱动下,促使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多元化市场主体,有效提供绿色信贷、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绿色金融长效机制的构建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多方的合理定位和相互协调,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系统推进。

(一)宏观层面的政策保障机制。政策保障机制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设计。在绿色金融发展初期,政府需要加强法律制度、业务制度、财税政策、监管政策、考核制度、信息沟通机制等一揽子政策制度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绿色金融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完善绿色金融制度。绿色金融制度是绿色金融发展的前提和依据,在推进绿色金融制度建设时应立足我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国家战略高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绿色金融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标准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实施制度、绿色金融监管制度等〔8〕。通过建立系统的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明确绿色金融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利,完善绿色金融业务的实施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大执行和监督力度,构建规范、公平的绿色市场竞争秩序。

2.健全财税扶持体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研究发现,政府投资于绿色产业的资金可以带动5~15倍的社会投资,具有较强的杠杆效应〔9〕。为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改变政府普惠式的补贴政策。通过“补贴改股权投资、补贴改融资担保、补贴改风险补偿、补贴改专项奖励、税费减免”等方式创新,使财政资金由直接用于绿色金融供给转向对市场化绿色金融供给的激励上,以市场手段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性和公平性。

3.强化监管考核制度。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个层面加强监管,开展绿色绩效考评,发挥监管考核制度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加快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加大约束性环境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促使地方政府支持和推进绿色金融发展。二是要求金融机构定期对环境风险进行压力测试并可持续发展报告,制定统一的绿色评估框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贷款风险权重以及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三是建立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绩效评估机制,将评估结果与企业绿色融资可获得性挂钩,倒逼企业深挖环保潜力。

4.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绿色金融既是生态环保问题,也是金融改革问题,涉及环保部门、财税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等多个政府和市场主体,为促进不同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必须建立完善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搭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沟通桥梁。环保部门要及时将企业环保信息提供给其他部门,同时金融机构要向其他部门反馈企业融资信息,实现双向信息沟通与共享。各部门间通过建立长效的联动机制,确保绿色金融政策的统一性,形成绿色金融发展的驱动合力。

(二)中观层面的市场运作机制。要发挥绿色金融对绿色产业的支持作用,一个完善的绿色金融市场是不可或缺的,这一方面要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另一方面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工具,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化、金融产品多样化的绿色金融市场格局。

1.健全绿色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一是扩大绿色金融市场参与主体。鼓励现有银行进一步绿化,按照“赤道原则”对业务经营进行调整,同时充分调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支持其设立专门的绿色金融部门,提升参与绿色金融业务的程度和专业化水平。二是设立绿色发展银行。借鉴国际经验,由国家和省市层面政府发起组建专业化的绿色发展银行,初始资本可以采取美国州级银行多元化的资金方式,由财政资金、排污收费、社会资本等构成;同时要因地制宜地确定绿色银行发展的切入点,如绿色能源、绿色消费等重点领域。三是培育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现有的中介服务机构践行绿色金融理念,积极参与到绿色金融运作中;并加快培育和发展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性中介机构,为绿色项目融资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加强绿色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绿色金融的相关机构要制定专门的绿色金融人才发展战略,加大“内培与外引”的结合力度,积极与专业机构合作,对现有员工进行专业性培训,并从外部引进绿色金融专业人才。

2.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工具。一是推动绿色信贷创新。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绿色信贷政策,同时创新绿色信贷产品。针对绿色产业轻资产、传统抵押担保品不足的特点,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挖掘排放权、能效提升等无形资产的内在价值,发展如排污权抵押贷款、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融资等创新工具。二是发展绿色资本市场。绿色资本市场主要包括绿色股票、绿色债券以及绿色基金。鼓励绿色企业利用主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股权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对符合条件的在新三板挂牌的绿色企业进行转板试点;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针对中小环保企业发展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绿色项目收益债等债种;支持设立绿色政府引导基金、绿色产业投资基金,通过专业化管理与市场化运作,吸引社会资本进行绿色投资。三是推广绿色保险业务。全面推广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同时发展其他绿色保险创新险种,如在条款、费率等方面有所倾斜的绿色车险、绿色建筑险等,通过保险机制反映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导向。四是大力发展碳金融。我国要加快建立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构建碳金融产品体系,发展碳资产抵押贷款、碳基金、碳债券、碳保险、碳指标交易等碳金融基础产品,创新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互换等碳金融衍生产品〔10〕。

(三)微观层面的理念培育机制。宏观层面的政策保障机制和中观层面的市场运作机制都是绿色金融长效机制的外部保障,要让绿色金融参与主体自发地注重环境保护、践行社会责任,关键在于理念的转变。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树立良好的绿色发展理念将直接影响各参与主体的金融行为〔11〕。发力点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消费者四个方面。

1.树立地方政府绿色政绩观。引导地方政府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倡导“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绿色执政理念。通过建立刚性的体现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政绩考核体系,实行生态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督促地方政府推行绿色发展。同时地方政府要将绿色环保理念融入城镇化建设中,大力推进城镇化的绿色转型,打造绿色、低碳的宜居城市,有效服务人民的长远利益。

2.培育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观。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绿色金融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绿色金融不仅对于其拓展市场份额、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增强长期竞争力有重要的作用,而且有助于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升“绿色声誉”和市场地位。金融机构应将绿色发展理念纳入长期发展战略,在经营决策中强调环境保护,同时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加强对外绿色金融理念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全社会营造绿色金融文化氛围。

3.强化企业绿色生产观。生产方式是决定经济发展模式的主要因素,要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需要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改变以环境污染为代价的传统生产模式。企业要将环保技术创新升级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正确运用绿色金融工具,加大对绿色产品研发和制造的投入,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环境效益;推行绿色供应链建设,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核心理念和价值导向。

4.倡导居民绿色消费观。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十部门出台《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模式。要充分发挥绿色消费的引领作用,通过末端绿色消费带动前端产业升级,倒逼供给侧改革。加强全民绿色消费的宣传普及教育,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家庭、学校以及社会教育中,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发展绿色消费金融,将节能指标纳入贷款人信用评价体系,为购买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节能电器等绿色产品的消费者提供针对性强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居民生活方式的绿色化。

参考文献:

〔1〕西南财经大学发展研究院、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李晓西,夏光,蔡宁).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J〕.金融论坛,2015(10).

〔2〕张茉楠.构建中国碳金融新体系〔N〕.中国财经报,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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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晓艳.国际碳金融市场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及借鉴〔J〕.经济问题,2012(2).

〔5〕马骏.论构建中国绿色金融体系〔J〕.金融论坛,2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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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天大研究院课题组(王元龙,马昀,王思程,刘宇婷,叶敏).中国绿色金融体系:构建与发展战略〔J〕.财贸经济,2011(10).

〔9〕卓贤,张丽平.绿色金融让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N〕.上海证券报,2014-12-17.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篇4

2017年?h的“”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7年9月15日颁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我们认为,“绿色”与当前高质量经济发展的目标一致,因此未来绿色债券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近几年,绿色债券在国际上迅猛发展,受到投资人的热烈追捧,常常出现超额数倍认购的情况。2013年11月,美国太阳能公司SolarCity首次发行ABS产品,成功募集了5442万美元,成为全球首单光伏发电资产证券化。2016年1月21日,该公司又完成私人募股1.85亿美元分布式光伏资产证券化。在海外,能源项目的资产证券化来解决大额融资难题已很普遍。但遗憾的是,国内践行者甚少,影响发展的障碍主要是―目前国内市场上至今尚无合格而专业的绿色能源项目数据化导入式评审平台。2015年以来,中国证监会积极研究并创新绿色金融的发展机制,共有5单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占全体融资项目的约10%。2016年绿色资产证券化业务再次取得新突破。银行间共发行1单绿色信贷ABS产品,交易所市场共发行3单绿色ABS产品。截至2017年11月20日,我国债券市场存量绿色债券达261期,规模达4951.79亿元,但是在所有绿色债券类型中,绿色资产证券化的规模占比并不大,共发行了13只非金融企业绿色ABS,发行规模总计为159.1亿元。

绿色ABS的独特之处在于:其一,资产证券化涉及基础资产端和募集资金用途端,绿色ABS是否要求基础资产和募集资金用途均是“绿色”?其二,通常情况下证监会主管的资产证券化对募集资金用途是没有限制,而绿色ABS又要求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这种情况下怎样保证募集资金用于绿色用途?绿色ABS的独特之处就给其认证和发行带来困扰。

二、绿色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基础资产可行性分析

从基础资产类型来看,绿色ABS大致可分为2类:一是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的绿色债券,包括绿色项目贷款、绿色房产、楼宇贷款、能效贷款、绿色技术租赁和绿色消费贷款;一类是有实际生产企业作为发起人的特点实物资产收益权,主要包括绿色项目未来收入收益权和碳资产收益权等。

虽然绿色ABS基础资产种类较多,但是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缺失;二是市场不完善,很多基础资产实施较难,市场参与热情不高;三是基础资产发行总量较小,实施力度弱;四是基础资产盈利能力不足,盈利模式单一,对于碳金融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对此,提出一些针对基础资产发展和提高盈利能力的几点建议:首先对基础资产的绿色含义有更明确的界定,针对绿色金融进行立法,加强多方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加强第三方认证体系的完善;其次,利用国家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加以引导支持,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市场激励;最后构建碳金融市场,解决绿色投资外部性的计量问题。将碳配额作为融资担保和增信的手段,提升社会对碳配额资产价值的认可,引导更多资源参与碳市场,强化气候政策效果。

三、绿色资产证券化发展优势分析

(一)独特的融资优势

相比于信贷融资的限制多贷款难的特点,通过资产证券化,绿色能源项目等新兴行业更易接受,能够快速获得资本市场投资者认可,迅速筹集建设资金,并且易于复制,适合作为长期融资渠道。融资门槛低,便利环保行业中小企业融资。资产证券化属于结构化融资方式,以基础资产的现金流而非企业整体资信水平为基础进行融资,因此可以通过优先/次级结构安排、超额抵押、利差账户、流动性支持等方式为产品提供增信,对于中小企业也能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有助于绿色产业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化解了环保项目期限长、投入大等风险。

(二)有助于提高绿色产业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

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是供给侧改革的关键点。从资金使用的角度看,由于资产证券化本身对应确定的资产,并且需要对相关基础资产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因此通过证券化方式融资更有利于社会化监督,从源头确保资金使用到指定绿色项目,大大提高投资有效性和精准性。

(三)环保行业很多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创新型企业,其发展往往受制于资本实力及融资能力

符合资产证券化对基础资产现金流的要求,而且债券评级与主体评级分离,不依赖于原始权益人的整体资质。另外,环保行业很多是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创新型企业,与产能过剩行业形成鲜明的反差,出现违约风险的概率也会大大降低。

四、发展绿色资产证券化的路径优化建议

资产证券化以未来的现金流作为基础资产进行结构化融资,不依赖于原始权益人的整体资质,是更加高效、灵活和精准的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大力发展绿色资产证券化推动经济绿色发展有很大优势。

(一)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实现线上+线下投融资创新模式

为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探索基础设施等资产证券化,可采用大数据技术实现绿色资产金融风控及持续运营,搭建绿色能源资产证券化融资网络平台。借鉴能金云经验,通过互联网创新思维突破传统资产投融资模式,基于全球领先的、完善的绿色能源项目实时监测、大数据评估系统,由第三方评审专业机构联手优质光伏电站项目和具实力的金融投资机构,建立绿色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的资产证券化融资合作互动模式。

对于需要融资的绿色能源项目方,互联网金融平台一方面深入其开发、设计、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的评估、监测、质检、运维的实时数据采集、汇总,从而生成具有资产性、金融化的分析报告,实时平台化对接金融机构,使之真正成为合格的证券化产品;另一方面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投资光伏电站提供资产管理、资产评级、风险评估和风险管控等专业的顾问式服务,加之依托网络平台的直观性和实时性,大幅扩充项目资产投资评估、监测报告的涉猎面和内容,同时o2o服?展岽┫呱霞嗖夂拖呦伦ㄒ低哦涌辈炱拦溃?双重保障了项目资产的数据真实性、全面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强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搭建绿色能源产业与金融间的最安全、最可靠、最直接的实现资产证券化对接合作之桥。

(二)进行绿色ABS第三方认证

就第三方认证而言,权威的第三方认证可加强绿色资产证券化的认可度。目前,国际上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包括CICERO、CBI、Oekom研究中心、KPMG等。由于国内绿色债券发展时间还很短,所以本土独立的绿色认证机构仍亟待培育。建议在国内成立独立的绿色认证机构,或从国内现有行业研究机构、专业审计机构、环保组织等机构中筛选出具备认证能力的机构,作为绿色债券发行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第三方认证评估可以为发行人提供规范、全面、细化的认证评估标准,可有效促进绿色产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对投资者来说,第三方认证评估能帮助投资者更加清楚地了解相关业务或项目的环境影响,为投资决策提供更为全面的参考依据。

(三)完善优惠政策的配套设施

由于绿色资产证券化期限较长、项目收益较低。为推动其快速发展,建议设置针对绿色资产证券化的配套扶持政策。从发行人层面出发,建议各地政府对重点项目给予财政补贴。同时,政府也可以财政贴息的方式支持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发行。从投资者层面出发,为激发投资者对绿色资产证券化的购买需求,建议对国内机构投资者购买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使发行价格低于其他债券的发行价格。同时,在投资者购买绿色资产证券化时,可在资产占有、风险资本占有的时候给予一定的优惠,加强投资者宣传工作,引导和培育绿色投资理念。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篇5

【关键词】绿色信贷境经济学道原则

如今,全球被一股绿色的浪潮包围,这就是“绿色金融”。它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重新审视金融行业的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所处地位和承担责任,研究各种金融工具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因此绿色金融又被称为可持续金融。不同于政府的强制约束和限制,绿色金融侧重于通过税收和价格等经济杠杆来引导资金融通,提高对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企业的污染成本,以事前控制代替事后惩罚的方式减少环境污染。即要求金融行业将环保意识贯穿其整个经营活动,在业务设计和运作过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社会资源资金的合理引导分配。

一、绿色信贷的涵义

一般认为,绿色金融由三大部分构成,分别是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其中将环保意识纳入金融核心最强有力的体现就是绿色信贷。绿色信贷属于可持续金融的范畴之内。早期,西方发达国家将考虑环境因素的放贷称作“道德投资”,也就是现今熟知的“绿色投资”,表示信贷资金只流向有主动意识承担环保责任的项目或企业。当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开始重视这种投资理念时,一些准则应运而生,其中最有影响力的莫过于“赤道原则”。它是由国际金融公司和世界银行在2003年推出的信贷指南,意义在于辨别、分析和管理金融机构在项目融资中的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至今已有诸如花旗、汇丰等大型银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遵循该原则,履行社会责任。

根据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本文讨论的绿色信贷是指,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过程中,对利用新能源、从事绿色生产的企业大力支持并施以优惠政策,对不符合可持续发展产业政策及破坏环境的企业实行资金控制,抑制其盲目扩张。

二、绿色信贷理论基础

1、商业银行的环境风险管理

在环境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发现有很多因素造成了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环境的外部性带来了市场失灵。在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不仅要运用法律、政治等手段对市场失灵进行调节,还应通过经济手段来约束规整企业的生产活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即是在这种理念下,政府出台的一种调节市场失灵、形成环境污染价格的一种经济手段。因此,绿色信贷作为经济手段的提出,与政府的直接管制形成互补,双管齐下。商业银行在放贷之前,通过对企业环境影响的调查和评估,判断该企业的环境友好程度,对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或企业不予贷款。并且,从借贷资金规模、利率等方面加大对相关新能源、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等绿色项目的扶持以及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的打击限制,实行奖惩分明的借贷制度。由此,企业治理污染的激励得到了强化,排污成本内部化的目的更容易实现。

2、环境污染与金融机构的环境责任

在各国企业兴起环境责任的热潮中,以商业银行为首的金融机构也行动起来,将环境保护纳入机构的能力建设中。除了类似于企业的环境责任即自身的节能减排外,作为特殊的企业,金融机构应尽的义务还在于: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对资金进行合理配置,以便实现社会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在追求盈利性、保护股东及存款人收益的同时,进行道德思考,为生态环境的改善提供帮助。金融是一国发展的关键环节和工具,自然,在环境污染整治中,它也要发挥重要作用。比如《赤道原则》的推出,这对整个银行界来说都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

三、绿色信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存在问题

(1)可操作绿色信贷标准法规的缺失。之所以说中国绿色信贷的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相比国际上较成熟完善的《赤道原则》,国内《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等系列有关绿色信贷政策还只是综合性、原则性的行动规则,内容大而泛之,缺少具体的放贷指引或环境风险评定、管理标准。各大商业银行在宏观指导下,虽然出台了相关制度规定,但由于关键概念不统一(如环保产业的界定等),执行速度和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2)绿色信贷专业人才的缺口矛盾。虽然国内商业银行都意识到绿色金融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大部分环境管理还是分配到传统信贷业务部门进行操作。因此,相比起国外环境专家和信贷专员的配合,国内绿色信贷执行者缺少相关专业背景,还需学习环境风险在信贷评估、审批流程中的实践应用,提高绿色信贷政策的效果。

(3)政府相关奖惩制度的缺失。环保执法活动开展速度缓慢,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内难以贯彻,绿色生产在企业内难以持续,这些现象都可以说明:现有的奖励或惩治机制无法对绿色信贷相关利益体产生威慑作用,达到预期效果。环保当局对排污企业的经济惩罚最高也只有10万元,这对排污企业来说,损失并不大。

2、原因分析

(1)绿色信贷与短期经营绩效的冲突。长期以来,中国商业银行主要盈利来自于大量的存款贷款差额,大客户带来的高额信贷利润是商业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诸如钢铁、煤炭等国家经济支柱行业虽然有高利润,但往往也是高污染、高能耗行业。商业银行在响应绿色可持续信贷发展的同时,如果严格执行环境评估制度,控制对污染企业的贷款,无疑会大幅削减其信贷利润。另外,如果骤停对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的贷款,势必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停产,由此对放贷银行带来更大的违约风险。因此,在中国信贷市场上,绿色信贷开展并不能给商业银行带来可见的预期收益。若对污染企业惩罚不到位,在环境评估审查成本增加的基础上,绿色信贷反而会成为商业银行短期经营绩效受损的源头。

(2)绿色信贷与地方政府业绩的冲突。商业银行作为节能减排活动的主力,绿色信贷的推行不仅是中央政府的要求,也是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受到来自各方的阻挠,比如地方政府。这是由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与环境的矛盾所决定的,可以从两个层次理解。第一,地方政府对污染企业有包庇纵容的倾向。在企业环境污染还没有明确衡量指标的前提下,地方GDP增长这一经济指标成为考核当地政府绩效的主要指标。第二,商业银行难以保持对地方政府的独立性,商业银行的企业性决定了它在地区发展离不开当地政府的行政支持和政策倾向。为了保住自身利益,当地政府往往会向银行施压,进行行政干预。商业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负担下,只能向污染企业大开绿灯。

(3)绿色商业银行与非绿色金融机构的冲突。如果所有的金融机构都可以按照绿色信贷的要求,进行环境评审,严控排污企业的信贷规模,那么整个信贷市场就是有效的,不会存在资源配置的浪费或资金价格的扭曲,商业银行可以在规避环境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有效长足发展,既符合绿色金融的要求,又满足自身经营需要。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实践表明,并非所有商业银行或融资机构都能切断排污企业的资金供给,大家都抱着自欺欺人的心理,认为污染企业总会得到其他商业银行的支持,在结果不变的情况下,与其让出本行客户资源,不如继续与排污企业合作,保持市场份额。由此可见,资本的逐利性对信贷市场的良性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进一步发展中国绿色信贷的政策建议

1、完善发展绿色信贷的宏观体系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首次将“从环境监管角度强化信贷安全,以严控信贷管理扶持环保工作”作为商业银行的工作重点提出,并对其绿色信贷政策提出了具体要求,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做出了明确安排(宏观体系总结如图1所示)。

2、改善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

(1)构建并完善环境风险管理体系。中国商业银行要想贯彻落实绿色信贷的发展,打造绿色金融,最紧要、最关键的环节就在于将社会环境因素融入风险管理过程中,建立一条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国内商业银行应将环境风险考察判断作为信贷环节的第一步加以重视,对企业环境风险的监查要贯穿始终。如图2所示,整个环境风险的管理应出现在每个环节,特别是贷款发放后,更要跟踪监测该企业的污染排放情况,一旦出现违法污染,要强制其整改。

(2)实施绿色信贷的人才培养战略。绿色信贷发展需要的是熟悉金融、环境、法律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作为一项全新业务,国内商业银行较难找出大批能胜任的人才。因此,要想加快绿色信贷的发展步伐,一方面应加强对内部职员的培训,一方面应加强对外交流,引进相关专家,从中国实际出发,处理融资过程中资金投放于环境影响的关系。绿色信贷是传统信贷业务的延伸和扩展,对资金运用及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前提下,信贷工作者的培训重点应放在行业划分、环境评估和风险判别等内容上,并兼顾强化信贷管理、资金风险控制等传统难点,实现绿色信贷知识的全面掌握。

(3)设计和研发绿色信贷产品。现阶段,对绿色信贷概念解读最为流行的是:仅仅通过借贷资金规模的改变来影响特定企业或行业的经营发展。事实上,绿色信贷的内涵远不局限于此。在环保意识日益受到关注的今天,商业银行应借助绿色概念,创造更多信贷产品或金融工具,拓宽利润渠道,这也是绿色金融的意义所在。在单纯资金放出和回收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这不利于其信贷风险的管控。因此,今后绿色信贷产品的发展应该还遵循变“被动”为“主动”的思路,借助政府政策支持,设计资金的多种运用模式。

3、完善相关外部配套措施

(1)完善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的法制体系。目前,国内出台诸如《环境保护法》、《水资源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政策落实效果并不理想,还停留在指导性原则上,真正实施起来还是会遇到很多障碍。若要从根本上改善绿色信贷发展的外部环境,就要按照“使用者付费”的思路,明确规定企业、政府及商业银行等利益相关提在绿色经济发展中的责任和权力。

(2)提升绿色信贷相关标准的可操作性。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政策涉及很多操作标准的问题,而目前有关绿色信贷政策的标准还很不完善,只是把绿色信贷政策大体的框架构建起来了,很多的细节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事实上,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联手其它经济部门、国内行业协会、国际组织,积极酝酿绿色信贷可操作性政策,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即赤道原则及其主要行业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制定出适合中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等,以期制定出适合中国的绿色信贷标准。

(3)建立环保信息库。为了加强企业环保信息的管理,方便绿色金融发展相关单位的交流沟通,环保部门应建立一个详尽、动态的数据库,为商业银行放贷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征信管理系统就是一个现实可操作的模板。全国征信系统是国内信用体系的基础,囊括了个人和企业的各种信用记录,但从开发至今,该系统并没有得到有效应用,还停留在供信息查询的简单阶段。借此绿色信贷发展的契机,应该把信用数据库建立成更高效、便捷的数据平台。

(4)建立绿色信贷激励与约束机制。政府环保部门必须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努力,建立有效商业银行实现绿色信贷政策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和压力。其中,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或企业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的政策。

【参考文献】

[1]BenjaminJ.RichardsonProfessorOsgoodeHallLawSchool,Toronto,TheEquatorPrinciples:TheVoluntaryApproachtoEnvironmentallySustainableFinance,EuropeanEnvironmentalLawReview,November2005.

[2]EranFeitelson,AnAlternativeRoleforEconomicInstruments:SustainableFinanceforEnvironmentalManagement,EnvironmentalManagementVol.16.

[3]于晓刚:中国商业银行环境(2009)NEO报告[M].云南科技出版社,2010.

[4]马歇尔:经济学原理[M].北京出版社,2007.

[5]庇古:福利经济学[M].华夏出版社,2007.

[6]“中国金融、环境与和谐社会”研讨班:日本瑞穗银行与赤道原则[Z].2006(12).

[7]吴晓求:中国资本市场分析要义[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8]安伟:绿色金融的内涵、机理和实践初探[J].经济经纬,2008(5).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

关键词:绿色信贷;产业结构优化;灰色关联

一、引言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粗放式发展模式与资源环境问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首次引入“绿色发展理念”,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配置到绿色环保、低碳行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模式转向低污染、低能耗的新型可持续发展模式。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的核心工具,对“两高一剩”行业实行惩罚性贷款或不予贷款的政策,引导资金从高能耗产业流向节能环保、循环行业,对产业结构的影响日渐增强。研究黑龙江省绿色信贷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统筹经济发展兼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对推动经济发展模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黑龙江省2017年相较2008年第二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下降了12%,截至2017年黑龙江省第二产业仍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6.83%。借鉴何雄浪的测算方法,测算出2007~2011年我国资源丰裕度平均水平为0.86,黑龙江省的资源丰裕度水平为1.17,黑龙江省自然资源丰裕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依赖丰富的自然资源,黑龙江省第二产业得以发展壮大,且第二产业中以资源型工业国有企业为主,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阻力,原有的资源禀赋优势无法显现。探究绿色信贷对黑龙江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具有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绿色信贷在国际社会学术研究中更多是使用“绿色金融”、“可持续金融”等术语。Salazar(1998)提出绿色金融是环保工具的一种创新,连接金融产业和环境产业,将资金引入绿色产业;赤道原则于2003年正式实施,成为国际上最有代表性的绿色信贷准则。BertScholtens(2007)通过比较绿色信贷实施银行是否采取赤道原则,发现遵循赤道原则的商业银行能获得更高的社会评价和社会声誉,并认为赤道原则可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King和Levine(1993)利用均衡模型发现金融发展影响资源配置进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在国内,周逢民(2008)指出应该打造绿色信贷通道助力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的产业结构调整;战明华(2015)研究发现国有企业具有信贷获取优势,黑龙江长期以来存在优先发展第二产业以实现经济增长的现象;连莉(2015)认为绿色信贷政策是国家从宏观上调整社会资本存量和流量的金融工具,为环保节能项目提供资金保障正面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限制两高企业的贷款,产生倒逼机制进而引导企业转型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反向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张云辉;白敏宙(2018)发现黑龙江省产业结构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要素缺乏,绿色信贷对二三产业推动作用较小,黑龙江省产业结构的升级主要依靠资本投入和政府扶持。

三、绿色信贷作用产业结构优化的机制

(一)资本形成

绿色信贷以储蓄的方式将社会闲散资金吸收聚集形成大规模的绿色资本,扩大绿色资本规模,优化资本结构。企业在市场获取资金的途径多样化,但银行信贷仍是我国企业获取融资的主要方式。绿色信贷将储蓄与投资相连接,通过资本形成作用于不同产业的内部资本形成,调节金融资本投资方向从高能耗产业转向绿色产业。推动企业向绿色产业转型,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资本导向

绿色信贷引导金融资本流向节能环保产业,同时释放绿色信贷政策信号,刺激被实施惩罚性利率的这类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降低排放标准,或将发展方向转向节能环保类;而环保企业则能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获得发展所需的资本,保障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绿色信贷向绿色农业、绿色林业等项目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加大了黑龙江省对传统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绿色改造,促使传统产业的升级优化,同时绿色信贷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可以提高黑龙江省第三产业的规模。大量金融资本聚集在节能环保类产业,实现规模报酬递增,联动绿色产业的上下游同步发展,促进金融资本实现绿色配置,优化产业结构。

(三)信用催化

绿色信贷的信用催化机制通过货币的创造功能让资本快速聚集,提高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并使其增值,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相较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在互联网下融资渠道方式日趋多样,企业资金获取效率明显提升,也为产业结构优化创造了条件。收益最大化的资金投向原则在信用催化机制下往企业社会责任为导向的投资方向过渡,资金投向具有超前性以及扩散效应的项目和产业,绿色环保可持续项目将会吸引和获得更多的资金,进而催化不同产业之间的调整使之往更加符合经济发展内在规律的产业结构体系方向发展。

(四)产业整合

绿色信贷产业整合机制以企业为整合对象,结合产业发展趋势和规律对生产要素进行资源配置,助力绿色节能环保产业成长为大规模的核心主导产业,使其在市场中获得长期竞争优势。国家倡导要大力发展绿色环保可持续产业,指明了产业发展方向,而绿色环保可持续产业具有发展周期长,资金需求大,资金获取难度大的特点,金融市场可将聚集的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到绿色产业,保障绿色产业整合的资金需求,同时绿色信贷可以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完善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促进产业结构的绿色化调整进而优化产业结构。

四、灰色关联模型分析

灰色关联分析是一种对两个系统间进行因素的关联度测量的方法,适用于样本量较少的动态数据研究,分析各个因素的样本数据,根据关联度大小判断两个系统之间的相关性,关联度越大时则表示两个系统之间的相关性越高,两个系统的速度、方向、大小变化越接近。本文以绿色信贷占比为参考序列,以黑龙江省第一、二、三产业的产值占GDP的比值作为比较序列,以此构建灰色关联模型对黑龙江省绿色信贷与产业结构优化的相关性分析。

(一)变量设定和数据来源

目前学界对绿色信贷指标的衡量主要采取正向指标即主要银行的社会责任报告里的绿色信贷余额,以及逆向指标六大高耗能产业利息支出占比来表示。考虑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采用逆向指标来表示绿色信贷。用黑龙江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来表示产业结构方面的变量(见表1)。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工业统计年鉴》,选取黑龙江省2008~2016年的相关数据进行灰色关联分析(见表2)。

(二)灰色关联法分析步骤

1.确定模型当中的参考序列绿色信贷占比为{Y1},第一、二、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占比比较序列为{Y0i}。2.对序列进行归一化处理,公式如下:Yi′(j)=Yi(j)Yi(1)(1)Y0i′(j)=Y0i(j)Y0i(1)(2)得到归一化后的参考序列分别为{Yi′}和{Y0i′}。3.计算差序列,公式如下:Δi(j)=|Yi′(j)-Y0i′(j)|(3)确定差序列中的两级最大差为:maximaxjΔi(j)=maximaxj|Yi′(j)-Y0i′(j)|(4)确定差序列中的两级最小差为:miniminjΔi(j)=miniminj|Yi′(j)-Y0i′(j)|(5)4.计算灰色关联系数,公式如下:r0i(j)=miniminj|Yi′(j)-Y0i′(j)|+θmaximaxj|Yi′(j)-Y0i′(j)||Yi′(j)-Y0i′(j)|+θmaximaxj|Yi′(j)-Y0i′(j)|(6)式(6)中的θ为分辨系数,θ∈(0,1),一般取0.5。r0i为参考序列和比较序列的第j个元素之间的关联系数。5.求解灰色关联度,公式如下:ri=∑nj=1r0i(j)n(7)

(三)实证分析

根据上述计算步骤,对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得到黑龙江省第一、二、三产业与绿色信贷的灰色关联系数以及灰色关联度。通过计算得出2008~2016年黑龙江省第一、二、三产业与绿色信贷比的灰色关联度分别为r1=0.8971,r2=0.6668,r3=0.7583。即r1>r3>r2,黑龙江省三次产业与绿色信贷比的灰色关联度从强到弱依次排序为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第二产业。增加绿色信贷投放,提高绿色信贷比均可以促进三次产业产值占比得到提升。而关联度的不同则反映出,三次产业产值占比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第一产业,其次是第三产业,而第二产业最小。黑龙江省是我国农业大省,其丰富的生产资源为农林畜牧业及渔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农业发展投入的大量化学有机物,畜牧养殖业产生的大量污染物等,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第一产业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的对象多,黑龙江省积极推出农机租赁融资与信贷担保,将农业补贴数据纳入农村金融服务平台等政策,助力黑龙江农林畜牧业等往集约化发展,推动黑龙江省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为第一产业行业升级提供资金支持。因此第一产业发展效果最明显,绿色信贷与第一产业的关联度最高也反映出黑龙江省绿色信贷对第一产业的优化升级作用明显。黑龙江省第三产业近年不断发展,成为黑龙江实现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第三产业多为信息技术类、服务类产业,符合绿色信贷发放标准的对象较多,绿色信贷对第三产业的作用力大于第二产业。黑龙江省是我国资源丰裕省份,同时也是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第二产业中占有大量依赖资源来发展的高耗能企业,经济增长的实现长期依赖第二产业的发展,绿色信贷对第二产业优化升级作用力最小,这也侧面反映出绿色信贷对第二产业的作用缺乏深度,整体上绿色信贷对黑龙江省第二产业优化升级仍有正向推动作用,符合黑龙江目前的产业结构发展形态。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协调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绿色信贷政策对第二产业结构升级优化的影响力仍有待创新突破,黑龙江省产业结构的升级对绿色信贷的发展也具有积极影响。

五、对策建议

本文对绿色信贷作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机理进行了分析,基于灰色关联法测算了黑龙江省绿色信贷比率与产业结构间的关联度,从实证结果出发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一)优化信息披露机制

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项目的发放与否,很大程度上依赖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环保部门的数据与实际情况往往存在滞后性,信息的不及时会妨碍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发放决策,可能会存在一些高能耗企业经过技术创新、资源整合实现了低污染低排放的绿色升级,而金融机构从环保部门获取的信息与企业现下的信息是不对称的,进而导致绿色信贷业务发放决策失败。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相关部门应加快构建企业环保信息数据库,制定合适的企业环保信息考核的标准,对企业绿色项目开展进行监督考核,将有关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同时金融机构可定期披露绿色信贷项目的相关信息,实现信息公开透明化。政府机构的有关部门提高监督能力,提供及时更新的有效信息降低金融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放贷风险,从而更好的推动绿色信贷发展。

(二)健全绿色信贷发展激励保障和监督机制

现实生活中,金融机构自身的角色更多的是获取最大利益,而发行绿色信贷要求金融机构要扮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的角色,这在商业银行的角色承担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和矛盾,且绿色信贷投放对象大多是投资周期长,获取收益较慢的行业,所以金融机构在推行绿色信贷上自身就会缺乏内生动力。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绿色信贷发展激励保障机制,发挥政府机构的能动作用,对金融机构推行绿色信贷政策给予补贴,采取激励措施降低金融机构对绿色信贷推广的抵触情绪,弱化对金融机构的强制性压力。其次要完善绿色信贷实施的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推动绿色信贷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培养绿色信贷专业人才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篇7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绿色金融

1.引言

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对金融的需求日益强劲,这使得“绿色金融”成为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发展的新的趋势和潮流。近两年贵州省把绿色金融创新作为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从理念、制度机制、产品和方式、碳金融规则和标准制定等方面进行创新,特别是为防范产品创新、信贷结构调整等可能带来的风险,贵州金融机构根据新产品和业务运作特点,分析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办法,建立完善风险控制机制。贵州始终坚持绿色发展,金融部门和产业科技相结合,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促进生态技术、生态产业、生态金融、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

2.省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是较早关注信贷对环境影响的国家,各省份也纷纷开展了“绿色金融”对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海南省、河南省、新疆省等。海南省为落实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任务,提出推进银行业扶持生态省建设的建议,促进经济与金融形成“成己为人,成人达己”的互利关系;河南省面临“三化协调”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任务,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高绿色金融认知度、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企业征信机制、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及加强合作、鼓励金融创新等是河南省深入推行绿色金融的可行路径。

省外的研究对于贵州省如何开展“绿色金融”具有借鉴作用,而贵州省独特的生态资源、地理地貌又决定了其发展不能完全借鉴省外的发展模式,“绿色金融”对发展生态贵州的研究有其独特性。国家二号文件也对贵州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要求,“国2号”文件指出,贵州是我国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贫困和落后是贵州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的主要任务。贵州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

3.贵州省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分析

虽然贵州省的省会贵阳市已于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确定为全国首个循环经济试点城市,然而,从全省来看,情况仍不乐观。贵州省是一个典型的以重工业发展为主的资源型大省,能源资源消耗加剧,尤其是矿产资源的加速开采,造成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十二五”规划,未来五年,贵州省经济要实现大跨越、大发展,全省生产总值确保实现8000亿元,力争翻一番,突破10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从目前贵州省情看,要实现上述目标,投资拉动将是主要力量。投资需要大量资金,特别是信贷资金的支持能否到位,将决定投资进度和投资总量。如果投资项目违反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违背绿色环保原则,将很难获得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经济发展动力面临不足。另一方面,贵州虽然经济不发达,但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都非常丰富,特别是旅游资源,广泛分布的岩溶地貌构成了特色旅游的基础。喀斯特地貌在全世界具有鲜明的特色,在世界上目前已开发的15种主要自然旅游资源中,贵州占了10种,数量、类型之多,为全国罕见。无论从经济利益出发,还是为了子孙后代的长远利益,发展“绿色金融”都具有重大意义。

4.贵州省发展绿色金融的困境与对策

针对目前国内及贵州省的情况来看,发展绿色金融仍有着很多困难。一,政策体制不完善。首先,缺乏创新金融支持体系。绿色产业或低碳产业对资金的需求巨大,该产业所涵盖的清洁发展机制(CDM)、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发展无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这些项目的回报期通常都比较长,因此绿色金融的支持是推动其发展的关键。更为重要的是,与传统产业相比较绿色产业存在着较多的不确定性,因此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并非绿色产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二,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建立。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强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保障。然而,当前中国的现状是绿色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尚未建立,政策比较零散且滞后于市场的发展。三,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滞后。当前,中国国内金融机构对碳交易还比较陌生,对于碳交易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开发、交易规则尚不熟悉,参与碳交易的市场主体也不明确。除少数商业银行对碳金融较为关注以外,其他金融机构鲜有参与,发展碳金融仍停留在一个理念与口号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力措施:

(一)健全绿色金融制度。

绿色金融制度是国家用法律形式确立的绿色金融体系结构,涉及绿色金融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由一系列制度构成,体现为有关的国家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政府法规、规章、条例以及行业公约和约定俗成的惯例等。在贵州金融体系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下,借鉴省内外于国外相关规则和标准来建立和健全。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绿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绿色金融业务开展的具体实施制度及绿色金融监管制度。

(二)发展绿色金融市场。

绿色金融市场,是指为保护环境(包括水、大气、森林、土壤等)或考虑环保因素而进行的投融资活动所形成的市场,其显著特点是绿色投融资的场所。当前国际绿色金融市场主要指的是在“京都机制”下形成的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一系列碳信用工具交易的碳金融市场,包括项目市场、自愿减排市场和配额交易市场。另外,根据市场功能分类,还可以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根据市场组织形式,也可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

(三)创新绿色金融工具。

绿色金融工具,是指在绿色金融市场中可交易的金融资产,是用来证明贷者与借者之间融通资金余缺的书面证明,其最基本要素为支付的金额与支付的条件。按传统金融工具原生和衍生的分类,绿色金融工具也可以分为原生类绿色金融工具和衍生类绿色金融工具两大类。当前绿色金融市场上,原生类绿色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碳信用和碳现货,由此派生出的衍生类绿色金融工具包括远期、期货、期权,互换和结构性产品等。(作者单位:贵州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胡宏章.金融可持续发展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8.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

关键词: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发严重。面对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要。而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则在积极探索绿色金融这一新的发展模式,以便更好的促进产业结构转型,更好的满足时代的发展需要。因此,相关人员还应该加强绿色金融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研究,发展循环经济,促使人类社会获得可持续的发展。

一、绿色金融的概念

所谓绿色金融,就是金融部门根据环境保护基本政策开展的金融业务,能够在投融资决策中对潜在环境影响进行考虑,并将潜在回报、成本和风险等与环境条件相关的因素融合到业务中。发展绿色金融,能够在开展经营活动的同时为环境提供保护,通过引导社会资源促使经济获得可持续发展。

二、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一)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目前,区域经济发展在社会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面已经达成了共识。而绿色金融决策的制定能够使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在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创造更多的环境效益。通过绿色金融,能够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和降低,帮助企业有效规避环境风险,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此外,传统金融向绿色金融转变,也能够使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战略理念得到加强,从而引导企业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更好的推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促使产业实现绿色升级,从而使其获得可持续发展。因为,绿色金融可以通过引导资金流向推动产业实现结构调整,同时也能够通过聚集资金为绿色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受到绿色金融的推动,绿色产业将产生规模经济效应,促使劳动力、商品和技术等资源实现空间转移,继而使产业得到有效整合。而在金融市场资源得到有效配置的情况下,市场体系也将得到完善。此外,绿色金融的发展有利于实现环境信息公开,能够为政府加强金融市场监督管理提供支持。

(三)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发展绿色金融,能够使企业和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增强,使社会成员对社会的认同得到增强,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随着民众环保意识的增强,金融业还应该顺应经济发展新形式,通过发展绿色金融承担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金融业也应通过实施绿色金融实现就业环境的改善,以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此外,发展绿色金融,也能够使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为环境提供保护,缓解国家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负担,从而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发展。

三、发展绿色金融的建议

(一)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为发展绿色金融,金融机构应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具体来讲,就是选取具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和分析师参与到绿色金融产品开发、环保项目评审和环境风险管理方案制定等工作中,以便在绿色金融业务领域完成业务人才的储备。此外,金融机构除了组织项目案例和产品等业务的培训,还应加强与国际绿色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强绿色金融专业队伍的建设。

(二)实现金融产品创新

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金融机构可推进绿色证券产品的发行,在发挥市场机制对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监督作用的同时,进行市场导向作用的发挥,使履行环境保护质量评价成为企业上市的重要评估内容。其次,金融机构需要实现绿色债券产品的发行,为绿色产业发展筹集更多的低成本、长期限、充足的资金,为环境保护项目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再者,金融机构应该完善巨灾保险和绿色金融衍生产品,从而利用金融产品加强对自然环境风险的管理,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产生一定的环保效益。

(三)实施绿色信贷政策

绿色信贷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绿色信贷政策,能够为绿色产业、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比如制定差异化的绿色信贷政策,一方面通过降低经济资本占用指标、信贷规模优先、贷款利率优惠等手段加大对节能环保项目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控制对产能过剩行业和环境污染产业的授信,抑制环境污染项目的建设。此外,将环境因素纳入到风险评估和贷款评审程序中,尤其要高度关注存在重大环境和社会风险客户的情况,做好防控管理措施。

(四)建立新的评价指标

借鉴环境评价经验,金融业可以建立新的考核评价指标,促进绿色金融的发展。比如将环保参数等指标加入会计核算指标中,形成新的评价计算方法。比如在进行贷款利率定价时,实施差别化利率政策,为环境保护项目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减少不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开展。通过加大对绿色金融指标的考核力度,促使金融机构将更多资源和资金投入到固体废物处理、河域治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修复等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项目中,推动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结束语

对于金融业来讲,对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研究,可以将经济活动和环境因素更加紧密的结合起来,能够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相信本文对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的探讨,可以为有关工作的开展带来一些启示。

参考文献:

[1]范少虹.绿色金融法律制度:可持续发展视阈下的应然选择与实然构建[N].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篇9

贵阳市在绿色金融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较多的成果,但是也存在下列问题。

(一)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

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以及社会投资者构成绿色发展生态环境。目前,各主体之间存在信息条块分割、共享难等问题,导致绿色金融发展信息成本较高。首先,环保和征信信息由政府环保部门、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信息收集、加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环境污染信息尚未进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不完整的信息导致金融机构难以掌握服务企业真实信息,对投资、担保、贷款及上市企业难以作出准确判断。其次,由于政绩利益驱动,一些部门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隐藏两高”企业真实信息,致使金融机构监管风险和成本增加。再次,绿色经济发展,涉及大量新领域、新技术、新知识,金融机构缺乏与之适应的专业人才,调研、信息甄别难度加大。最后,信息不对称,投资者难以获得绿色金融投资渠道、企业绿色环保资料以及绿色金融产品等信息,抑制其投资选择,使得民间资本不能有效地配置到绿色产业中去。

(二)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缺乏制度保障及激励机制

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及人民银行出台发展绿色金融的相关性指导意见,但相关的信息披露机制、环保核查机制、资本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激励机制以及违法惩罚机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未健全。造成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在审核、监管和处理违约的企业时缺乏处理依据。外部而言,政府还未推出税收、财政扶持以及消费引导激励机制,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投资者缺乏践行绿色金融的外在动力。内部而言,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投资者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意识不强,缺乏企业绿色文化制度、推行绿色金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投资者缺乏推进绿色金融的内在动力。

(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及服务手段不足

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多元化的服务手段不仅能提高资源配置、使用效率,而且减少企业经营对环境的影响,并提供社会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有效地引导民间资本充实到实体经济建设中来。不仅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实体经济发展,而且为投资者带来丰厚的回报。同国外金融机构相比,贵阳市金融机构提供给企业、社会投资者选择的绿色金融创新产品较少,基本集中在绿色信贷方面,多元化的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绿色互换等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还不成熟。使得企业、社会投资者选择范围较窄,影响绿色金融的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

(四)绿色金融发展中主体之间缺乏

协同绿色金融的发展是由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投资者多主体构成复杂生态环境。绿色金融要能充分发挥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最大潜能,必须要求生态环境中参与主体充分认识到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性,只有相互之间协同配合才能实现绿色发展的共同目标。贵阳市绿色金融实践现状分析,绿色金融发展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各个部门的管理和相关数据难以实现共享,导致金融机构对企业投融资、信贷、保险的风险增加,抑制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动力;增加企业、社会投资者对金融机构产品或服务的选择难度、信息收集成本,企业、社会投资者缺乏多元化融资或投资产品和渠道的选择,抑制企业、社会投资者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政府、监管机构对绿色金融理念、发展和激励机制宣传的不足,造成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投资者对绿色金融发展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缺失。

二、贵阳市绿色金融发展对策及建议

绿色金融的发展对应贵阳市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发展转型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在绿色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针对贵阳市绿色金融发展中的问题,提出如下的解决对策和政策建议。

(一)针对政府及监管机构层面的对策及建议

1.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信息不对称,增加金融机构评估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增加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成本,增加社会投资者投资选择成本和风险,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及风险,不利于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政府、监管机构为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需建立贵阳市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绿色金融相关信息共享。通过建立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制度,促进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投资者之间实现信息共享,降低绿色金融发展的信息成本及风险。

2.建立第三方独立评级和监督机构

为保障对企业、金融机构、社会投资者信用评级、信息评估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政府应建立第三方独立评级和监管机构,承担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投资者的信息、纠纷等方面的咨询及评估。公平、公正、公开地为参与主体提供专业信息咨询、纠纷评估等,成为绿色金融生态环境各参与主体联系纽带和仲裁机构。

3.建立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机制

建立绿色金融协同发展机制,有效协调绿色金融生态环境中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投资者的利益,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税收、财政协同机制的建立,能刺激、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投资者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活动,促进绿色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产品、绿色投融资发展;惩罚协同机制的建立,能抑制双高”企业的发展,激励绿色企业的发展;准入退出、信息披露、监管等协同机制的建立,能规范、约束绿色金融参与者的行为。

4.建立绿色金融人才培养环境

通过绿色理念来影响绿色金融参与者行为,逐渐建立绿色金融文化。树立绿色金融理念,绿色金融活动参与者应将社会、环境价值纳入治理目标及文化建设体系。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投资者应认识到实施绿色金融战略、确定环境风险和机遇,不仅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利于自身可持续发展。因此,应加强绿色金融文化建设,加强对相关人员绿色金融参与者绿色理念教育,理顺参与者之间相互关系,树立绿色环保意识,强化与高校等机构合作,培养具备金融、环保、管理知识的绿色金融复合人才。

(二)针对金融机构的对策及建议

1.绿色信贷方面

银行机构应根据国家经济环境政策和产业政策,对从事绿色经营生产、绿色制造和绿色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低利率的贷款;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等产业实行优惠贷款政策和设立绿色信贷通道。加快开发贷款类、理财类、票据类、租赁类等绿色创新产品和工具,关注国内外绿色金融发展方向,扶持绿色环保项目,推动绿色信贷”市场发展。

2.绿色保险方面

保险机构应加快多样化、多领域、多层次的绿色保险产品研发,建立行之有效绿色保险体系。对符合绿色发展标准的投保企业因污染突发事件所涉及的受害者进行合理赔偿。既可以减轻政府、企业和相关机构的赔付经济压力,又可以发挥市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和调节力度,加强舆论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3.绿色基金方面

证券机构应设立节能减排、环境优化专项投资基金,对绿色环保、低碳的企业进行基金投放,通过资本投入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绿色基金投向具备低碳特征、较高的科技含量、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和发展前景的领域。

4.绿色证券方面

通过公开发行绿色债券解决社会效益好、资金需求量大的绿色项目资金需求;通过建立绿色企业上市审批绿色通道,拓宽绿色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通过将绿色因素融入金融创新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如绿色”发行;通过推行排放减少信用度等低碳金融衍生品,推行排放减少信用”交易机制,建立规范的金融衍生品市场。

(三)针对企业的对策及建议

1.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绿色环保意识

推动绿色金融发展,首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观,认识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由以人为中心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转变,从追求短期利润最大化向追求长期价值最大化转变。其次,树立绿色经营道德观,把平等、正义等道德观念拓展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形成企业环境保护的社会道德意识。再次,树立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明确环境责任,依法治理、保护环境,建立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问责制度。

2.推行绿色生产、提供绿色产品

企业利用技术、管理手段对生产全流程进行排污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推行绿色生产,提供绿色产品,消除生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影响,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推行绿色营销战略

企业推行绿色营销战略,加强绿色营销和绿色服务宣传。在市场调研,产品研发、定价、促销活动等营销链中,坚持绿色理念”,促进企业发展与消费者、社会利益趋同。发展绿色技术、开发绿色产品、实行绿色包装、重视绿色促销、制定绿色价格、选择绿色渠道、树立绿色形象的绿色服务营销战略。

4.建立绿色企业文化

文化是企业、员工长期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价值认同体系。企业文化建设中,需融入绿色理念、环境保护、社会价值等,引导、规范、约束企业、员工行为,并将绿色文化元素贯穿企业经营、行为等活动过程,逐步树立以绿色为核心的企业文化。

三、结语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篇10

随着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逐步推进,绿色产业因其能同时满足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和自身发展需求而受到诸多关注,由此而生的绿色金融也备受重视。但是,目前的绿色金融发展主要依靠政府支持,而经济危机之后政府财政情况不容乐观,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往往止于政策文件。相较于绿色产业的资金需求,供给处于严重不足状态。我国绿色债券起步稍晚,但发展基础雄厚,发展势头强劲,有望在未来成为绿色经济的重要融资支柱。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呈井喷式发展,国内绿色债券发行总额达2095.19亿元,约占全球发行规模的39%。在此背景下,研究绿色债券融资现状、进一步降低其融资成本,对促进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很强的现实意义。

一、我国绿色债券融资成本分析

融资成本是资金使用者获取资金使用权所付出的代价。本文从绿色债券的特性出发,将其融资成本划分为发行成本、风险成本和信息成本三类。

(一)发行成本

绿色债券的发行成本主要是指绿色债券的发行利率。根据统计数据,2016年我国贴标绿债的加权平均发行成本集中在3%到4%之间,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低。其中,绿色企业债加权平均发行利率为3.20%,在绿色债券发行的主要类型中居于最低水平。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绿债融资具备显著的融资成本优势;就债券本身而言,企业债的融资成本较其他类型债券低。从单只债券发行规模来看,绿色金融债高达73.81亿元,企业债达到28亿元左右,其他类型债券均处于30亿元以下区间内。

(二)风险成本

与普通债券相比,“绿色债券”兼有“绿色”和“债券”两种属性。根据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版)》,绿色资产项目涵盖了包括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候变化6大类(一级分类)共31小类(二级分类)环境效益显著项目。绿色产业涵盖项目众多,涉及行业领域较为复杂,其投资回收期长、收益难以确定。此外,绿色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面临一定的项目建设风险和资金风险,从而影响到债券发行人对债券本息的偿还能力,严重者甚至出现债务违约问题。

(三)信息评估、披露成本

绿色债券的发行人在债券发行前必须对募投项目进行评估,确保其在官方认定范围内并符合具体认定标准,即确保债券的“绿色属性”。同时需要聘请专业认证或评估机构对债券募投项目属于绿色项目进行评估和认证,即“绿色认证”。另外,绿色债券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拟投资的绿色产业项目类型、项目筛选标准、项目决策程序、环境效益目标,以及发债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管理制度等信息,在债券存续期间定期公开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向投资者提供债券环境效益的相关信息。在此过程中,发行人需要承担一定的信息搜寻成本和较为高昂的信息评估、披露费用。

二、影响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不利因素

绿色债券的发行成本、风险成本和信息成本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其中,准入条件限制和信息评估及披露机制不完善等是加重融资成本较为突出的因素。

(一)准入条件限制

目前我国公司债、企业债的发行人准入条件较为苛刻,采用债券融资方式的门槛较高。即使已经存在部分针对绿色债券的优惠政策,如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对绿色债券进行免税贴息等,但受益的只是少部分债券,对大多数绿色债券发行人,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发行成本仍然是相对较高的。从数据来看(表1),绿色金融债是我国当前市场中发行规模最大的债券类别,其重要用途是为绿色信贷提供资金。这从侧面反映出,对于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来说,发债成本仍然较高。

(二)信息评估及披露机制不完善

由于绿色债券资金投向的特殊性,即其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指定的或标示的绿色项目,发行人需要提高其“绿色”属性的公信力,从而使自己的绿色债券能够吸引足够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一方面发行人内部需要进行环境信息披露,另一方面需要进行外部评估,即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发行人出具的绿色资质是否具有有效性进行独立核查。绿色债券市场的外部评估主要包括第二方评估(又称“第二意见”)和第三方认证。我国国内目前已存在第三方认证机构,如中央财经大学气候与能源金融研究中心、商道融绿等,但尚未形成外部评估的标准化流程,不同的核查机构在评估中采取各自的程序和标准。衡量尺度不统一,披露状况不完善,会导致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增加,出现逆向选择;另外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基于此,我国绿色债券发行人更倾向聘请国际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外部评估,无疑增加了发行费用。

三、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对策

准入条件限制和信息评估、披露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加重了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依据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下文从制定优惠政策、降低风险权重和建立健全第三方认证机制三方面提出对策。

(一)制定优惠政策

鼓励地方政府对绿色债券采取免去利息所得税、对利息进行补贴等措施,以此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地方政府可对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为绿色债券的发行进行担保增信;为绿色债券的审批设立“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减少时间成本。

(二)降低风险权重

在资本充足率要求方面,可降低绿色债券融资的风险权重。与其他投资项目相比,绿色项目需经过专业机构的认证和评估,已经排除了主要的环境风险,这就意味着它相较普通债券信用风险更低,发生不良的可能性更小。从统计数据看,2016年,一般公司主体发行的贴标绿债只数为27只,其中有19只债券的发行人主体级别和债项级别均达到AAA;此外,发行人主体级别最低为AA-,贴标绿债的债项级别最低为AA,表明一般公司主体贴标绿债的信用资质整体较为优良。因此,降低绿色资金的风险权重有其合理性所在。为用绿色债券融资进行绿色信贷投放的金融机构提供较低的风险权重,有利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的进一步降低。

(三)建立健全第三方认证机制

为改善国际第三方认证机构在我国绿色债券评估市场的垄断状况,我国应大力发展本国的第三方认证机构,鼓励高校、研究所、环境机构、评级机构等发展第三方认证业务。建议出台指引文件,对第三方认证的规则和流程进行规范化、标准化,使评估结果能够横向、纵向可比,并且在此基础上应强调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兼容性(如我国目前将化石燃料项目纳入绿色债券项目,但国际市场未将其纳入绿色债券项目),增加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对于认证结构的核查,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可设专门机构或者依靠外部专业机构对其进行审批,并规定核查标准和方法来提高认证机构的信度和效度。通过完善第三方认证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从而强化绿色产业资源配置的市场作用,间接降低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篇11

“碳账户”用于度量用户一些日常活动的碳减排量,如通过步行、地铁出行、在线缴纳水电煤气费、网上缴交通罚单、网络挂号、网络购票等。用户减少相应的碳排放量,可以在支付宝内种一棵虚拟的树,相应地,环保组织就会在某个地方种下一棵实体的树。“碳账户”不仅能够记录个人的绿色低碳活动,还有可能让数以亿计的中国人,参与未来碳市场的买卖与投资。

这是前不久蚂蚁金服在IMF世行年会上分享的绿色金融在中国的实践经验。作为引导社会资本进行绿色投资的桥梁,绿色金融通过监管政策、激励机制和机构设置等金融工具和服务推动私人和公共资源投向环境友好型项目,同时减少社会资本对资源和环境消耗型产业的投资,成为中国实现平衡稳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

中国实践闪耀全球

自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来,中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成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体系已经成为中国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

近年以来,中国绿色金融发展迅猛,政策框架逐步明晰,绿色金融产品日趋丰富,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也不断深化。

2015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提出发展绿色金融。12月央行和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色金融债公告》和《绿色债券项目录》,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宣布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央行也正在推动绿色金融的地方试点工作。

2016年初颁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G20杭州峰会前夕,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35条具体措施,成为世界第一个全面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

如今,中国的绿色信贷已经占国内全部贷款余额近10%,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十几个地方政府已经设立了绿色发展基金,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日前闭幕的G20杭州峰会上,在中国的倡议下,绿色金融首次被纳入会议议程,并形成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2016年10月初,德国宣布在2017年其担任G20主席国期间将继续研讨绿色金融议题。绿色金融这项创新性市场化制度性安排,在中国走出了一条具有示范性的实践道路。

体系完善道阻且长

虽然绿色金融在中国发展势头迅猛,但发展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的设计,还是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和绿色金融理念的普及推广,都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当前实际发生的绿色投资,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要实现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目标和在2030年之前碳排放达峰目标的国际承诺,预计每年需要3万亿元到4万亿元的绿色投资,但业界估计财政资金只能覆盖绿色投资的15%左右。

除了资金需求较大之外,马骏指出,当前绿色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还包括绿色项目外部性的内生化、绿色项目期限错配、缺乏绿色定义、信息不对称以及环境风险分析能力缺失等。

在解决资金来源方面,PPP是重要的社会资金聚合平台。截至2016年8月30日,PPP综合信息平台对外的PPP项目中,包含绿色低碳项目1916个,总投资1.97万亿元。绿色项目占比幅度明显上升,PPP已然成为五大发展的加速器。

马骏表示,目前中国有绿金委和发改委两个绿色债券标准,两个部委层面已经同意要整合成一个中国绿色债券界定标准,这样将有助于避免监管套利,而破解期限错配所带来的中长期融资不足问题就是要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在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中需要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实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要求,以降低绿色投资的“搜寻成本”。

“只有发挥绿色金融的创新杠杆作用,得到金融体系的支持,同时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才能满足未来我们的资金需求,才能使我们应对资源环境形势的措施得到保证。资金和政策两个车轮将是我们未来环保形势得以改善、环境企业得以发展的重要支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小康说。

市场掘金亟待创新

绿色产业包含了清洁能源、节能技术、环保技术等高科技成分,使得绿色金融成为金融业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一个板块,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有望为创新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新商机。

自2016年以来,绿色金融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媒体的宣传下,开始成为市场参与者关注的重点,商业银行等纷纷推出相关绿色金融产品或业务,试图从绿色金融的大潮中淘金。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仍是以信贷为主,绿色保险与绿色证券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在试点后将在全国启动。

截至2016年6月末,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26万亿元,占各项贷款的9%;在绿色证券方面,2016年1月-9月,中国发行的绿色债券已近1400亿元人民币,约占全球同期发行的绿色债券的45%。

然而由于收益率较低,投资期限多为中长期,绿色债券并未受到投资人的热捧,一些市场人士将其戏称为“情怀债”,切实可行的商业模式仍待探索。

环保领域的很多项目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作为很多基层金融机构,在具体判断一个项目时很难找到统一的标准,各商业银行在界定绿色金融的资金投向时没有明确借鉴,存在一哄而上的泡沫风险。

绿色金融行业发展分析范文1篇12

市场化绿色金融碳金融

据《2013中国气候融资报告:公共资金机制创新》中的统计估测,要完成哥本哈根会议上要求的到2022年年底把单位碳排放强度减少40%~45%的目标,每年相关环保融资缺口超过2万亿元。同时,经粗略测算,在未来10年的绿色“城镇化”进程中,投资需求总额约为40万亿元,每年大致需要4万亿的投资。在城镇化建设中,公共资金所占比重一般不到30%,其他来自私人投资的部分预计将达到2.8万亿元。可见绿色投资资金需求旺盛。去年G20杭州峰会前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核通过,点燃了民众对“绿色金融”的热情。以往粗放型经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拉动经济增长,但这种方式是不可持续的,资源的匮乏稀缺性,环境的加重污染,倒逼着经济结构性改革,发展集约型、循环型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目前的重中之重。

一、发达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先进经验

德国政府较早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仅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足,需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必须吸引私人部门参与到循环经济的产业发展中。德国政府制定政策,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进行优惠信贷,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承担,此举激励着环保产业的发展,通过“杠杆效应”激发相关行业的生产、研发积极性。同时,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不断研发绿色金融产品,且产品从生产到应用过程中市场化运作,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价格透明,这保障了资金高效公平的使用。另外环保部门的审核对绿色信贷的审批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环保部门设定统一的审核标准,并给予银行适当的灵活性,保证使用绿色信贷的企业均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环保标准。此外,德国对废物循环利用和垃圾处理的责任分配均进行了详细规定。通过财政政策,例如废物收费,生态税,饮料容器押金抵押返还等一系列措施,围绕居民的日常生活与生产,加强居民、生产商等相关部门的环保意识。对环境污染这一外部不经济现象,明确产权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到循环经济的发展过程中。

二、我国绿色金融的现状与挑战

国际银行业赫赫有名的“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项目融资的一个新标准,全球已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赤道原则,其项目融资额约占全球项目融资总额的85%。而那些采纳了赤道原则的银行又被称为“赤道银行”。在我国的银行业中,现只有兴业银行一家赤道银行,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国内绿色债券一支独大。2016年,中国境内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将近1100亿元,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市场发行量的35%,但申购者寥寥。这种不平衡,需要专注于此的投资机构或投资基金介入。截止到2017年3月27日,国内基金管理机构已推出以环保、低碳、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社会责任、环境治理为主题的绿色证券投资基金约90只,规模约766亿元,其中指数型基金约57只,规模约393亿元。

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挑战是如何寻找恰当的商业模式,引导传统企业获消费者为绿色资源付费。市场化能够调节资源有效配置,找到均衡价格与均衡产量,用价格来引导消费者的偏好与需求,从而实现帕累托最优。传统的投融资活动,其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忽略环境破坏。党的十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呼声更高,要求更严格。规范资金的最优配置,注重绿色产业发展,是如今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三、我国绿色金融繁荣发展的对策

1.加大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的激励力度

从政府角度,对发行绿色金融产品的银行,鼓励安排专项资金提供贷款贴息。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设立绿色金融产业引导基金,支持节能环保的产业发展。另外,将银行绿色金融融资业务情况纳入市政府对银行的绩效考核。此外,政府应推广排污权质押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碳交易,提高绿色金融产品流动性,强化价格发现功能。政府还可通过财税政策,根据金融机构绿色金融的融资业务,相应的减免税收,通过这种财税杠杆,撬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的推广。

2.环保部门认可是绿色信贷审批的通行证

在绿色金融发展中,环保部门的审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关系着企业是否能以贴息贷款申请融资。为此,政府和企业应统一环保标准,这样是企业能严格遵循标准设计绿色环保产品,提高产品效率,同时也节省了融资成本。强化各部门的信息共享也尤为重要。在推广绿色金融的同时,要加强对发展改革、环保、国土和金融部分之间的统筹协调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联席会议,多方共同努力,协调前进。同时,建立企业征信系统以此来规范信息共享程序,更好地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

3.创新发展碳金融

目前,国外银行在发展碳金融上已先迈一步。围绕碳减排,渣打银行、美洲银行,汇丰银行等西方金融机构先后在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多方面进行创新试验。基于此,我国商业银行应推广碳金融相关业务,增强竞争力,为业务转型与发展机遇创造条件。碳金融的创新模式大体包括:银行类碳基金理财产品、以核证减排量收益权作为质押的贷款、融资租赁、保理、信托类碳金融产品、私募基金、碳资产证券化和碳交易保险等,商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产品研发与创新。我国兴业银行在相关项目融资方面正不断创新,中国银行与平安银行则先后推出了收益率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在涉及碳金融产品时应注意反映市场需求,对稀缺性资源和排污减排形成价格机制,方便实际操作。

4.加强绿色金融相关的环保法制建设

我国绿色金融仍在起步阶段,发展空间广阔,但与此同时,法制建设滞后。我国应借鉴并汲取发达国家相关法制建设中的先进经验,根据中国国情,完善并健全绿色金融法制体系。金融部门与环保部门应互相协调,共同设计相关的法律条款,实现有法可依,这样才能更好地加强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田永,付兴华.碳金融市场:绿色企业的新兴市场化路径――碳金融市场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评述[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4,06:6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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